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会大厦项目部管理人员”的
管理建议
一、 项目的定位
榆林商会大厦,建筑最高34层(顶部加载直升飞机停机坪),建筑面积18万m2。从建筑面积及高度上来划分,本项目是单体建筑面积很大的高层建筑。从政治意义上来说,是榆林地区的标志性建筑。项目的使用功能包含地下停车场、商场、办公、娱乐、酒店等;从这方面讲,本项目又是一个集中性的多功能化建筑。本项目的最终目标是创建“鲁班奖”。
二、 项目实体特性
1, 面积大、高度高;
2, 结构新设计(停机坪、框架内游泳池等);
3, 专业性二次设计多(幕墙、内装修等);
4, 新材料使用多;
5, 功能齐全;
6, 涉及专业全面(钢结构、智能化);
三、 项目实体施工管理
到目前为止,土方工程已经完成;桩基工程已经完成;基础及地下结构工程已经完成;主体结构基本完成(A座已封顶、B座结构剩余5层和停机坪);幕墙的设计、招投标、合同已经完善;游泳池合同已经完善;内部装饰装修方案正在讨论。
从质量方面分析,已完成的实体工程良好。但是,施工现场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地下室的失火、裙房结构柱子的返工、主体结构的施工冷缝、施工前期的进度缓慢等等。
上述不和谐因素的存在,直观上是体现了陕建总公司的管理水平不高;同时,也反映了本项目在建过程确实存在管理缺陷。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项目,顺利的把项目后续工程完成,完满的达成“鲁班奖”目标;针对本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1、 确定以监理为主导的现场管理模式,适当调整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处理问题的方法。
项目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工程,不是少数人能完成的;只有充分利用既有的所有资源,才能更好为项目服务。
监理作为受业主委托的中介管理机构,具有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的全过程监督和控制的义务和责任;是项目施工过程的监护人和控制人。监理和项目部所处的立场是一致的。
我们应充分的利用监理的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突出监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地位。突出监理的项目管理地位,并不是说项目部管理人员就没有了管理的权力。这主要是提高监理在施工单位人员心目中的形象,便于施工单位更好的配合和执行监理单位的管理措施,解决现场已经出现的问题、预防可能出现的质量缺陷和安全事故等。
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认为即将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不阻止将会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砼漏振等)时;应当立即阻止,并通知监理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商定方案当场解决。如发现的是常规质量通病、轻微的安全问题等;通知监理对问题部位再次核查,由监理单位出具相关的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针对性的限期整改;不能直接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要求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整改(三方检查除外),但题部位的照片和事实必须予以保存和记录。
2、 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
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在建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方案选定、材料代用等等,具有监督、建议和责令整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但是没有决策的权力(如已发事故的定性、奖罚金额、方案选定审核、工期延期、材料更换、重大的结构变更、特殊工艺的选用、进度款审批等)。必须端正自己所处的位置,全力维护项目负责人(王总)的权威领导;协调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3、 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施工经验的丰富在于时间的积累,随着接触环境的变迁、视
野开阔的程度加大、参与解决问题的次数增多、涉足建筑行业的时间越长,相应的经验才能逐步增长。相对年轻人来说,经验短缺是谁也无法避免的事实;那需要一个长期的、连续的、积极的参与和学习过程。但是自身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是可以凭借所学专业知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实现的。我们都有较高的文化理论水平,不存在知识缺陷的障碍;剩余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根据现场实际结合所学专业理论,做到学以致用、以现场实际验证所学理论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随着建筑设计的市场化、国家对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极力推行,建筑行业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越来越频繁。我们的项目部管理人员要跟上行业发转的脚步,也必须做到完善自身的同时与时俱进。我们不但需要完善自身所学知识的缺陷;还要积极的去了解、熟悉、掌握各种新材料的使用,接受并学习新推广的技术使用,探讨新设计的概念和使用依据。
4、 积极参与项目的管理
项目管理是指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它不仅仅是指建筑实体的建设,同时涵盖了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全过程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
项目部管理人员不能局限于项目实体的本身建设,还应积极地参与:各项合同内容的讨论、专项方案的探讨、了解各项手续办理的程序等等。
四、 档案的资料整理
档案管理包含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
档案资料的完善与否,直接反映项目管理的水平,影响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鲁班奖)。我们必须保证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满足项目建设的可追溯性。建议资料按下列要求进行整理:
1、 资料的往来,按发生时间、内容涉及的专业和部位、发放和接收主单位等,分别办理文件进出台账(电子版文件也应作书面登记,并与电子版文档相对应)。
2、 书面性资料整理
a、 档案盒的处理
侧面: 按盒内资料内容或对应的施工部位,以标签标明。
正面: 按盒内内容及资料签订时间的先后,形成书面目录粘贴其上。
例
b、 立项、审批、城市规划、土地许可、施工许可、备案、图纸审查等在政府部门办理的手续资料,独立装盒。
整理一份复印件现场备用;原件交付专人妥善保管。
按办理的时间顺序编制目录。
目录留置空白项,增加内容时手工填写(适用于每个档案盒)。
c、 政府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文件,独立装盒。
d、 招投标文件、评审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投标预算等,独立装盒。
按招标内容整理。(如桩基系列资料、主体系列资料、幕墙系列资料)
e、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含现场出现的问题及审批过的解决方案),独立装盒。
按专业分离。
f、 设计变更(含项目部出具的局部调整文件、做法变更文件)、图纸会审纪要、涉及有重大决策及经济的会议纪要,独立装盒。
按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
g、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批文件,独立装盒。
h、 在建过程,由施工单位报送,并经三方确认的变更及签证单,独立装盒。
i、 在建过程的结算书。(如桩基及地基处理结算单)
j、 在建过程的例会会议纪要,独立装盒。
如纪要中包含f中的内容,以复印件进入,保证本盒内资料的连续性。
k、 施工实体资料,按部位、专业、时间顺序,进行分盒整理。
l、 监理报送资料,按部位、专业、时间顺序,进行分盒整理。
3、 电子版资料整理
主要指设计图纸、变更、有关测量的数据资料。
电子版资料的管理,因现场条件的局限性,很容易出现丢失、中毒、软件打不开、一图多处、失误更改、覆盖等不确定因素。因此,电子版的图纸和文件性资料均不得作为本项目管理的有效文件,只能作为有效书面资料的补充。
在项目部使用的电脑里,已有的电子版资料应做合理的调整。
a、 电脑桌面清理。
关于本项目的工程内容,在电脑桌面上只需要体现一个文件夹就可以了,不能满桌面都是图纸。这种处理方式一是不利于寻找所需的资料,二是容易丢失或被修改。
b、 电子版图纸按专业及部位(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给排水、采暖、消防、幕墙等等)以文件夹形式分离。
c、 当接收设计院所发的电子版图纸时(含变更),必须以文件夹处理,文件夹名称按部位及接收时间更名。
CAD图纸在局部修改时,设计院均不会更改图标上的名称,因此在接收后,应当更名处理。更名最好反应部位和日期。
这样处理主要是防止:接收文件存储的根目录下,有同名文件时,电脑默认为覆盖,将原有的资料丢失。
d、 与设计院、其他单位或个人往来的本项目相关资料,以联系人名字建立各自的资料夹处理。联系内容按自认为方便的原则整理。
e、 当必须使用电子版资料指导现场作业时,应当打印书面资料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同电子版一起发放。并且必须保证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
f、 设计院所发最新版本的图纸(结构、建筑、水暖电等),采用专用移动硬盘存储,保证电子版图纸不被更改。
五、 项目部管理人员还应注意的问题
1、 项目在建过程出现的变更,作为项目的设计补充,同样具有指导项目建设的意义。但是发放的文件必须保证它的完整性、时效性和有效性。
设计院传真的变更文件,经项目负责人(王总)查看同意,加盖项目部公章并登记后,就可以发放。
设计院传真的电子版文件,经接收文件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与项目负责人(王总)及设计院负责人员沟通确认,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项目部公章并登记后,才可以发放。在竣工图整理时,由设计院出具正式的竣工蓝图。
项目部出具的做法变更或局部调整,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王总)审核签字,加盖项目部公章并登记后,才可以发放。如特殊情况,需要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盖章发放的,必须得到项目负责人(王总)的同意或指令。
施工单位报送的建议性变更(变更报送前需与设计院沟通认可),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沟通项目负责人(王总)和总监理工程师,三方意见取得一致时,方可签字、盖章、登记后发放。
2、 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签字程序。
常规的工序资料,由监理单位审查并完善手续。
正常的资料签字手续,遵循“榆林市建筑工程资料整编办法”中表格设定上的要求执行。
当施工单位报审的书面资料,涉及有决算问题时,由项目部专业人员审查。审查完成后与项目负责人(王总)取得一致意见,才能确定签字盖章手续。
项目部管理人员在资料签字过程中,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尊重客观事实
不违背施工合同条款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项目负责人(王总)的权威领导
3、 管理过程,对事不对人、不越级管理。
4、 虚心请教、不耻下问,摆正自己的心态。
5、 确定资料内容的唯一性(施工做法、签证审定金额、签证审定量等)。
6、 已经发生的问题,一旦性质确定,必须保证现场只有一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