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时间:2024.4.13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 孙八寨社区综合楼豫鼎大厦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郑州市二七区 孙八寨社区综合楼豫鼎 大厦房屋,建筑面积为:9555.6平方米。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做经营性使用。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用于经营酒店与酒店相关联的项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年,即自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免租装修期为个月,即自 年 月日至 年月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缴纳这期间的电费、水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

4.1该房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元/平方米(税后租金)每月合计 元;负一层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元/平方米(税后租金)每月合计 元,共计 元(大写: ),即每季度租金 元(大写: )。自第四个租赁年度(含第四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每两年递增10%,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4.2乙方采取按每六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半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第一期租赁年度的六个月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个半年度租金。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提前2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六个

月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相关费用

5.1 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

6.1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年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7.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装修通知单》。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2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7.3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甲方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7.4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甲方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6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消防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7.7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

履行。

8.2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8.3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 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分租或转租他人。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9.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9.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9.3乙方负责本大厦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管理。

9.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9.5甲方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9.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8.2乙方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9 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1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租期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分割出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 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退还租金;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租赁空档期的经济损失。

11.4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1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约定

15.1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15.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电 话:

日 期: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电 话; 日 期:


第二篇:刑法诉讼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1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2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4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 5

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6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7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8

更多相关推荐: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某某写字楼租赁合同二O一年月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等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章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第一条房...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实用版式)

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中州路数码大厦A座的套房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场所二合同签...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律师定稿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写字楼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事宜...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实用简单)

写字楼租赁合同书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东山大道卓越广场B座的套房110平方米写字楼出租...

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xxxxxxxxx层号房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租赁写字楼地址及状况1租赁地址...

精装修写字楼租赁合同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繁荣市场共谋发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自有产权房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租赁物业状况1出租房屋地址重庆市2租赁房屋...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免费下载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

写字楼、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第1页共4条第四条租赁期间写字楼的修缮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维修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由乙方损坏并需要维修的修理费由乙方负担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解析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位于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

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范本一甲方出国留学网乙方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XXXXX大厦物业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XXX...

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4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