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新荣社区“大党委”的批复
新荣社区党支部:
你们上报的《关于建立社区“大党委”的请示》已收悉。经水定镇党委研究,同意成立新荣社区“大党委”,同意: 张金花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书记;
张义和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副书记; 吴宝新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副书记; 林新恒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买吾兰·买买提明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艾来提·热依木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皮尼哈·阿皮孜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吐浪克孜·伊布拉音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泰来提· 阿不力孜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
员;
艾来提·努力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艾来提·阿不都热合曼同志任新荣社区“大党委”党委委员;
中共水定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二篇:社区大党委表格
附件:3
20xx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资金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说明:1:要求电子版和纸质同时上报,
2:各社区在6月20日前将统计表报民政科达古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