人事管理制度
前 言
- 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 本条例适用于鲁西肥牛集团总部、各分公司办公室人员。
- 本条例所称“公司”(或“集团”)指鲁西肥牛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一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加入鲁西时,职员须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职员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职员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证书。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到程序
1.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入职单或入职须知),录指纹考勤、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三、试用与转正
1.前三天为试岗期,如试岗期未通过则无工资;通过后则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通常为1-3个月),此期间,如果职员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2.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包括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职员可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人员须由总部财务部审核),主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核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分公司正副总经理、总部部门正副经理及以上人员需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3.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职员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职员的司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四、入职引导人
1. 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职员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向新职员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职员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新职员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五、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休息1天不计时工作制,每周休息日为周日,经理及以上职位实行不计时工作制,各分公司及分店的工作时间安排可能略有差别,职员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第二章 职员纪律
一、办公管理
1.职员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仪容仪表
(1)上班时,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男职员不可留长发;除外勤工作者以外,职员上班衣着基本分为:
a.星期一至周五
男职员:着衬衫、西装、深色皮鞋,系领带;
女职员:着有袖衬衫、西装裙或西装裤、有袖套裙,着丝袜皮鞋;
(2)星期六
可着与工作场所相适应的轻便服装,但短裤、无袖装、超短裙不在此列;
公司另有统一着装要求的,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3.上班时间职员应佩戴工牌。转正后,公司将根据职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统一制作工牌及印刷名片。
4.办公时间职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接待来访,业务洽谈要在洽谈室内进行。
5.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6.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7.职员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它规定详见公司有关《办公管理制度》。
二、考勤制度
1.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要记住刷(打)卡,若因故不能刷(打)卡,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或《未打卡说明单》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如代他人刷(打)卡,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作上述处罚外,本年度薪金级别不予上调。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刷(打)卡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或不超过当月薪金20%的经济处罚。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作除名处理且不计发工资,公司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4.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薪金10元;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5.请假须填写《请假单》,职员层由所在部门的经理或总监签署意见,管理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请假单》应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6.请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诊断证明)。病假3天内只发放基本工资,3—10天发放基本工资的50%,10天以上按事假对待。
7.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薪金全额。
8.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薪金照发。
9.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三、工作相关责任
1.公司鼓励职员相互间积极沟通交流,但切勿妨碍正常工作。
2.职员要经常留意告示板和公司网站上的信息,但切勿擅自张贴或更改板上的通告。
3.职员会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到一些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办法;在受到损伤或观察到某些危险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薪金
一、发薪日期
- 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支付的是职员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公司将薪金转入以职员个人名义开出的银行帐户内,职员可凭存折或银行卡到银行领取。
二、薪金系列
1.职员薪金一般由综合薪金与福利补贴两部分构成。
2.福利补贴包括福利费、劳保费。
3.综合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社保补贴、通讯补贴等。
4.职员薪金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三、薪金调整机制
1.职员薪金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薪金;
(2)公司将根据职员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集团办公会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职员职务发生变动,其薪金相应进行调整;
(4)职员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岗位薪金。
2.(1)晋级,新的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
(2)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日起。
3.公司可根据职员近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4.除此以外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置其他的薪金调整形式。
第四章福利
一、假期
1.职员可享受本制度规定的重要节假日,期间照常支付职员的薪金。
2.职员转正后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职员可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年休假,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不计算其他福利及提成等)。
3.每年职员只能在年休假、探亲假中选休一种假期,并享受其待遇;职员可根据工作的安排并征得领导同意,获得批准后取假。
取假的一般程序:
(1)职员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领导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2)具体休假时间,职员层由所在部门与个人协商后统一安排;经理层及以上由所在部门总监(副总或公司总经理)与总部人力资源部协商安排,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
4.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或探亲假:
(1)一年内一次性病假超过5天或累计病假超过15天;
(2)一年内一次性事假超过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10天;
(3)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25天;
(4)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如在年休假或探亲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或探亲假。
5.重要节假日
元旦1天、清明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具体执行视国家规定及公司情况而定。
6.探亲假
(1)与配偶分居两地,每年职员可享受一次为期7天的探亲假;
(2)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职员可享受为期10天的探亲假;
(3)已婚而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四年职员可享受为期20天的探亲假,此假应在第五年享受;
(4)享受探亲假者,公司将一次性发给300元补贴,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7.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者,公司将发给200元补贴,不再报销其它费用。
8.婚假
公司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婚假3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但职员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5个月内取假。
9.丧假
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给假3天。
10.女职员产假
(1)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怀孕工作期间,应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并对其自己的身体安全负责,公司应尽可能的提供工作便利;
(3)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否则由企业支付基本工资。
女员工怀孕8个月后(含8个月),可申请产假。若提前休假,休假天数按事假处理。
二、社会保险
1.公司为职员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外地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决定执行。
2.购买医疗保险后,职员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等单位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职员报销医药费。
三、贺仪与奠仪(限转正后)
1.贺仪
(1)如职员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限转正后),符合晚婚条件,请将结婚证于注册后一个月内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2)如职员在子女出生6个月内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出示《独生子女证》,公司将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
(3)如职员在子女入学一个月内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出示入学通知,公司为职员子女入读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致贺仪人民币300元整,为职员子女入读高等院校致贺仪人民币500元整。
2.奠仪
职员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一个月内知会总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将致以奠仪人民币500元整。
四、职员活动
1.公司为保障职员的身心健康,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一般来说职员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嘉年华春节晚会、郊游等。
五、食宿及其他福利
1.食宿
(1)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需住宿者,公司可依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员工公寓;
(2)公司购置的职员宿舍是公司的固定资产,职员可依据公司规定申请入住;任何入住公司宿舍的职员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3)公司职员宿舍的分配,将综合考虑岗位责任、工作年限、婚姻状况等因素。
2.奖金
每个经营季度及年度结束,公司将对完成经营管理目标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效益核定奖金额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个人绩效、贡献大小核发季度及年终奖金,视公司具体情况可做调整。
3.员工生日
公司每月为当月过生日并且转正的员工发放生日礼品及鲁西肥牛100元代金券一张。
4.本公司员工在店里消费,菜品8折优惠,需持工牌并签字登记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1.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4)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5)培养和举荐人才。
2.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即时奖励,年度特别奖须由所在部门推荐,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职员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给予即时奖励。
3.职员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集团领导签发的纪念品。
二、处分
1.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不排除犯有下列行为之外的过失也会受到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
(2)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3)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6)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公司;
(7)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8)虚报个人申述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9)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10)违反职员职务行为准则的规定;
(1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规等。
2.如职员行为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六章 培训、考核与发展
一、培训与发展
1.公司管理层以为职员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己任。在公司,职员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大量培训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职员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
(1)职员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
(2)职员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
(3)职员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
(4)职员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技术知识;
(5)职员的经验将是职员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
(6)职员在鲁西的经历将有助于职员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7)同时,职员还能交到很多新朋友;
……
3.培训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
培训是职员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
二、培训体系
1.培训的举办由集团一级培训和各分店二级培训共同运作。
2.集团一级培训由总部人力资源部主办,主要负责总部及分公司办公室(各分店主管以上)人员的管理培训,专业讲师培训,集团范围内的业务培训,在重庆地区的新职员培训以及职员自我管理培训;同时负责集团的外训管理工作。
3.二级培训体系由培训部主办,针对(分店)实际需要开展业务培训和新职员入职培训,并组织各分店业务、管理骨干参加内部培训。
三、培训形式
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脱产培训、在职培训、自我启发。
1.脱产培训是就管理中共性的、有必要让职员理解和掌握的东西(如工作必须的技能、知识、公司理念等),对职员进行的集中脱产培训、研修。这种培训由培训部或人力资源部主办。
2.在职培训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对职员的培养训练。即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调整工作、听取汇报和意见、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对职员进行的指导。
3.自我启发是指职员自己加强学习,提高修养,不断开发和提高自身能力。为此职员必须要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以获得进步和发展,其中“挑战性的工作角色”是最重要的培训过程。
四、培训种类
培训种类主要有以下五种:
1.公司内部课程:作为鲁西职员,为进一步了解公司,适应岗位职责要求,职员可申请或被指定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课程,课程类别主要有:公司理念推广、自我开发、管理研修、专业技能训练等。
2.公司外部课程:作为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开拓思维,触发灵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职员可申请或被选送到外部管理顾问公司等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包括各种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等。
3.双向交流
职员若是总部职员,为增强工作实感,有可能被指定到一线经营单位去学习锻炼1-6个月。
职员若是一线骨干人员,也有可能被指定到总部或其他对口业务单位联合办公0.5-2个月,使职员有时间、精力来总结提炼职员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以利于在集团范围内交流,实现集团资源共享,同时进一步系统了解公司运作特点。
4.个人进修
公司除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职员的素质外,也鼓励职员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包括攻读学位、上岗培训、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形式有脱产进修和业余进修,其中脱产进修的申请条件要求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
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后,职员的结业(毕业)证书及成绩单须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
5.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丰富学习经验,公司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荣获嘉奖的职员到外地考察,考察单位包括境内外的优秀企业或机构。
五、考核评估
1.为帮助职员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根据实际以各分公司、部门为单位按月度或季度展开适度的考核;同时每年总部人力资源部将进行全面性的职员考核,通过职员与直接上司共同填写《年度考核评议书》,对职员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员薪金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2.在月考核中成绩良好者当月奖金可适当上浮;成绩欠佳者,则可适当下浮;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丧失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职员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六、内部调动
1.公司有权根据职员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职员调至集团内任何公司(分店)、任何部门工作,亦有权按业务需要指派职员前往全国各地及海外公干,这是由于我们深信这将有利于发挥职员的潜质。当然,这必须事先获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完备调离原单位手续,交接好工作。任何集团系统内私人协议调动都是公司不允许的,违者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2.总部人力资源部将经常公布集团内部职位空缺信息,职员可报名或推荐外界人才,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七、晋升机制
1.公司鼓励职员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职员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公司并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职员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薪金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职务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
(7)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3.公司行政职级顺序为:
行政直线:职员--->主管--->经理--->总监--->其他更高职位
行政支线:助理职、副职等非直线职位列入行政支线
第七章劳动合同
1.为确立公司与职员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条例未提及事项均遵照公司各项规定执行。
一、适用范围
1.职员在公司期间,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职员可以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入职的职员,公司将在职员入职后一定期限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2.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职员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3.公司与职员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部人力资源部同意和征询职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
(1)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6.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和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申请离职的员工须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2)正式录用的基层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申请,管理人员和后厨(公司培训的技工)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申请,经批准后生效。否则,员工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违约金为一个月薪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批准后的离职人员名单须与批准后次日及时通过传真、电话等形式报到人力资源部;
(3)试用期的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公司提交申请;见习期的员工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生效,否则将扣除半个月工资。
7.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工牌、《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办理退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在次月15日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8.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四、离职面谈
1.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资源部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第八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1.公司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职员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一、沟通渠道
1.集团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员工关系与沟通的主要责任机构,将为职员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职业心理辅导与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相关责任义务。
二、意见调查
1.公司将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式意见调查向职员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职员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职员可主动通过总经理信箱、人力资源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职员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职员以相应的答复。
三、信息沟通
1.为达到充分沟通的目的,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地采用鲁西网站、邮件、公告板、会议等渠道向职员通报公司近期的经营管理信息,所有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职员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同时对这些信息的分析与判断也是帮助职员个人成长非常好的手段。
四、申诉程序
1.当职员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2.原则上,职员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部人力资源部甚至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职员采取逐级反映情况(申诉渠道①);当职员有认为不方便通过申诉渠道①途径申诉时,可向总部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申诉渠道②)也同样被推荐采用;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申诉渠道③),但当职员坚持认为有必要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时,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总经理信箱以及其它方式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或董事长申诉。
3.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职员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申诉者、单位第一负责人及总部人力资源部,职员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负责人或部门申诉。
第十章 职员职务行为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职员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如有亲属关系的职员,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二、经营活动
1.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职权从事投资业务。
2.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兼职
1.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及以上职员兼职。
四、个人投资
1.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利益
1.职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2.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
3.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4.职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5.职员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6.职员不得用公款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六、佣金和回扣
1.职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七、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集团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
(1)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八、保密义务
1.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九、保护公司资产
1.职员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职员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十、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
1.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向所在单位部门总监(副总、总经理)或者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咨询。
2.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十一、批准、修改与解释
1.本条例经职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集团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2.本条例视实施情况,经职工委员会及集团办公会议批准后,可以修改。
3.本条例未提及事宜,按公司及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本条例的解释权归重庆鲁西肥牛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十二、其它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任何职员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要加班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上级领导(经理或总监)签字确认,并需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且签字,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产生的加班时间需在当月以调休的方式休完,公司不计发加班工资。
2.本制度同时以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与职员见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职员可通过个人专用或公司公用电脑查阅公司网站上的《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人力资源部
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