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函〔2011〕 № 8号
——————————————————— ×××政府:
×××投资有限公司针对×××市基础教育比较落后的现实情
况,经×××有关部门洽谈协商,共同决定合作在×××建一所最高
端的×××附属实验学校。前期投入近20万经费,历时半年,对
×××及周边城市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研,充分论证了项目的可行
性。 ×××附属实验学校项目预计投资1.1~1.5亿人民币,预计
征地200~300亩,设计招生3000~4000人。目前一期资金
已经筹措完毕,随时可以到位进入征地程序。建设工期预计一
年时间,全部基建完成后,预计20xx年下半学期即可实现新生
入学。一期工程时间预计在20xx年5月~20xx年1月,预计
投资6000~8000万元人民币; 二期工程时间预计在20xx年
2月~20xx年6月,预计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
师资水平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方面负责对招聘
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并有管理人员长期入驻本校监督管理。为
保证师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利用与×××合作办学的有利条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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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将不定期组织教师赴×××培训学习。本校建成后,将达到三个一流:师资一流,设施一流,环境一流。
我们的预选地块是上海南路林场地块及毗邻×××卫校东侧地块。
我们的目的是引进×××教学、管理理念,改变×××基础教育薄弱现状,提升×××城市品味,为×××三年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造福×××人民。
我们的要求是:政策上的优惠;土地价格的优惠;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我们的工作进度。
恳请尽快答复!
项目联系人:
职务:×××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电话: ××× ×××
20xx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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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向市政府请示移交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报告
关于向市政府请示移交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报告
永城市卫生局:
《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国务院批准的卫生部、国家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精神,从20xx年6月1日起,由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分别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法》同日废止。按照这些规定,卫生部门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监管餐饮环节和查处违法行为,将没有法律依据。然而,省政府机构改革刚刚开始,省及市、县政府部门职能未调整到位,我市正面临四城创建工作的严峻考验,诸多餐饮单位是创建卫生城的窗口行业。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有权确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七部委【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xx年6月1日以后,对于地方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未完成的,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工作,由地方政府确定的部门继续按现行工作机制承担相关工作并做好平稳过渡。20xx年6月1日以后,对于地方机构改革未完成的,目前负责的部门应继续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各地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地方人大机关加快制定
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法规,落实监管措施”的要求,请市卫生局向政府请示,报告有关食品安全职责调整的情况,避免在职能调整期间出现监管空白。
另:根据商卫发【2009】38号文中商丘市政府对商丘市卫生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请示批复“由市卫生局继续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履行食品卫生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及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内容,我局是否将原来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改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可依据【食品安全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实施行政处罚。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特此报告。
永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