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园C02、C03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说明
1 总则
用地条件
C02、C03地块位于北部新区,东北面为金渝大道,西北临金龙大道,东南面为210国道尖山立交。
地块大致呈矩形,建设用地面积约172600平方米,长边约576米,短边约328米,地形比高南低,最高标高327m,最低标高292米,最大高差35米。
设计依据
l 建设方提供的重庆市规划局1:500现状规划红线图。
l 重庆市规划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渝规选[2005]北字第0035号
l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l 各专业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l 建设方提供的设计任务委托书;
l 经多次征求建设方意见、讨论及修改所达成的共识。
设计范围及内容
规划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布置。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规划布置、环境绿化及市政设施布置规划等内容。
设计指导思想
l 满足该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注重小区空间和建筑造型,改善和协调小区内外部整体环境,提供宜人的城市居住空间;
l 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环境条件,提高基础设施与公用服务设施水平。采用合理的建筑平面布局、简洁明快的立面造型和安全、合理、成熟的结构体系。
l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绿化、消防等方面的规范和规定,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 总平面布置
l 整个地块分为两期建设,其中地块东部为一期工程,建设7个汽车品牌4S店,用地面积53656m2;地块西部为二期工程,建设为居住小区,用地面积118944m2。
l 一期工程主要出入口设置在金渝大道,与中汽西南汽车博览中心大门相对。中心景观大道将一期用地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部布置3个4S店,南部4设置个4S店。
l 一期的中心景观大道向西南延伸,形成二期住宅小区的主要出入口以及二期的中心景观大道,并在地块西南边形成小区次入口。两个主要车行出入口分别位于西北边的中部和西南边的最南侧,其开口与路口道路红线交点距离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2.1.5条 之规定 。另在西南边靠近北侧的位置设置一个消防车出入口,使得高层住宅裙房长度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1条之规定。
l 二期住宅小区根据原始地形,由北向南跌落布置。中心景观大道将地块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部临街为两层商业店铺,店铺之上设置9栋一梯四户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店铺下部为地下车库,其余部分设置11+1层的小高层住宅;南部由中心绿地分为两部分,分别布置11+1层的小高层住宅和5+1层的多层住宅。中心景观大道两侧分别布置会所和幼儿园。各单体建筑室内地坪±0.000标高详见总平面图。
l 设计以“生态人居”理念为主旨,结合用地特点,采用联排式、围合式总体布局形式,为每户争取最有利的采光面。从公共到私密多层次的绿化空间,丰富了住区空间层次。
l 地块中部为贯穿东西的景观大道,北部在二类高层建筑区域和小高层建筑区域之间设置中心绿地,包括一个游泳池,南部在小高层住宅区域和多层住宅区域之间设置中心绿地。
l 整个地块内住宅面积187440㎡,按1辆/300㎡计算,需停车位625个;公共建筑面积45974㎡(不含车库),按1辆/200㎡计算,需停车位230个。区内布置停车位876个,其中地面停车171辆,车位数量满足规划要求。
l 小区绿地面积70852㎡,绿地率41.05%。
3 建筑设计
根据业主的使用要求,设计了从平层到跃层等多种户型,并按照健康住宅理念,多层小高层住宅采用一梯两户,二类高层住宅采用一梯四户房型,强调对流通风,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公共空间
根据用地周围商业环境,地块北侧临街布置两层商业店铺。
套型设计
多层住宅采用一梯两户房型,高度六层,层层退台,大部分房型皆有露台,其中第一层住宅带有私家花园,第五第六层为跃层式住宅。
小高层住宅采用一梯两户房型,高度11层~12层,其中顶部为跃层房型。小高层住宅由低到高逐渐退台,使得大部分房型带有露台。
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采用一梯四户房型,自然采光通风条件良好。
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设计利用自然地形,分成两处布置,一处位于北面临街店铺负一层,另一处位于南部网球场等运动场地下部。
屋顶处理
根据规划要求多层和小高层采用层层退台设计,形成丰富的建筑轮廓线,二类高层住宅根据其自身形态特点采用平屋顶。
建筑造型
小区内多层小高层采用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注重建筑细部处理,形成人性化的建筑外部空间。高层住宅采用较为简洁的现代建筑风格,在整体色彩统一的前提下,与其他建筑形成对比。
所有空调室外机均结合飘窗、阳台、挑板设计位置,确保建筑外观的完整性。
4 技术指标
表2-1 总平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 结构设计
建筑安全等级
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设防烈度为6度。
基础设计
基础型式待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后确定。
结构选型
1~21号楼采用异型柱框架结构形式。
22~30号楼下部2层采用框架—核心筒结构,上部16层采用短肢剪力墙—核心筒结构。
7栋4S店采用门式刚架。
6 给排水设计
给水
l 用水量
a.用水量标准:
住宅:250 L/人.日 k = 2.5
b. 设计用水量:
日用水量:Qd = 1212.75m3/d
设计小时用水量:Qh = 126.33m3/h
l 给水方式
a. 给水为城市自来水,就近从城市规划道路给水干管接管;
b. 小区用水采用分区供水形式,具体分区方案如下:
低区:6层及六层以下由城市自来水直接供给;
高区:六层以上由加压泵和屋顶水箱供给;
热水
各户淋浴热水由各自的天然气热水器单独制备,热水器设在每户厨房的生活阳台上,计量表设在厨房内。
排水
l 室内外排水均采用生活污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分别排至相应城市排水系统;
l 污水排水量按给水量的90%考虑,经计算大区污水排水量为Qd=1091.48m3/d;
l 雨水排水量按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h = 133mm计算确定;
l 生活污水须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7 电气与照明设计
供电方案 :
l 负荷计算:
本工程为多层及高层住宅楼。负荷计算采用需要系数法。电力安装容量指标根据甲方要求和规程规定。用电设备按实际安装容量计算:住宅部分Pe =3335KW,变压器安装容量Sb =4500KVA。公建部分Pe =2100KW,变压器安装容量Sb =2800KVA。
l 电源电压:
主电源由附近开闭所10KV母线段引来,10KV线路采用 YJV22-10 (3×240)型电缆直埋至配电所。地下车库等处消防自备电源采用400kw的发电机组。
照明、配电设计:
l 照明及配电系统采用树干式和放射式相结合的方式供电.。
防雷接地与电气安全:
l 防雷接地:本工程按二类设防雷装置。建筑采用综合接地系统,接地电阻≤1欧;
l 电气安全:高压配电装置采用阀式避雷器作过电压保护,10KV设备外壳采用接地安全保护,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接零保护,变电所低压出线均设PE线,所有进出建筑物金属管道及金属构架,均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高出建筑物屋面的金属管道及金属构架均应与防雷装置装置可靠连接。
弱电设计:
l Pe =3335KW,变压器安装容量Sb =4500KVA。
l 电话:通讯电缆进户采用1路2000 对市话电缆埋地经钢管引至电话总交接箱,经总交接箱再送至各单元电话组线箱。
l 电视:入户线采用SYV-75-9同轴射频电缆,经PVC管暗敷入本建筑物。用户信号采用分支分配方式。采用FM/TV功能的双孔输出终端盒。
8 燃气设计
气源
本工程所用燃气为天然气,由市政干道分流引入小区。
燃气供应系统
l 住宅楼室外庭院管道为环网直埋敷设;
l 单体立管沿外墙至每层送至厨房,为下行上给系统;
l 住宅每户用气量设一台双眼灶,一台热水器估算,每户设一个天然气表。
9 消防设计
建筑
9.1.1 设计依据
l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
l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l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l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9.1.2 总平面
l 沿街建筑长度及小区道路开口间距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0.1条以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四章相关规定。
l 小区内建筑均有消防车道可以到达,并有较宽敞的场地用于扑救;
l 建筑之间的距离符合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
9.1.3 建筑消防分类
l 1、2、3、4、5号楼为多层住宅,适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l 会所和幼儿园为多层公共建筑,适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l 7个4S店单层局部夹层钢结构公共建筑,适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l 6~11、14~21号楼为小高层住宅,适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l 22~30号楼为二类高层住宅,适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1.4 建筑耐火等级分类
l 1、2、3、4、5号楼为多层住宅,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之规定耐火等级为二级。
l 会所和幼儿园为多层公共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之规定耐火等级为二级。
l 7个4S店单层局部夹层公共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之规定耐火等级为二级。
l 6~11、14~21号楼为小高层住宅,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0.4条之规定耐火等级为二级。
l 22~30号楼为二类高层住宅,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0.4条之规定住宅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车库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
9.1.5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
l 1、2、3、4、5号楼为多层住宅,每个单元单层建筑面积均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规定之一个防火分区的范围内。
l 会所和幼儿园为多层公共建筑,每个单元单层建筑面积均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规定之一个防火分区的范围内。
l 7个4S店为单层局部夹层公共建筑,每个单元单层建筑面积均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规定之一个防火分区的范围内。
l 6~11、14~21号楼为小高层住宅,每个单元单层建筑面积均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规定之一个防火分区的范围内。
9.1.6 安全疏散
l 1、2、3、4、5号楼为多层住宅,采用一梯两户单元设计,每个单元设置疏散楼梯一部。
l 6、7、8、9号楼为小高层住宅,采用一梯两户单元设计,每个单元设置疏散楼梯、电梯各一部。住宅入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楼梯间靠外墙,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通向屋顶,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6.2.3.1条之规定。
l 22~30号楼为18层二类高层住宅,设计为一梯四户,设置防烟剪刀楼梯一部,消防电梯一部,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1条之规定。
l 地下车库设置两个车辆出入口,均为单车道,满足《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6.0.6条之规定。
l 地下车库人员可从利用住宅筒体楼梯疏散,满足《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6.0.2条之规定。
给排水
9.1.7 设计依据
l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
l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
l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l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l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年版);
l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
9.1.8 规模
小区人口规模小于2.5万人,其室外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1次设计,按最不利的建筑物考虑。
9.1.9 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表
9.1.10 室外消防系统
在小区内设置增压设施形成高压供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为DN200环状消防给水系统,管道上设置DN100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其间距不超过120m。
9.1.11 室内消火栓系统
本工程在地下车库、商业门面、住宅均设有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在消防电梯前室设有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消火栓。室内消火栓间距小于30m,室内任何一处发生火灾均有两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
室内消防设置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在30#住宅楼屋顶设置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 m3。室内消火栓系统竖向采用减压阀分高区、低区。采用环状管网,屋顶设试验消火栓,室外设地上式水泵接合器。
9.1.12 自动喷水系统
本工程的喷水系统均采用临时高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下车库各层除设备用房、卫生间外均设置闭式喷头。本系统湿式报警阀按一个报警阀组控制喷头数不超过800只分区。
车库及设备层采用普通型喷头,有吊顶的房间、走廊等均采用吊顶型喷头。干管上设水流指示器及检修信号蝶阀,末端设试水装置。在室外设地上式水泵接合器。
9.1.13 消防排水
地下室消防废水及电梯井底积水均设置专用消防排水坑,其内设置移动潜污排水泵,将消防废水排入室外雨水检查井。
9.1.14 消防系统管材
消火栓系统采用无缝钢管,焊接;自动喷水系统采用热浸镀锌钢管,丝扣连接或卡箍连接。
9.1.15 消防水泵房
在30#住宅楼地下层设置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水泵房内设3组共4台消防水泵,设置2台(1用1备)消火栓泵,2台(1用1备)自动喷水泵。消防水池有效容积468m3。消防水泵采用自灌式。室内消火栓泵设有两条出水管直接与室内消火栓环网连接;自动喷水系统在报警阀前设置环状管道,自动喷水泵设有两条出水管与此环管连接。
电气设计
9.1.16 设计依据
l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年版)。
l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98)。
l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9-97)。
l 业主及公用各专业提供的资料。
l 建筑专业提供的建筑平、剖面图。
9.1.17 设计范围及原则
l 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设计。
l 疏散及应急照明。
9.1.18 消防报警系统组成及保护等级确定
根据本工程性质,地下车库及22~30号楼为一级消防保护等级,消防系统采用控制中心形式。消防控制中心设在25号楼一层。该系统由一个集中报警控制器及若干楼层显示器、火灾探测器、事故广播、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器、火警电话、联动设备等组成。
9.1.19 报警设备选择及设置
地下车库、发电机房、储油间设感温探测器;设备用房、电梯前室等处设感烟探测器;在上述各处出口,电梯前室等地设手动报警按钮。
9.1.20 消防联动及控制要求
当任意一处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接受火警信号,并经确认后,联动相关设备:启动喷淋泵,消火栓泵,送、排烟风机;关闭失火区防火卷帘门;打开送风口、排烟口;切断火灾区非消防电源;接通事故广播、声光报警器、疏散标志灯;消防电梯自动返回首层;消防中心接收设备动作返回信号。重要消防设备除采用总线模块联动外,另设多线直接手动控制。
9.1.21 火灾广播及火警专用通信
消防中心设总线制智能型火灾紧急广播控制器,在22~30号楼的公共过道、设备用房、车库等地设火灾紧急广播喇叭,除车库、设备用房外,其余部位喇叭由背景音乐喇叭兼用,火灾时自动切换。
消防中心设总线制火警电话总机,在消防设备用房设火警电话分机、22~30号楼的公共过道、大楼出入口等处设火警电话插口。电话主机设有自动录音,并配有市消防局联络直通电话。
9.1.22 消防设施电源供给及接地
消防设施由变电所及发电机配电屏分别提供专用电源回路,采用双电源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供电,报警系统另配备UPS后备电源。消防系统接地与大厦其它接地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 R<1Ω。
9.1.23 应急、疏散照明
车库、设备用房、公共过道、楼梯间、电梯前室设自带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在车库、设备用房、公共过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出入口及楼梯间设自带电源的疏散指示灯。疏散照明由消防中心控制。应急、疏散照明电源供电时间不少于90min。
通风设计
9.1.24 设计依据
l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l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年版)
l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l 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设计委托书
9.1.25 主要设计内容:
l 设备用房及车库的通风设计
l 防火与防排烟设计
9.1.26 通风系统设计
1、地下层设备用房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2、地下层车库考虑机械通风设计,排风量按6次换气考虑。
3、 柴油发电机房, 设独立机械通风系统, 火灾发生时该通风系统停止运行,以保证密闭灭火。
4、 柴油发电机储油间,设独立的通风系统,排出废气,火灾发生时该通风系统停止运行,以保证密闭灭火。
9.1.27 防火与防排烟设计
1、 防火设计
通风系统的风管道(兼作防排烟系统的除外)在下列部位设置70℃时自动关闭的防火阀:
越防火分区的穿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处;穿越沉降缝或变形缝处(两侧设置);竖风道与各层水平风道的连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2、 防排烟设计
a) 该建筑群中,分别在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楼梯间、合用前室及前室,设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发生火灾时,通过电信号启动加压风机。
b) 地下层车库设置机械排烟,其排风与排烟兼用。
c) 地下层设备用房设置机械排烟,其排风与排烟兼用。
9.1.28 控制与调节设计
1、通风系统
当发生火灾时,各通风系统的电源自动切换到大楼消防控制中心,由消防控制中心根据防火要求统一控制。
2、防烟系统
消防控制中心检测到某层发生火灾时,即发出信号,启动加压送风风机,对合用前室加压送风。
10 绿化设计
绿化布置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地块中部集中绿地及小区出入口为环境配置重点,通过小品、铺地、室外灯饰、绿化等景观形良好的商业及居住场所;
线的绿化主要是沿道北面红线种植行道树和绿篱,行道树选用冠大、浓荫、常绿、防尘、生长快的乔木;
面的绿化主要集中地块中部绿州以及各分区中心地带,,以草坪和灌木为主。
11 建筑节能
建筑填充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或珍珠页岩空心砖。屋面采用“CLZ”防水隔热乳浆。选用密闭性能好的塑钢窗;
所有变配电设备、开关、光源及灯具,均采用新型低耗产品。配电箱设集中电容补偿以降低无功损耗,达到节能的目的。
12 环境保护
l 结合小区景观塑造进行环境绿化,防止粉尘污染。
l 本工程区域范围内无特殊污染源,生活污水系统均经无能耗污水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系统,雨水经汇集后排入小区雨水管网至市政雨水系统。
l 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方式,每层设置收集点,由物管部门定期运至城市环保部门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理。
l 采用清洁卫生的天然气燃料。
l 女儿墙高1500mm,阳台栏杆高1050mm,窗台低于900mm窗户,其900mm以下部分设计为固定扇,并有可靠防护。
l 小区内小高层多层住宅建筑均采用一梯两户单元式设计,高层住宅采用一梯四户单元式设计,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厨房设置变压式排烟道,集中于屋顶排放,排气管高出屋面结构标高2.5m。生活污水管设置通气管,通气管高出屋面结构标高2.5m。
l 沿街住宅与下部商业用房交接处,均设置挑檐或者外走廊,以减小下部商业活动和道路车辆对上部住宅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