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记录表
第二篇:安全培训学习记录
附表C
附件1:
一般不良行为认定及扣分标准
附件2:
较大不良行为认定、扣分标准及公布期限
备注:1.第4、6项以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监督部门认定为准; 2.第14、15项以审计或执法监察机构的审计或检查结果为依据; 3.第16项以部省一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为依据。
附件3:
重大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及公布期限
备注:1. 第1项以质量监督和管理部门通报为依据;
2. 第2项以媒体公布并经核实或部省一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为依据; 3. 第3项以司法机关或有关纪检部门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