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用爆炸物品涉爆人员
具结保证书
我保证在本单位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期间:严格遵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领取、发放、运输、使用、清退、监督、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严格做到“谁经手谁签字”,没有“代领代发”,没有私藏截留雷管、炸药及制品等民用爆炸物品。
如果因我本人在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期间或离开单位期
间,因为我造成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爆炸等安全事故,我愿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果发现有人私藏截留雷管、炸药及制品等民用爆炸物
品,我一定积极检举揭发。
保证人: 单位负责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法律责任具结保证书
法律责任具结保证书
庐山国土资源局:
本单位坐落在 路 号的土地,于 年 月竞买取得,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土地用途为 ,土地权属来源为出让方式,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该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请贵局给予确权,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上述反映的情况与本单位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注销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虚假引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本单位承担。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土地登记的单位(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