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意向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场地经营事项达成以下意向,双方共同遵守。
商铺建筑面积约为 ㎡,分摊面积约为 ㎡。(正式合同的面积经双方测量为准)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赁条件:
1、租金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2、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二个月租金当意向金。
3、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商铺的用途为经营 ,品牌为 ,乙方改变租赁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品牌的,均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月/㎡。(以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的总和计算)
5、商铺内的用水、用电、垃圾费、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向甲方缴纳,水费单价为人民币4.5元,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5元。
6、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的租赁意向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双方签订本意向书起至 1
签订租赁合同止为预订期。
7、租期:年(以甲方交付场地乙方使用之日起计算租金)。
8、如乙方因其它原因无法签订租赁合同的,须在签订租赁意向书的5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将所收的租赁意向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5天内未书面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甲方按照乙方的联络信息以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接到通知三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则视乙方自动放弃认租权,所收意向金不予退还。
四、若甲方按照本意向书的乙方提供电话信息未能联系到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凭此意向书和意向金收款凭据签订租赁合同,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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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范本七】购物中心租赁意向书
购物中心租赁意向书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一)个人姓名(中文) 先生/小姐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E-mail:
(二)公司名称(中文)
地址:
注册编号: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代表:
联络电话:
E-mail: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订本租赁意向书:
第一条 承租物业
承租方自愿租赁 购物中心 区 层 号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物业)。
第二条 承租价
原价(小写):¥ /年,折后价(照原价 折)年租金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以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 承租期限及用途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期限为 年,用做
第四条 付款办法
4.1 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时付清定金¥ 元;
4.2 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双方约定承租方按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每 天支付一次;
4.3 承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后 天内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租金(扣除定金)¥ 元作为承租抵押金,另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 元,并与出租方签署《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
第五条 双方约定
5.1 租方须依上述付款方式依期如数缴付上述款项。
5.2 承租方须于签订本意向书后 天内,即 年 月 日前携本《意向书》、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证件与相关款项到出租方指定地点 签署由出租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
5.3 由房屋租赁而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5.4 违约责任:如果出租方在保留有效期内将承租方挑选的房屋租赁给第三者,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出租方可不退定金,而且有权将该房屋租予第三者。
5.5 意向书于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后失效。
第六条 备注
承租方: 出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