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 市 县(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事先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 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九条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南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三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甲方应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 他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
2、保密协议。
3、岗位协议。
4、其他协议。
第二十三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与职工签订违背职工意愿的劳动合同。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长短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其中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规定程序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双方可以选择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在合同中约定,也可在本合同书后附页说明,并双方签章认可。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六、建筑、餐饮、旅游等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可就报酬支付方式、工作时间等方面内容对本文本依法进行修改补充后使用。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涂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应由乙方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附件2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附件3
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二篇: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劳动合同书》范本
(劳方,以下简称甲方)
(资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甲方以七天的实际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第二条:工资及其他补助奖金
(一)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
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 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
定的要求,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 甲方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给予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遵
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进行技术革新,在经营管理方面有所改善,乙方也可由于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 甲方根据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
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 甲方根据政府的相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补助金。
(六) 除了相关规定明确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他补助。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或者每周
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
(二)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
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 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根据其所担
负的职务相应享受天的有薪年假。
(四) 乙方在生病时,须持有甲方认可的医院证明,通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
有薪病假一天,超出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每日工作开始和结
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量。
第四条: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方面的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
员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
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 甲方根据企业规定提供乙方食宿和工作餐。
第八条:解除合同
(一) 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员工又不能改换其他工作。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
换其他工种。
3、 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相关条
例和规定应予辞退。
4、 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有权予以开除处理。
(二) 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卫生条件恶劣,劳动安全没有保障,严重危害乙方的
身体健康。
2、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法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3、 甲方不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三)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以内。
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
3、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
(四) 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
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 任何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
补偿,解除合同的出现按企业相关规定办理。
(六) 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
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有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法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
相应的纪律处分,直到开除,因乙方违法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根据其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措施。
(三) 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
财产利益,或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四) 乙方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业的商业机密,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
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在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标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讨论决定,报经批准,用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企业人事部。
(二)《员工手册》及其他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相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年。于月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