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表
(1)选表后,在“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表”中,输入观测日期、“初次高程”、“高程”,系统自动计算出“本次下沉”。如下图所示:
注意:建筑物沉降观测曲线图在填写时,该点高程和对应的形象进度两项必须填写,否则该点高程以后填写的数据将不能生成图。
若同一观测点观测次数超过11次,点击右键,在弹出的菜单中点选【同一观测点观测五次以上(追加一页)】项,系统自动追加一页观测记录表供用户填写(本系统可追加多页)。若要删除追加的表页,右击弹出菜单【删除当前表页】项即可将追加的表页删除。
(2)填写完表格数据资料后,点击右键,在弹出的菜单中点选【生成建筑物沉降观测曲线图】项,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曲线图,如下图所示:
(3)在该窗口中还提供了【编辑及打印】、【打印预览】、【图形保存】、【以相关资料的形式保存】、【复制】、【下一页图】等功能。该窗口中可以点击分析图形设置来对曲线图的设置。
【编辑及打印】
该功能供用户调用系统中的图形编辑工具对图形进行编辑及打印。
【图形保存】
图形保存提供了两种保存格式,一种是位图格式(BMP),另一种是矢量图格式(WMF)。
【复制】
对曲线图进行复制后,用户可以粘贴到相应的单元格中。
【分析图形设置】
用户可以对页面进行设置,对页面存放的曲线图进行页面基本设置、存放点数设置、是否打印页标题等设置,如图3-25所示。页面设置完毕后,点击窗口中的【应用】即可完成页面设置。
第二篇:建筑物沉降3#号楼观测记录表
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记录
湘质监统编 施2002-21 共 12 页 第 1 页
注:如果竣工验收时观测点的沉降、变形尚未稳定,应交待清楚有关继续观测直至稳定为止的事项。固定水准点应按规定设置、保护好;建筑物上的观测点应布置合理,水平间距符合规定要求,并在平面图上标注其尺寸。
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记录(续表)
湘质监统编 施2002-21
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记录(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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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记录(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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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次观测: 共 页第 页
建筑物沉降、变形观测测量记录(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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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次观测: 共 页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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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次观测: 共 页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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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次观测: 共 页第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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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次观测: 共 页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