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报表材料准确上报制度
一、为加强对低保报表及文字性书面上报材料的管理,保障低保资料及文字性书面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乡(镇)、办事处低保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政策、规章和本制度的规定报送低保资料及文字性书面上报材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各级低保部门的低保上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社会救助局和各乡(镇)、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对所上报的低保报表及文字性书面上报材料的质量负责。凡对所做报表没有按规定进行审核,出现数据质量问题的,由填表人负责。
四、各低保部门应在省州相关部门的上报时间内按时上报真实的低保报表及文字性书面上报材料,不晚报,不拖沓。对确属差错的,应在更改期限内进行更正,并写出书面报告或情况说明。
五、低保报表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低保报表资料,由各级低保业务相关机构负责统一管理。
六、建立健全低保报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存放。
七、属于国家秘密的低保报表资料,必须保密。相关负责人对具有保密性质的低保报表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低保承诺告知制度
一、要求低保户在申请低保时填写低保申请承诺书。如实写明并承诺所填写的家庭收入、所在房屋类型、日用电器、造成家庭困难的原因、以及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等内容全部真实。
二、该承诺书规定低保户在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告知村(居)委会或低保审核、审批机关。
三、要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服从低保正常管理,配合各级低保管理机构入户调查和核查。对核查和调查表上的内容必须要真实,无隐瞒和虚报问题。 四、若低保审核、审批机关在入户核查时发现家庭基本情况和承诺书不一致,将不予审批或将其退出保障范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承诺书的出台,有效保证了低保信息的真实性,方便了低保信息的微机录入,提高了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时对低保对象的准确认定和分类施保,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定的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对象是指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人员。
二、低保对象有义务参加村(居)委会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公益性劳动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由村(居)委会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公益性劳动包括对接受捐赠衣物的整理、村(居)委会环境卫生整治、治安联防、维修公共设施等。
三、低保对象积极主动参与公益劳动,参与期间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每年参加公益劳动不得少于五次。
四、村(居)委会要建立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考勤制度。对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有突出表现的低保对象,优先推荐就业。
低保对象劳动就业培训制度
一,享受就业服务的对象为城镇低保和正在申报低保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二,有劳动能力但处于失业状态的申请低保或正在享受低保的人员,应及时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资料到享受低保或申请低保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失业登记,并根据意愿确定求职和培训意向。
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所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要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免费为低保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推介等服务。
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和申请低保的人员,本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职业培训、三次拒绝接受推介就业的,视为无就业愿望,民政部门取消其低保待遇或不接受其低保申请。 五,对申请低保和享受低保待遇的有劳动能力人员,经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后,仍暂时无法就业的,凭当年参加职业培训获得的《贵州省劳动就业训练结业证》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无业证明,方可申请低保。
低保公示制度
一、城乡低保的审核审批必须采取逐级公示制度。每个乡镇和社区在人口集中的地方统一设置固定的城乡低保公示通报栏,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姓名、享受人及享受金额、家庭住址情况进行常年公示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二、低保公示分为申请公示、评议公示、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
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申请,同时在村(居)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同时入户调查和核查。 经村(居)委会评议合格的低保申请家庭,应在所在社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进行公示五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经评议听证通过的低保申请家庭,应在乡(镇)、办事处低保公示栏上公示五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的,乡(镇)、办事处低保评议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上报到市民政局审批。 经市民政局审批通过的低保申请家庭,应在所在乡(镇)、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公示五天以上。若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无法判定的,暂缓批准该家庭享受低保。
三、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低保申请家庭,由所在乡(镇)、办事处统一造册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
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近亲属 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一、明确备案对象。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
二、规范备案内容。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的姓名、单位及职务,低保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与本人关系、保障人口、月/季度享受金额等。所有基层干部都要如实填写《基层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
三、严格备案程序。
一是自查整改,自觉清退。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内已享受城乡低保的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自查自纠自退。乡镇召开会议,讲清政策,教育引导他们退出低保。组织专门力量,对享受保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对共同生活的亲属享受低保的一律予以清退;对未共同生活的其他近亲属符合低保条件享受低保的要建立备案登记。
二是集体审核,准确备案。各乡(镇)、办事处召开政府办公会、评审会议对享受低保待遇情况进行集体审核,对审核复查仍享受低保的上述情况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由其本人,以家庭为单位真实、准确填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
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 三抽查验收,严厉追责。市民政局把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问题作为低保抽查复查的主要内容,对存在侥幸心理仍然享受低保的基层干部及违规享受低保的近亲属,除了全额追回已领取的低保资金外,对情节严重的将交由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同时深查深究违规违纪当事人及背后的人和事,净化低保工作环境。
低保民主评议申请对象回避制度
一,民主评议坚持:依照政策及程序办事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二,评议过程中,避免“关系、人情”存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被评审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回避;申请对象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回避,不以主观情绪影响评议过程及结果的客观性。如有存在以上情况,清除该申请对象的现有评议结果,利害关系直接双方退出评议,由乡镇分管领导为监审员,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符合评议小组成员构成结构和数量的村民重新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再次评议,以本次评议为最终结果。
三,将最终结果告知申请对象,并做好后期工作。
低保评审评议制度
一、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评审委员会, 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居)主任或支部书记为成员。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评议小组,由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兼组长。城镇评议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农村评议小组一般由20人以上组成(单数),其中村(居)民代表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新增(调整)保障对象,在村(居)民小组进行初步评议,同时入户调查和核查,在完成入户调查后,由村(居)低保协管员提交村(居)低保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评议小组成员有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权利。对经三分之二以上评议小组成员通过的新增(调整)对象,方可进行公示,群众无异议的由村(居)签署意见上报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审核。对评议未通过的对象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退还全部申报材料。
三、乡(镇)、办事处在接到村(居)上报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审核、评审通过的对象上报市低保局审批,对评审未通过的对象应将相关资料退回社区并说明理由。
四、乡(镇)、办事处和村(居)应建立评审、评议记录档案。对象参加评审、评议的人员,评审、评议的对象及评审、评议意见作好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低保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建立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实行以差额补助为主体,辅之以临时救助、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的配套措施。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等按以下三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一类重点保障对象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养人或者法定赡(抚)养人无赡(抚)养能力的救助对象;
二类长期保障对象即重病特困户、特困残疾户、单亲家庭、子女上大学家庭、以及家庭主要劳动力为下岗失业人员且年龄在45岁以上;
三类一般保障对象这类人员有劳动能力及再就业能力,但收入不固定或不易确定,家庭收入波动幅度较大,短期内可能超出保障标准的。 本着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一类重点保障对象进行长期重点保障,以基本不动为原则。对二类长期保障对象以保障基本生活为主,进行相应的脱贫帮扶为辅,此类家庭实行一年一核查。对三类一般保障对象,实行季度(半年)一核查。
低保申请受理制度
一、凡持有我市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的家庭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口的家庭申请农村低保。
二、城乡低保待遇的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并根据家庭成员不同情况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登记照、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下岗证、离退休证、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就业状况证明、收入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出有关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能提出申请。
困难家庭中,同一家庭中既有非农业户口又有农业户口的,其非农业户口人员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村(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员,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负责提供有关详细证明材料。
三、城乡低保申请的受理,由申请家庭的户口所在地村
(居)委会进行城乡低保申请受理登记,并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经逐级审核审批后,对不符合低保条件,未批准享受低保的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村(居)委会向申请人出示《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予批准通知书》
低保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一,在乡(镇)、办事处和市级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低保投诉举报中心,由乡(镇)、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和民政局城乡低保服务中心专人负责管理,接待信访投诉举报人员的直接上访。
二,设置专门的低保投诉举报箱,定期查看有无投诉举报。建立市乡两级的低保投诉举报核查专项小组,长期存在,分别由民政局分管低保领导及乡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对低保投诉举报情节轻的事件能当场答复就当场予以解决,情节严重、牵扯范围大的举报事件,专项小组要进行及时核查,先由乡(镇)、办事处初步核查,汇报市级,市级再进行二次核查汇总情况,得出最终解决方案,给予上访人员合理、满意的答复。 四,对投诉上访事件,行文记录,有专门存放信访资料的档案盒,将信访资料存档存好备查。
申请低保民主评议听证制度
一、经村(居)委员会初审合格的低保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办事处审核时,应召开评议听证会,对申请人是否应纳入低保事宜进行公开评议。
二、低保的评议听证由乡(镇)、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召开一次,对当季度受理申请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集中评议,并决定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三、参加评议听证的人员应当包括乡镇低保评议领导小组成员、村(居)委会低保专干、低保申请家庭户主、部分群众代表、其它特邀代表等。
四、评议听证的程序:
1、宣传城乡低保相关政策,主要有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现行福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等。
2、低保申请家庭户主呈述申请低保的原因、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现状等,出示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由入户调查人员通报该家庭入户调查情况,包括家庭现有住房情况、家庭收入核定情况、家庭环境以及与之相关的情况。
4、与会人员评议申请人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现场宣布评议结果。
五、经评议通过的低保申请,在乡(镇)、办事处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乡镇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到市民政局进行审批。
第二篇:教学中的各项制度
各种制度
1、教学六认真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在教学中起着主导作用。每一个教师要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处理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
一、认真备课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所有教师都要十分注意备课工作。
1. 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首先弄懂弄热教材的内容,然后参考教学参考资料。
2. 根据大纲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确定教学目的,教材重点难点,考虑教法和学生作业。
3. 写好教案。教案基本上包括下列内容:
(1) 教学目的
(2) 教学过程(课题引入、内容重点难点的安排、小结)
(3) 教学方法(包括使用教具)
(4) 课内练习、课外作业题
(5) 板书设计
4、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在自备基础上积极参加同教材集体备课活动,同类型班要做到目的要求统一、内容进度统一、作业考核统一、交流教法、交流经验体会。备课至少要超前一周。
二、认真上课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严肃地上好每堂课,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保证每堂课的质量,不断提高45分钟教学质量。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不随便调课,有事缺课要尽快补课。
2.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包括教具和实验用具),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3.教师要严密地组织教学,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注意结合教学进行思想教育,课堂内发生问题,应以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处理。
4.教师要根据教学目的,正确的阐述教学内容,注意突出重点,突出点,不讲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珍惜每一分钟。
5、贯彻“少而精”、“启发式”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教师要板书工整,注意教学卫生。
三、认真处理作业
作业是巩固课堂知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所有教师都要重视作业的布臵与处理。
1.文化课一般都应有适当的书面练习(课内或课外),既要加强基本训练,又要注意学生负担。
2.布臵作业要注意大纲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并从学生实际出发,课外作业可分为基本题(学生都做)和选作题(成绩较好的部分同学做),不同对象不同要求。
3.严格要求,指导学生按量、按质独立完成作业,注意培养学生的刻苦钻研、勤学好问的良好学习习惯,无故不做者要教育其补做,有困难的,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予以帮助。
4.作业批改要及时,学生有差错(包括书写规格),一定要求纠正,书写潦草应予重抄,注意评分(百分制)和必要的评语。
5.每次作业要有指导小结,表扬先进,分析问题。
6、预习笔记要求用双色笔书写,教师每天检查。
四、认真辅导
课外辅导是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1.在课堂教学基础上,对学习优秀、内教学不能满足其要求者可选择适当的补充教材,采取有效措施,指导自学。
2.对学习较差的学生,要分情况进行思想教育、启发、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缺什么知识,就有计划的补什么,扫除接受新知识
的障碍。特别要保护和鼓励他们的微小进步,以增强他们学习的信心,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提高。
3.学生自习时间,教师要主动下班辅导,了解不完成作业的情况,并解答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4.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在学生中开展适当的互帮互学活动。
5、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前提下,课前制定导学案。
“导学案”是教师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已有经验、教材文本、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的教学资源而制定的引导学生有效学习的方案。
五、认真进行成绩考核
对学生学习成绩考查与评定是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督促学生复习功课、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同时便于教师研究和改进教学工作。
1.除期中、期末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外,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应注意单元随堂检查,及时掌握教学效果。(即检测或过关)
2.考试不搞突然袭击,不出怪题偏题,命题应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运用基础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监考老师应严格执行考试规则
4.考试后要及时评定成绩(百分制),进行质量分析,并在学生中小结讲评,对学有创见的学生应予鼓励。
六、认真教研和进修
1.教研活动每周两节排入课表,在教研组长领导下,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活动时要思想集中,不做与教研活动无关的事。
2.教法要立足于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效率。每学年每个教师至少要进行一次试验教学。每次试验教学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教前要充分准备,集体研究;教后认真评议,以便集思广益,共同提高。要积极参加各学科基本功竞赛活动和评优课活动。
3.要努力形成虚心学习、相互切磋的良好的教研气氛,教龄不足五年的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老师不少于10节。
4.要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学习教育理论,勇于实践,探索教育教学的规律,注意总结经验,每学年撰写教学论文不少于一篇。要积极参加各学科学术
交流活动,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中青年教师要争当学科带头人。
5.要积极学习报刊上介绍的先进教学经验,学点教育学和心理学,勇于探索教学规律,注意总结经验,每学年写教学总结一份,存入业务档案。要积极参加各学科年会或学术交流活动。
6.要认真进修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首先要熟悉本科的教材体系,还要不断学习新的科学成就,充实自己的教学内容。进修要写进修笔记、进修小结。学历未达标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合格考试或各类进修;已达标的教师也要重视业务进修,注意知识更新,力争做到一专多能。积极辅导学生的课外兴趣小组,积极开设各种选修课和活动课。
附:学生各科期末总评成绩的计算:期中占30%,期末占40%,平时占30%。不参加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总评成绩的计算:平时占40%,期末占60%。学年成绩的计算:
上学期总评成绩占40%,下学期总评成绩占60%。
2、教师上课守则
一、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或导学案,准备教具或实验仪器。没有教案不能进课堂上课。
二、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便调课,更不准随便缺课。教师上课不得迟到,不得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
三、教师在预备铃响走上讲台,待学生安静、站好、敬礼后,教师方可回礼,学生坐好,即开始上课。
四、教师要根据教学的目的,正确地阐述教学内容,充分注意寓德育于教学之中。精心组织教学的各个环节,完成每节课的教学要求和任务,不讲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
五、教师要根据学科、教学内容及学生的特点选择教学方法,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能力。教师授课时注意讲练结合,精讲精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教师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风趣,寓有启发性和
吸引力,声音要响亮,要使教室每个位臵的学生都能听清。
七、教师上课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能体现讲课重点。字迹工整,大小适当,用规范简化字,不写错别字。
八、学生上课举手发言,回答问题,不管正确与否,教师应积极鼓励,肯定其正确,指出其错误,有意识地保护学生的积极性。
九、教师应重视师表,要注意语言、行为的文明,上课教态要亲切、自然、文雅。衣着大方,不化浓妆,不准在教室里抽烟。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十、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课堂内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
十一、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停学生一节课的,必须经年级组长同意。
十二、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动手,不挖苦,绝对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三、重视教学卫生,注意纠正学生坐、写姿势。随堂教师要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3、教师听课制度
一、教师每周在校内至少听课二节。
二、教研组长每周在校内至少听课三节,备课组长在校内至少听课二节。
三、听课前一定要了解教材内容要求,听课过程要记录,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四、青年教师要多听课,新教师,每学期听课50节。
五、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统计、检查一次教师听课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
(一)由学校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
(二)凡因自动退学者,需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交教务员备案。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取消该生学籍,上报市教育局。
(三)确因故需转学者,需填写《转学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开出《转学证明书》,转出其学籍,上报市教育局。
(四)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凭医院证明可以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6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10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150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二、考勤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
应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外理。
(二)每班制定考勤制度,学生考勤情况每天公布,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
勤情况计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意见或医生证明,有学校统印的请假条。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内的由级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班主任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时请假者,应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补假。凡无假条、无书面材料、未办手续而未到校者,均按缺课处理。
(四)考勤范围:上课、自习、晚自习、两操、劳动、集会、班会。
(五)考勤人员:上课、自习、晚自习、早读,由任课考勤;劳动、校会、班 会由班主任考勤;两操由体育教师或学生会干部考勤。
(六)考勤办法:
考勤结果由考勤人员在教室日志上记录,体育课也不例外。
三、成绩考核
(一)德育考核
1.德育考核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
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2.德育考核每学期评定一次。
3.德育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
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4.德育考核的程序
(1) 学生个人自评,并写出自我鉴定存档。
(2) 小组互评
(3) 班评
(4) 班主任在参考学生意见、征询科任意见的基础上评定学生考核等级。
5.德育考核结果应告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智育考核
1.成绩考核应以各科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尚未有教学大纲的学科,
以教科书为依据,着重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记忆、运用和基本能力。
2.成绩考核分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会考。非省市组织考试的科目由
学校组织进行。学期考试只考本学期所学的内容。学年考试考一学年所学主要内容,重点放在第二学期所学内容。毕业会考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查科目为劳动技术课和音乐课,体育课由各学校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和考查一律在本学期结束后进行,学完一门考一门。
3.学期、学年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100分为满分。
毕业会考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档次按考生实际得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成绩档次。
4.因病不能参加学期、学年考试的学生,可具医院证明提出申请,经班主
任批准,分情况予以免试一部分或全部学科,或准予参加下一学期的补
考。免试学科的学年成绩,可根据学生和平时成绩评定。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考者,经批准,可参加下一年度的会考。
5.学期、学年考试成绩计入学籍表和学生档案,不合格学科均应由学校进
行补考。
6.毕业会考成绩不合格者,均应补考。补考由市统一实施。考查项目的补
考,由学校组织,当年进行。
7.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表现,体育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发给予毕业证书。会考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和毕业年级缺考者不能留级重读,只发肄业证书。领取肄业证书者,两年内可回原校申请会考补考,补考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5、后进生转化实施办法
一、宗旨
转化后进生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学校的校风建设,关系到学校能否可持续发展。然而,后进生转化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为了引导教师做好此项工作,推行素质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价办法
1.体现过程为主的德育思想,后进生辅导教师的积分与文明班(生)的评比检查挂钩。
2.后进生的学习成绩是转化业绩的重要依据。
3.文字资料(《后进生档案》)的总结和整理作为转化业绩的依据之一。
4.每学期评价一次。
三、辅导老师职责
1.深入了解后进生的思想动态,关心爱护,做该生的良师益友。
2.关注后进生在学习、生活各方面的表现,每周与该生谈心一次或一次以上,教育该生改进存在的问题,鼓励其努力上进。
3.充分利用电访、信访、家访或家长会等途径,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4.经常与班主任保持联系,协调一致。
5.如实填写《后进生转化登记表》,依时上交。
四、后进生的界定及分配
后进生的界定: (1)思想品德较差,纪律性不强
(2)学习态度不认真, 成绩基础较差。
(3)有心理障碍
6、 学生奖惩制度
一、奖励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经评定后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拥护中国共 产 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是班(团、会)里的骨干力量,是教师的好助手;乐于助人,同学关系好,作风严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在学生当中有较高的威信。
3.优秀团员、少先队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刻苦锻练,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和奉献精神;敢于制止学生中的违纪行为,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4.每学年在校先进的基础上推荐市级先进(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若干名,由市教育局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
5.“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在学习、纪律、生活上有突出贡献的十名优秀同学,授予“十佳”学生称号,并在校内张榜表彰。
6.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
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7.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二、处分
1.学生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各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由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报德育处研究。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的报学校行政会讨论,校长批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报市教育局审批。
3.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家长,在校内张榜公布,记入学生档案。
4.学生受处分后,能正确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显著进步的,在受处分一个学期后,可申请撤消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经德育处调查研究后决定是否撤消处分。申请撤消“留校察看”处分的须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校长审批。
5.各类违纪行为的处分标准:
(1) 吸毒,除交专政机关处理外,作开除学籍处理。
(2) 聚赌、谈恋爱、打群架、盗窃、引进外人进入学校干扰正常教学
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开除学籍、勒令退
学或留校察看处分。
(3) 住宿生外宿(未经批准)、爬墙外出者,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
(4) 故意破坏公物、绿化,或损坏公私财物,除经济赔偿外,按情节
轻重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5) 传抄黄色书刊、录像,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6) 不服从管理,打击、漫骂、讥讽教师、学生干部或管理人员的,
按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7) 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考试作弊、上课搞小动作、在教学
区、生活区内大声喧哗、吹口哨、怪声怪气、破坏学校宁静环境,
按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8) 抽烟、饮酒者,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9) 以上未列举的其它违纪行为,可参照条例中类似的条款给予处分。
6.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从重处分。
(1)从轻处分的有:
A. 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
现者。
B. 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的。
C. 由家长发现,并通知学校的。
(2)从重处分的有:
A. 拒不承认错误者。
B. 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恐吓者。
C. 曾受过处分者。
7.对各种违纪行为,学生均有劝阻并如实向老师或有关部门报告的责任。若知情不报或故意提供伪证者,影响正常调查工作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8.受校纪处分的,在处分撤消前,不得入团,不得评为三好生;担任班委(或团委)干部或已被评为三好生的,凡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撤消其职务和称号。
7、学生违纪事件处理程序
一、班主任、学监组了解调查事件经过(责任教师协助);
二、若是一般违纪事件(指性质不太严重,按学校处理贯例免予处分的违纪事件,则上报年级组长处理;若是严重违纪事件(指性质严重,后果很坏,按学校处理贯例给予处分的违纪事件),则上报学工处。
三、班主任请家长来校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四、班主任写出事件文字报告,并与级组长商量后,提出处理意见;
五、学工处组织学生违纪仲裁处理意见;
六、学工处提交处理意见给行政研究决定;
七、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事件的处理办法;
八、学工处开出处分通知单,交班主任通知家长;
九、学工处起草处分布告,并张贴;备案。
8.撤消学生处分程序
一、违纪学生可在自处分之日起半年后或处分期满可后向学校提出撤消处分的书面申请;
二、班主任在《学生撤消处分申请书》上加具意见;
三、级组长加意见后交学工处;
四、学工处讨论;
五、提交行政讨论决定;
六、学工处开出撤消处分通知单,由班主任通知;
9、班级财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班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本班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
二、各班财产设备包括;台凳、黑板、光管、风扇、教坛、门窗、门锁、开关、各种电教设施以及宿舍各种设备等。
三、各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级集会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熄灯。
五、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班主任到后勤处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修理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需由班主任签名验收。
六、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10、教室管理办法
一、各班级学生应树立爱护公物的思想,保管好教室内外的一切公共财物。
二、每学期由后勤处保管员清点交给班级各项设备和用具,班主任签字验收,由班主任责成班级同学认真管理。
三、如发现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原价赔款。
四、如物品自然损坏(如桌凳松动),由班主任证明,及时报后勤处派人查明后及时修复。
五、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引起的损坏(如门窗不关,被风吹坏)又无法查处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六、节约水、电,午间,天晴要及时关灯。否则,视情况轻重将酌情扣除班级得分。
七、教室、走廊、教学区禁止打球、踢球等,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没收球具。
八、一切设备未经后勤处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严禁在墙壁、桌椅上刻写、踏踩、刻画,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罚款处理。
九、学期结束,由班主任负责将各项设备,用具清点上交后勤处,如有损坏、缺少,由班级负责。保管好的班级,学校予以表扬、奖励。
11、 损坏公物赔偿、罚款的规定
为了维护国家财产,保持校舍的整洁,对损坏公共财物者除进行教育外并予赔款处理,有的还要给予罚款,以达到教育目的。
一、如因不慎损坏财务、校舍、墙壁、配备的照明、水电设备:一般按原物(工程费)的价格赔偿。
二、如因追跑、哄闹、打架斗殴赞成损坏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并处以50%-100%的罚款,能主动承认错误、赔偿损坏者,可以不罚款。
三、对故意损坏财务者,或损坏物后隐藏不报,消灭痕迹,情节恶劣者,除予罚款外,还将报告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中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 产 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四、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
五、积极参加劳动,爱惜劳动成果。
六、生活俭朴,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人民有害的事。
十、诚实谦虚,有错就改。
学生一日常规
一、进校常规
1.骑自行车回校一律在指定地点停放,进出校门及在校内必须下车推行。
2.学生一律不准骑摩托车进出校。
3.讲究卫生,不准带食物进校园。
二、风纪礼仪常规
4.遇见老师、同学主动问好。
5.在校期间佩戴校牌,不准抽烟、酗酒。服饰整洁,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6.要求整齐穿着校服回校(假日可除外)。着装符合中学生身份,不穿奇装异服,不“内长外短”或过紧过露。带纽扣衣服要扣好纽扣,拉链要拉至胸前。除体育锻炼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校园内穿背心,更不能赤膊。
7.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候穿拖鞋回校(寝室除外)。不得踏鞋跟,不穿高跟鞋。
8.不戴任何饰物和挂件。
9.男生一律留平头装或寸头装;女生头发不披肩,提倡女生留学生装。男女生均不得电发、染发、化装。
三、学习常规
10.上课预备铃响后,要迅速回座位坐好,准备好上课用品,静候老师上课。凡迟到者必须从正门进教室,且须先得到老师同意。
11.上下课应听班长口令全体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等老师允许后方可坐下或下课。
1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做好笔记。提问要先举手,不随便插话。不做小动作,不讲话。未经老师同意,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或做其它作业。
13.上课回答老师提问时,站直身子,面向黑板,声音宏亮,让每位同学听清楚。
14.课间休息时,不坐栏杆、课桌。不在走廊里大声喧哗、奔跑、打闹、起哄。不在教学区内拍球、玩球。
15.不随便进教师办公室,确有需要,应先得到老师允许。
16.非放学时间,不擅自离校,有特殊需要离校者,由班主任写假条交门卫方可出校门。出入校园、宿舍不准爬门爬墙。
17.到专业室上课的同学,必须在响铃前到指定位臵坐好,且行走中应轻步,以免影响其他班级上课。
四、两操常规
18.听到铃声及进场音乐,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做到快、静、齐。
19.做课间操时精神饱满,动作正确、有力、整齐,不讲话。
20.课间操时,教室里原则上不留人。有特殊原因不出操者需预先请假,并获批准。
五、集会常规
21.参加升国旗仪式,按规定整齐穿着校服,脱帽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要严肃、准确、声音宏亮。
22.参加集会时肃静,坐姿端正,不交头接耳,不随便走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23.注重卫生,不得带食物进会场,集会后不留下废纸垃圾。
24.做文明听众、观众,别人发言或演出后适度鼓掌致意。
六、集体生活常规
25.坚持在学校就餐,不买街边小吃。
26.到食堂用餐时,自觉排队,不相互拥挤,不大声讲话。
27.用餐后应把剩饭莱倒在指定容器内,不得随意倒在饭桌上。
28.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
29.爱护学校公物,不得课桌及墙上涂写刻划,不得故意涂擦图书杂志、宣传画廊、黑板报,不得故意损坏体育用品、实验器材。
30.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在草地上玩耍,严禁攀沿树木。
31.自觉保持校园清洁,垃圾丢到垃圾桶内。
32.不准带手机等通讯工、贵重物具回校,未经批准不得带外人回校。 以上规定,全体同学必须自觉遵守,违者纳入文明班评比中作适当扣分, 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2、学生“三礼”规范
1.离家上学或外出时应告知家人,回家时应与家人打招呼。
2.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4.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
5.行走路上,遇见老师问话,应停下回答。
6.进出校门时,应佩戴校牌。
7.上下课应听班长口令全体起立,向老师致敬,等老师允许后方可坐下或离席。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8.迟到时应从正门进教室,先报告并得到教师同意后方可入座。
9.不随意进教师办公室,确有需要,应敲门或报告,征得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10.给老师提意见或建议态度应诚恳,方式应委婉。
11.上课预备铃响后,应迅速回座位坐好,准备好上课用品,静候老师上
课。
12.上课专心听讲,提问应先举手,不随便插话。不打瞌睡,不开小差,不讲话。未经老师同意,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或做其它作业。
13.上课回答老师提问时,站直身子,面向黑板,声音宏亮,让每位同学听清楚。
14.自觉维护教学区安静,课间休息时,不坐栏杆和课桌;不在走廊里大声喧哗、奔跑、打闹、起哄;不在教学区内拍球。
15.在走廊行走及上、下楼梯时应轻步轻声,而且应靠右走。
17.注重卫生,不从窗口或阳台往楼下倒水,不乱丢垃圾杂物。
18.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在宿舍区里大声喧哗、奔跑、拍球、打闹、起哄。宿舍休息铃响后,不乱串宿舍、不聊天。
19.到食堂用餐时,自觉排队,不相互拥挤。
20.文明用餐,保持餐厅安静,不大声讲话说笑。
21.用餐后应把剩饭菜倒在指定容器内,不随意倒在饭桌上。
2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23.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打扰他人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24.使用礼貌语言,不叫别人侮辱性绰号。
25.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26.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27.在校期间,必须整齐穿着校服。特殊天气可按学校规定穿着便服,但着装应符合中学生身份,不穿奇装异服,不“内长外短”或过紧过露。带纽扣衣服要扣好纽扣,拉链要拉至胸前。体育锻炼时,可穿着背心,但不得赤膊。
28.保持服装干净整洁,不在校服上乱写乱画。
29.注重仪表,不穿拖鞋进教学区。不踏鞋跟,女生不穿高跟鞋。
30.不戴饰物。
31.男生不留长发(前发长至眉睫,侧发长至耳缘,后发有明显发根),不
大分头(头发中间分开),提倡男生留平头装;女生头发不披肩,提倡女生留学生装。男女生均不应电发、染发和化妆。
32.参加升国旗仪式,应整齐穿着校服,脱帽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唱国歌要严肃、准确、声音宏亮。
33.参加集会时保持安静,坐姿端正,不交头接耳,不随便走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34.注重卫生,不带食物进会场,集会后应把废纸垃圾带走。
35.做文明观众、文明听众,不起哄滋扰,别人发言或演出后应适度鼓掌致意。
36.遵守公共秩序,就餐、购物按顺序,对工作人员有礼貌。
37.保持公共场所安静,不喧哗、不打闹。
38.接受递送礼物要起立,并用双手。
3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应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40.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耐心解答指引。
13、考试规则
考试是考核学生成绩的主要依据。考试工作是关系到学校的校风、学风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一.考试时间、试室、监考老师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公布。学生必须按编定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按规定请假(因病要附医院证明),经教导主任批准后另定时间补考,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
二.学生应于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试室,按编定的座位入坐。考试时除 教师指定须携带的文具和工具书外,学生不得携带课本、学习资料、笔记本、纸张等进入考试室(考试稿纸由学校统一发放),考桌内不得放臵任何书物、纸张等。
三.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凡在考试中交头接耳、互相谈论、旁窥、夹带、传递、抄袭他人答卷、弄虚作假以及为他人提供作弊方便者,均属作弊行为。
四.若发现有学生考试作弊,监考教师应当场严肃指出,并在考试结束后向教导主任报告,并填好考生现场作弊登记表,送交教导处,作弊的课程以零分计,作弊情节严重和认错态度差以及无理取闹的,要给予校纪处分。教导处要及时公布作弊学生名单,并电告其家长。
五.考场内应保持肃静,考生应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如临时有事须举手示意,经请示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行动。考生于考试开始的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时不得在课室里对答案或交谈,更不能取回考卷更改,违者以作弊论,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在考试结束前不得在考场外喧哗,考试终了,经催促仍不交卷者,监考老师应立即离开考场,拒绝收卷,该生的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六.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试室,检查考生是否按要编定的座位入坐,以及的把带来的书物集中放在指定地点等情况,当考场的一切准备工作完善、秩序正常后方可开考。
七.监考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考场纪律和考风,故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应始终严肃认真、尽职尽责,不得在监考时看书、报纸、杂志或做其它事情;不得在考试室内聊天、谈笑、吸烟,更不能擅自离开考试室或玩忽职守,放任学生考试作弊。对违纪行为姑息迁就,开脱说情或协同学生作弊,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处分。
八.任课教师在评卷中,若对考生是否独立完成考试有疑问时,可传唤学生进行质疑,以便正确评分,如发现考生确有作弊行为,当按规定处理。
九.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三天内,及时将每个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总评成绩经备课组长审核后,将成绩通知学生本人,学生不得直接找老师纠缠加分数。
十.学生对考试成绩的评定有意见,可在成绩公布后十天内通过正当方式向教师反映,如认为必要,可组织教师复查,重新评定分数,除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评定分数。
14、清洁卫生制度
一、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
(一) 教室卫生
每天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课间休息要及时擦黑板。要求做到教室走廊地面整洁无纸屑杂物,无泥沙。课桌内无杂物、纸屑,表面整洁无刻划和不良张贴物,课桌椅排列整齐成一线。
讲台清洁无灰尘,擦净黑板槽以内积灰,及时倒掉垃圾并随时做好保洁工作。 每周组织一次大扫除,要求做到“净”和“齐”。
1.室内及走廊地面整洁无纸屑杂物、泥沙、污渍。
2.墙面无球印、脚印,标语、专栏的布臵整齐美观,墙面无乱刻画乱张贴现象,室内四周墙角及走廊天花无积灰、蜘网。
3.门面、窗框、玻璃、窗台、栏杆无积灰。
4.电视柜内外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5.前、后黑板槽、框无积灰,板面清洁。
6.日光灯、风扇无积灰、蜘网。
7.讲台内外无杂物、垃圾,教学仪器摆放整齐,讲台面上无粉笔灰。
8.课桌椅排列整齐。
9.扫帚、畚箕等劳动工具放臵整齐。
(二) 公区卫生
每天早晨、中午、傍晚放学三次打扫公区,做到区内无纸屑、杂物,无泥沙。包括外墙漆面清洁(窗台、窗框)无球印。课间休息时,随时注意做好公区的保洁工作。
(三) 责任室(区)卫生
每周组织一次大扫除(与教室大扫除同时,同要求)。
责任区内清除出的垃圾或杂草,应倒于学校附近的垃圾屋内。
(四) 个人卫生
要养成自觉的卫生习惯,不带食物回校。常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壳。不乱倒饭菜,不随便乱吃零食,不乱丢粉笔头。不在楼上向下乱抛东西。
15、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实行专职舍监主管,学校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协管的管理
体制。
二、实行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对各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等方面进行量化评比,按平时成绩加每月大检查成绩计算总得分,按总得分顺序取男生、女生宿舍前若干名,评为文明宿舍,每学期表彰。
三、文明宿舍评比中,平时成绩由每天公布的检查结果确定,每周小结;每月大检查由宿管部组织不定期的内务检查进行评分。
四、宿舍检查评比结果与文明班评比挂钩,并作为评选文明班的重要依据,评分标准依照《文明班评比细则》。
五、实行宿管轮值制度,每天负责检查、督促各宿舍遵守宿舍生活规范的情况。
六、寝室长须编排轮值表,督促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室内外卫生,并做好保洁工作;督促整理内务、晚睡考勤,维持宿舍秩序。
七、连续两次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寝室长,当选为优秀寝室长;并予表彰。
八、宿生个人遵守宿舍生活规范情况与本人德育考核成绩挂钩。
九、宿生违反学校纪律,则按学校奖惩制度惩处;宿生违反宿舍生活规范,则按以下标准给予警告、记过乃至开除宿籍处分:
十、宿生违反下列条款,则作记过处分,重犯则开除宿籍:
1.不经请假擅自爬墙外宿者。
2.不经报告擅自招呼外人在宿舍住宿者。
3.私自配制大门钥匙或爬门、爬窗进入宿舍者。
16、宿生生活规范细则
1.全体宿生必须服从管理,支持配合舍监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2.按指定宿位入宿,不得私自调室、调位,新生以注册名单为准,另有要 求入宿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加具意见后报学工处批准方可入宿,退宿者应提交家长的书面意见,班主任报学工处批准,一次带走自已的物品。
3.宿舍大门定时开关,非开门时间不得自由出入,特殊情况须持教师批准 的请假单方可进入。出入宿舍不得爬门爬窗。
4.宿生不能私自外宿,宿生确需外宿时须得到家长和老师的批准,由班主
任报舍监后方能生效。
5.不得带外人(包括亲友)在宿舍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管理人员报告。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按时起床、上课、就寝;
早上7:30、中午2:10、晚上6:50前离开宿舍上学。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6:00 开门
6:30 起床铃
7:30—12:10 上课锁门
12:10—13:00 开门
13:00—14:00 午休
14:15—16:35 上课锁门
16:35—19:00 开门
19:00—21:25 晚修锁门
21:25—22:30 开门
22:30 关灯睡觉
7.按时就寝,个人卫生和内务应于休息铃前做好,不做妨碍别人休息的任 何事情,休息铃后,保持宿舍安静,不乱串宿舍,不得聊天,不得使用蜡烛等照明物品。
8.在走廊行走及上、下楼梯时要轻步轻声,不得喧哗、打闹、追逐、踢(拍)球,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吸烟、喝酒、赌博及进行不健康的文化活动。
9.不得携带不健康书刊或画报进入宿舍,不得携带手机、游戏机进入宿舍 。
10.早晨、午休起床后,应自觉整理好内务,宿舍内务要求如下: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窗口不得挂衣物,窗台不得放东西,床架、 室内铁丝上不得挂衣物。
(2)蚊帐要按规定统一拉平或收起,被子要叠得方正,放在床上离正门 较远的一端且开口朝门,毛巾被子和毯要叠好放在枕头下面;床上除了寝具、闹钟和少量书籍外不能摆放其它物品,并要保持床上整洁。
(3)草席须平整干净,且不能超过床的边线。
(4)冬天若使用自带被褥,必须保持平整干净,且不能超过草席边。
(5)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指定的方框内,鞋尖向外,呈直线,按从高到
矮分类摆放,梯子下方为上床放鞋位,另一端为下床放鞋位。
(6)床下不得放杂物(书籍可除外),但书籍必须用塑料箱存放,且书 籍要整齐放在床下最里面指定的范围内。
(7),牙膏、牙刷统一朝向,洗澡用品(沐浴露、洗发露等)放在另一端,且要从高到矮整齐摆放。
(8)衣架要挂在窗台下指定的地方。
(9)水壶须整齐放在桌子下,水杯整齐放在桌面上,饭盆整齐放在桌子的抽屉里。
(10)清洁工具须摆放整齐,地拖、扫把要挂放在洗手间内指定地方,垃圾篓要放在正门后指定的地方。
11.不得从窗口或阳台往楼下倒水、乱丢垃圾杂物等,不得在走廊倒水。
12.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垃圾废物,值日生要每天“二扫”,及时把 垃圾倒在指定地方,并做好保洁工作。
13.不在宿舍用餐,特殊情况要在宿舍用餐时,残菜剩饭要装在垃圾筐的胶袋里。
14.注重卫生,严禁将杂物倒在浴室、排水管及厕所内以免堵塞以上设施。
15.讲文明讲礼貌,男生要在冲凉房里冲凉,相互礼让,不得霸占水位。
16.爱护公物,无意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或因追逐打闹损坏的,除赔 偿外, 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17.离开宿舍,要做到“一锁三关”(锁门,关灯、关电风扇、关水龙头)。
18.注重人身安全,阳台上不准坐立和摆放任何物品。
19.注重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私接电源,不得生明火,不得携带危险物 品进入宿舍。
20.注重财物安全,不得带贵重物品回宿舍,有较多现金时可存放在银 行或老师处。
17、晚自习的规定
晚自习课是学生复习功课的重要时间,充分合理地利用晚自习是取得理想学习成绩的前提条件。为了使同学们用好晚自习,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习质量,
特制定本规定。
一、晚自习课时间:
二、晚自习生范围:
1.凡住宿生必须参加晚自习课;
2.非晚自习生不能在晚自习时间回学校;
3.各班要安排专人负责在黑板上公示人数以备考勤。
三、纪律要求:
1.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能走出教室(包括上厕所),特殊情况需经值班老师批准方可离开课室;
2.按座位表就座,禁止交换位臵及走动。
3.保持教室安静,不允许讨论问题(第三节除外,但必须压低声量,不影响其他同学)。
4.与其它正课同要求,不能开小差,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师生均不能利用晚自习课讲课、开会或开展其它活动。
7.值日教师及学生干部要维持好纪律,并做好出勤及纪律记录。
四、考勤办法
由晚自习老师考勤,值班教师汇总。
18、关于学生午休管理的规定
一、为了保证同学们有足够的休息时间,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提高学习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全校学生实行午休制,午休时间是每天中午:
要 求:
所有学生应在课堂课桌上打瞌睡。绝不能逛街、参加体育运动、聊天喧哗等。
三、检 查
检查结果纳入文明班评比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规定者,按每人次扣1分处理;若发现有不服从管理或故意扰乱秩序者,交学工处视情节轻重,作适当纪律处分。
19、 奖惩制度
一、奖励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2.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
拥护中国共 产 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是班(团)里的骨干力量,是教师的好助手;乐于助人,同学关系好,作风严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在班里有较高的威信。
3. 优秀团员、少先队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奉献精神;大胆制止学生中的违纪行为,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良好的公德心,努力学习知识,刻苦锻练能力,劳动中不怕苦、不怕累。
4. 每学年在校先进的基础上推荐市级先进(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若干名,由市教委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
5. “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在学习、纪律、 生活上有突出贡献的十名优秀同学,授予“十佳”学生称号,并在校内张榜表彰。
6. 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7. 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
料存入学生档案。
8. 凡对学生的奖励,须经学生民主评议,由班主任书面向学工处填写登记表,由学工处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后执行。
二、处 分
1.学生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下列各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由学生违纪仲裁小组、班主任、级组长提出意见,报政教处研究。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的报学校行政会讨论,校长批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报市教委审批。
3.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家长,在校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4.学生受处分后,能正确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显著进步的,在受处分一个学期后,可申请撤消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交级组长,经学工处调查研究决定后公布。申请撤消“留校察看”处分的须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校长审批。
1. 各类违纪行为的处分标准:
(1) 吸毒,除交专政机关处理外,作开除学籍处理。
(2) 聚赌、谈恋爱、打群架、引进外人进入学校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或危害他人安全者,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处分。
(3) 宿生外宿(未经批准)、抽烟、饮酒者,给予记过处分。
(4) 故意破坏公物、绿化,盗窃或损坏他人财物,除经济赔偿外,按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5) 传抄黄色书刊、录像,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6) 不服从管理,打击、漫骂、讥讽学生干部或管理人员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7) 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考试作弊、上课搞小动作、在教学区、生活区内大声喧哗、吹口哨、怪声怪气、破坏学校宁静环境,按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8) 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室、录像室、桌球室、卡拉OK歌舞厅的,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
(9) 以上未列举的其它违纪行为,可参照条例中类似的条款给予处分。
2. 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从重处分。
(1) 从轻处分的有:
A. 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
现者。
B. 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主动揭发,认错太度好的。
(2) 从重处分的有:
C.拒不承认错误者。
D.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恐吓者。
E.曾受过处分者。
3. 对各种违纪行为,学生均有劝阻并如实向老师或有关部门报告的责
任。若故意知情不报或提供伪证者,影响正常调查工作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4. 受校纪处分的,在处分撤消前,不得入团,不得评为三好生;担任 班委(或团委)干部或已被评为三好生的,凡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撤消其职务和称号。
20、文明班评比细则
一、目的
开展文明班级评比活动,制订文明班评比检查制度,是为了强化学校和班级的常规管理,在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严格对学生的要求,鼓励和督促师生共同搞好本班级的班风和学风,以保证教学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文明班评比检查的项目及其具体要求
1.卫生: 要求各班保持教室及卫生责任区清洁
(1)教室地面、墙壁、天花、讲台或公区不清洁,各扣1分或1分以上;
(2)未打扫教室或公区,扣3—5分;
(3)卫生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或值日生当天不倒垃圾,扣1—2分;
(4)发现乱丢纸屑、杂物、每人次扣2分;
2. 出勤:各班尽量杜绝旷课、迟到及早退现象,减少请假,争创一周 全勤班。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
(2)旷课每人每节扣2分。晚修生一天按10节计算。非晚修生一天按 8节计算。
(3)凡请假手续齐全(有学校印发的请假条,有班任或科任老师签批, 或家长来电说明),事假每人每天扣4分;半天扣2分;1节扣1分;不足半天以半天计。病假不扣分(但必须有校医签批)。若请假手续不全,以旷 ...............
课论。丧假不扣分,学校公假不扣分;
3.纪律:要求各班学生以《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学生。
(1)前纪律不好,如上课铃响后教师到教室还静不下来;课堂纪律不佳,如
有人讲话
或睡觉等,扣2—5分;
(2)集会纪律不好,如升旗礼上不严肃,会风不佳等,扣2—5分;
(3)不遵守饭堂纪律每人次扣2分;
(4)课间操缺席1人扣1分,快静齐不好扣2—5分;
(5)眼保健操不做或不够认真每人扣1分;
(6)凡违反《学生一日常规》,每人次扣1分;
(7)凡因严重违反纪律:受警告处分者,每人次扣3 分;受记过处分者,每
人次扣5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每人次扣8分;
4.宿舍: 要求宿生在班主任和舍监指导下,共同维护宿舍纪律,维护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
(1)内务不整齐扣1—2分; (2)宿舍卫生不清洁扣1—2分;
(3)按时作息扣1—2分; (4)严重违反宿舍纪律,酌情重扣;
5.加分:
(1)黑板报评比中,凡获年级中上排名者,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2分;
第三名加1分;第四名加1分;
(2)参加学校运动会,凡团体总分获年级中上排名者,一、二、三、四名,
分别加5
分、3分、2分、1分;
(3)参加学校专项体育比赛,获级组一、二、三、四名的班级,分别加2分、
2分、1分、1分;
(4)参加学校文娱活动获个人或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 分、
1 分;
6.学习成绩:
本学期本班学生期考总分成绩A、B、C、D、E、类学生数,较上学期相应类别每增加(或减少)一人,分别得分:4(-4)、3(-3)、2(-2)、1(-1)、-1(+1)。累计得分则为班级学习成绩分。(A类保持率以0.9。其余以1计)
三、文明班评比活动的检查和实施
1.卫生:
由学生会卫生部每天组织检查评分。
2. 出勤:
(1)由课任教师在课堂上考勤; (2)集会出勤由学生会和班主任考勤;
3. 纪律:
(1)课前纪律和课堂纪律由上课教师评定;
(2)集会纪律由大会主持人评定;
(3)课间操纪律由体育教师检查评定;
(4)饭堂纪律由值周教师检查评定;
(5)眼保健操纪律由教师检查评定;
(6)一日常规由学生会风纪部每周不定期检查评定;
4. 宿舍:由舍监检查评分
四、文明班的评定办法
1.文明班评比的检查情况每天公布,每周小结,排出该周全校各班名次。
2.每月汇总,评选当月文明班。
3.每学期总评一次,评选出全学期文明班。
采用积分制: 班级总积分=本班各月评比名次分之和+学习成绩得分
月评比名次分:班级在月评比中获年级第一至第八名,分别得8、7……1
分
学习成绩得分:按各班学习成绩增值分排名,获年级第一至第十名,分别得
50、45、40……5分
取总积分各年级前三名,评为全学期文明班。
五、各班同学的体育、卫生、健康水平,将在日后适当时间纳入文明班评比中。
优秀班主任评比办法
为了引导班主任不断提高班级德育管理水平,做好班级工作,巩固和发扬优良校风,增强班主任的工作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班主任更加主动积极的开展工作,奖励优秀班主任,拟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一、以学年为单位,开展优秀班主任评比。
二、评比原则: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定量评价为主;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合,以效果评价为主。
三、名额分配:以年级为单位分配名额:年级取班主任总数的30%确定优秀班主任指标(取盈余近似值,即小数都进一位)。
四、参评对象与条件:
参评对象:年级班主任
参评条件:下列三项条件均为必达条件。
1、一学年本班学生累计处分扣分达30分以上且流动红旗数全年低于2面的班级的班主任不参加评优。
2、班主任应交材料不全者不参加评优。
3、学生评价得分不足8分者不参加评优。
四、优秀班主任评比指标及计分办法:
(一)、指标A:全学年文明班评比得分:占30%
该项得分计分办法:
每获一次流动红旗加2分
(二)、学习成绩得分:占40%
该项得分计分办法:根据班级教学绩效评价得分排年级排名查下表得出该项积分B1:
年级班主任该项积分B=(上学期B1×40%+下学期B1×60%)
(三)、指标C:学生评价得分:占20%
该项得分计分办法:每学期期末在本班学生中以倒数10名学生成绩统计计算平均分,再按比例转换为百分制,计算该项得分。
该项得分C=[(上学期得分×40%+下学期得分×60%)]×20%
(四)、指标D:班主任常规工作:占10%
该项指标计分办法:上、下学期该项得分D1,D2均为:《班主任
工作评价量表》中C1至C20项指标总得分之和(满分50分)×2 D=(D1×40%+ D2×60%)×10%
(五)、优秀班主任评比总得分=A+B+C+D,
五、奖励办法:
1、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按年级名额确定优秀班主任,并报学校审批通过。
2、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级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评选从优秀班主任中确定。
班主任工作评价量表
学年第 学期 班主任姓名 班级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