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册专用部分)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招标机构:招标采购代理处
20##年8月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修改清单
投标人须知条款
第三章评分规则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协议书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册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 .........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5
第三章评分规则 ......................................... ............................... ............. ...............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11
第一节 协议书.............................................................. ... .... ................. ... .... .......... 12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 .... .............. ................. 14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皖B1120117(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筹及县补助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县籍山镇,该项目共有7栋楼,总建筑面积约25158.66M2,工程主要内容为联城安置房7、9、10、11、13、14、15#楼及室外土方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招标预算控制价为3060.79万元(含预留金144.2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如需图纸,另行与我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7条。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处投标现场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年9月5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人民币):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整和诚信保证金叁佰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前以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账户)汇入到我处指定帐户,投标截止前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芜湖日报、**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及**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处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表示采用条款,□ 表示不采用条款;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须知标准条款的修改在“投标人须知修改清单”中列出。
此表中要求与标准条款不一致时,以此表为准。
第三章评分规则
1.评标准则
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预算控制价的80%并且同时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3%时,按废标处理。
2.详细评分标准
2.1资格标(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2.2技术标(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2.3详细评分标准及分值分配
(一) 资格标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下列内容进行资格标评审。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 技术标部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对否定的技术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
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表述清晰、合理,施工段划分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承诺 :关键线路清晰、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进度责任承诺具体(含室外工程的安排)。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可行。
7、安全文明措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
8、质量保证与承诺: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9、投标单位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规定的,应视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
(1)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第1条或第2条规定的,视为技术标1项不通过。
(2)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第3条规定的,视为技术标不合格。
说明: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2、评标专家根据上述9项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每项评审内容后面用“通过”“不通过”表示。
3、合格标准:上述各项标准中有6项通过,视为该技术标文件评审合格。
(三) 商务标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标评审合格、技术标评审合格和通过第二册通用部分第6.4.3款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计算预算控制价的80%值和平均价的93%值(这两个值不因后续商务标详细评审出现废标而重新计算),然后对符合双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总价从低到高顺序选取3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投标不足3家时,再依次递补进行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文件为3家为止不再进行余下的投标文件后续评审,或者直至全部投标文件评审完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加强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
(2)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①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3.41%)
②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
③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
④人工单价低于相关规定的;(57元/工日)
⑤明显不均衡报价的;
⑥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绝对值)累计金额达到原投标报价1%(不含1%)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修改单价金额。(因专业软件小数保留原因不计)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无需征得投标人的同意。
(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的不列入评审范围。
3.例外情况
首选中标单位超过一家时(指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4 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同时在招标预算控制价80%以上或有效平均报价93%以上的投标人,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原则。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效最低价投标人为首选预中标人。如不符合,则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2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 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第一节 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执行通用条款第2.1、2.2 条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相关各专业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原约定: /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工程造价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与协调工作及特殊情况下现场紧急处理等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投资及工期控制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全面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控制、协调施工中的外部相关事宜等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第8.1(1) 条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协调解决临时用水和用电并接至红线范围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甲方提供资料,乙方负责保护 开工前完成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第8.1.(5)条
开工前完成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业主提交水准与坐标控制点给乙方,乙方负责保护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 8.1.(8)条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执行通用条款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已完成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第9.1.(3)条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及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场所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第9.1.(5)条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执行通用条款第9.1.(6)条 ,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及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注意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一周内承包人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后一周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每月提前或延迟一天,对等奖罚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县发改委文件执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20##年**省房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按投标报价执行。对不平衡报价项目的增量和变更,工程决算时,按不利于施工单位的计价方法进行计价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完成工程量及下月进度计划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招标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招标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第28条
八、工程变更
双方以书面形式监理签字及甲方认可为准,盖章有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提供两套竣工图,并完成备案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执行通用条款第32.6条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26.4条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33.3条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14.2条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第15.1条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不得分包和转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第39.1条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第40.1条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第40.4条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见招标人说明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通则
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 投标报价说明通则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必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以及管理费、利润和规费、税金等,并考虑风险因素。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组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除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招标人分期付款带来的资金占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尤其是工程材料,无论是政策变化还是市场变化引起的价格变动,工程实施中投标人不得要求调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2.5人工工资:按57元/工日计取,为不可竞争费。
2.6税金:按3.41%计取,为不可竞争费。
2.7措施项目费和临时工程费一次性包死。
2.8规费:工程量清单中编制具体规费子目的,则相关子目的规费应按规定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编制的投标人应交纳的规费,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综合单价或价格中。
投标人无论怎样报价,均不免除或降低投标应交纳规费的义务。
2.9预留金作为预备费,不作为结算时承包人承包费用。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按不可竞争费以独立费单独计入投标总价进行报价。
3.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1清单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3.2补充说明:
4.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5.招标说明
(详见附件)
第六章 图纸
1. 图纸目录
2. 图纸
(图纸电子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