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
业务人员人事变动通知函
尊敬的:
您好!感谢贵公司长久以来对某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厚爱。 随着公司的管理和发展需要,近期对我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现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从 年 月 日起,某某不再负责我公司任何业务,若他们以后与贵公司发生的新业务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之前与贵公司联系的所有业务,从 年 月 日起全部移交由新调整的业务人员负责,如有其它问题,敬请及时联系我司。
由于此次人事变动给贵公司造成的任何不便敬请谅解,在此我们深表歉意!同时,对于贵公司一直以来给予我公司的鼎力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希望贵我双方继续保持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合作共赢!
特此通告!
某某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篇:4、人事变动的通知
[密 级]公 开
[2012]第058号
关于下发《******济南分公司
人事变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物业公司各部(室)、各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变动管理,加强人事变动的严肃性和原则性,提
高人力资源优化配臵效率,明确人事变动程序及审批权限,确保科学调
配,有序流动,结合济南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
发此通知,此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请公司各部(室)、各中心认真
组织学习,严格遵守执行。
此通知
******济南分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 人事变动 管理办法 通知 抄 报:
******济南分公司行政人事部 20xx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17份)
******济南分公司
人事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变动管理,加强人事变动的严肃性和原则性,提高人力资源优化配臵效率,明确人事调动程序及审批权限,确保科学调配,有序流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分公司及下属客服中心的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离职等人事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人事变动须以济南公司发文或调令为执行依据。
第二章 人事变动原则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客服中心须以部门的编制、需求为依据,只允许提出需求岗位及要求,不得指定具体人员,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变动人选的工作能力、业绩、经验、转正情况等综合因素后统一安排。
第五条 人员调配中,用人部门及员工个人凡违反正常申请变动原则及程序私下交易的,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薪资级别降三级的处分,性质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六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的物业公司管理干部,公司将予以职务降一级的处分,其薪资级别将按照新的职务予以重新核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统一调配的其他员工,公司将保留其原有部门及岗位,并予以薪资级别降两级的处分。
第七条 员工不胜任或不适应岗位工作,所在部门可按本制度申请调整岗位,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或适应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八条 员工招聘与录用
员工招聘应根据定岗定编原则,结合各客服中心人员实际需求及各岗位任职条件进行员工招聘、发布招聘信息。
1、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档案管理、收费、资产管理、采购员等岗位的,应有本地户籍担保人,并填写《担保责任书》。
2、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口需对各种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包括核实员工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相关岗位技术证书、退伍证、健康证(或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等证件。
3、经审核和考核符合录用条件的求职人员,按公司人事审批权限报批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通知各相关单位行政人事口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1)行政人事部通知新员工录取、上岗之前,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通知新员工先行上岗工作。凡未经公司领导审批私自办理录用手续的,给予相关负责人失职问责处理。对于提前上岗的该新员工,将不予记录考勤及计发薪资。因该部门擅自通知新员工上岗工作,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该部门负责人承担。
(2)入职时须携带公司要求的入职材料,包括: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社保减员表(原单位公章)原件、体检报告、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等。如新员入职材料齐全、真实,如新员工提供虚假的入职材料,公司行政人事部/项目行政人事口将拒绝录用该员工。
(3)新员工入职需在每个工作日上午九点之前,九点以后办理入职,不予计录当天考勤。入职当天填写《入职登记表》、《入职保证书》,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员工调岗与调动
1、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特长、工作能力、兴趣爱好以及本单位或部门的岗位需求,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可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工作调配。
2、公司本部及下属客服中心之间的岗位调整,但不涉及薪资变更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更申请单》,呈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员工《人事调令》,部门见单后执行。
3、公司本部及下属客服中心之间的岗位调整,涉及职级、薪资变更的,需按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员工调岗审批权限:员工调岗前,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对拟定调岗员工人事档案及综合考评,结合拟定调岗岗位职责,出具初步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核。
5、公司内部跨部门人事调动,分为部门申请调动、员工个人申请调动两种情况:
部门提出将员工调出本部门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更申请单》,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核定后并呈公司领导批准,开具人事调令后执行。
部门申请将其他部门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更申请单》,经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核定后呈公司领导批准,开具人事调令后执行。
员工本人提出跨部门调动的,由员工本人填写《人事变更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接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核定后呈公司领导批准,开具人事调令后执行。
6、人事变更发生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按变动后的标准执行。
8、更换工作的员工,应进行适当的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原则上不低于半个月,同时应认真办好交接工作,填写《员工内部调动交接清单》,未参加培训、未进行工作交接上岗,工作造成滞后或失误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失职问责处理。
第十条 职务晋升
1、客服中心组织竞聘
客服中心组织岗位竞聘实行人事变动,须在竞聘前书面报备行政人事部竞聘方案,方案内需标明本次竞聘的岗位、人数等关键信息,竞聘方案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后,方能实施竞聘。具体竞聘流程如下:
(1)召开全体员工动员大会,并在公告栏内张贴竞聘方案,确保通知到每位员工。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参加人员:项目主管级以上人员
(4)执行现场打分,现场出分、现场公布结果的竞聘方式
(5)原则上客服中心竞聘活动,需公司行政人事部及监察管理部参加,特殊情况未参加的,在提交竞聘资料时,需同时提交竞聘动员大会会议纪要,竞聘方案及竞聘现场照片材料,否则视为无效竞聘。
(6)以上材料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及监察管理部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后,报物业公司领导审批。
(7)所有岗位原则试岗三个月后,行政人事部及监察管理部对竞聘员工资格考察,将考察结果提报物业公司领导,根据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发布正式人事任命通知。
2、行政人事部组织竞聘
为推进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优秀员工创造晋升机会,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在公司上下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行政人事部组织全员参加竞聘活动。
(1)根据实际需要及公司安排拟定竞聘方案,发文告知各部门、各中心,由各部室、各中心通知到每位员工。
(2)各部室、各中心根据竞聘方案要求,组织内部初选,将初选结果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3)行政人事部将各项目初选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核后,组织竞聘活动。
(4)参加人员:公司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5)行政人事部根据竞聘成绩结果,结合员工综合考评成绩,汇总后提报公司领导审核,根据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发布正式人事任命通知。
第十一条 员工离职
1、员工正常离职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组织调动、应征服兵役、出国定居、退休。
(1)组织调动、应征服兵役、出国定居的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手续;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手续。
2、员工离职需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其中:已转正员工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提交。
3、员工申请辞职,组织员工面谈,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应按劳动合同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4、离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部门行政人事口向离职员工发放离职审批表格,并告知公司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离职员工领取离职审批表格当天,即为该员工最后考勤日期。
(1)离职审批包含如下表格:《员工离职审批表》、《员工离职面谈表》、《员工离职资产交接清单》、《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清单》。离职员工、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口,需在表格相应栏目进行签字确认。
其中,《员工离职面谈表》须由部门负责人与离职员工面谈后,详细写明该员工离职原因,并签字确认。济南公司项目本科员工离职面谈由物业公司负责人面谈,三线项目本科员工离职面谈由该项目负责人面谈。
(2)离职手续需在领取离职审批表格后五天内办理完毕。济南公
司员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离职审批表格送交至行政人事部审核;三线公司员工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通过传真或扫描件的方式送交至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呈报物业公司领导审批。
(3)经审核,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时间超出规定期限、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完全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旷工、开除处理;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失职问责处理,并由该部门负责人督促该擅自离职员工办理完毕全部离职手续。
5、其他未尽事宜,按《******济南分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交接手续的办理
因人事变动所产生的工作、资产、人事关系等的变动,相关单位及人员须按照本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人事变动人员须在调令或文件下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在原单位进行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经交接双方及上级领导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2、对于未提供交接表/清单或交接不清楚,相关人员未经核实草率签字,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对于未按规定在原单位办理调动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岗的调动人员,公司予以暂停发放其当月工资及奖金,直至其办理完交接手续为止。
4、人事变动人员须按照调令或发文规定的时间到岗,客服中心行政人事部口须跟进人事变动人员实际到岗情况,并及时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