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财务集中收付规范化管理
---关于镇 村、镇 村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
今年7月,市纪委先后对镇村、镇村的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经查,两村不同程度存在村级资产处臵不规范、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招待费超标等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了党纪处分。
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历来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也是体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标志。这两起案件反映出我市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积习难改,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规现象频发。 《 市村级财务实现镇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是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的最基本制度,其对村级财务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但有规不循,“老规矩”、“潜规则”办事仍屡见不鲜。20xx年春节前,镇村使用被明令禁止的普通收据,向相关企业拉赞助11.5万元。村书记考虑到过春节村里的招待费较大,如果从账面上走难以处理,财务公开的话也会“比较难看”,同村委会主任以及村会计商量后,决定将此笔收入不入账、不公开,直接用于了村里的招待费用。20xx年12月,镇村收到省财政某专项补贴4.8万元,无论是上级规定,还是相关制度要求,此款都毫无疑义应专款专用,然而在村委会议上,村支部书记提议:春节前村里各项支出较多,逐项向镇经管站申请太麻烦,为了方便工作,先将此款挪用,账务将来再做处理。村会计等无一人提出反对意见,并一致同意向群众保密此事。至20xx年7月,此款账外循环达半年之久。
2、制度执行不力,村(组)级资产处臵、资金分配管理亟需严格规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诸多的违规违纪案件正是通过打“擦边球”才得以实施。20xx年7月,镇村与原租用村队部的公司终止协议,以23万元购买其所建厂房,随后以23.8万元将此资产转让。虽然调查中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但因为村未履行公开的招投标程序,群众对此心存疑惑,给干群关系带来了损害。20xx年9月,村从镇集中收付中心提取现金44.925万元,用于农户分配,会议记录无一个代表签字,分配表上收款人无一人签字;20xx年春节前,镇村会计伪造了该村某组的分配表,在没有该组代表签字的情况下,顺利通过了镇经管站和财政所的审批,拿出了2.5万元现金,私自借给了该村原村委会主任。正是这样的制度执行不力,尽管在村未出现违纪问题,但在村,村会计轻而易举地通过层层审核,将组级资金挪为他用。
这两起违纪案件,在全市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首先是违纪形式多样。从村、村两村以及市纪委这几年查办的案件看,涵盖村级资产处臵不规范、截留(挪用、冒领)专项资金、挪用村(组)级资金私用、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招待费超标等等,形式多样,涉及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其次是违纪现象有一定的普遍性。近两年,我市涉及村组资金管理方面的案件时有发生,占到农村总发案数的60%以上,成为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高发区。
自20xx年起,我市进行村级财务镇集中收付改革,市政府、市纪委、市农工办等部门为此多次发文予以规范和强调。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三资”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其中原因值得深刻总结。
1、改革所必然遇到的阻力。村级财务镇集中收付改革,其目的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某些基层领导干部感到办事不“方便”了,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了,于是想方设法打“擦边球”,甚至公然违规。
2、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很多基层干部认为:只要钱没进自己口袋,违反财经纪律就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如上述两位村书记均有同样的观点:补贴、资助是村里争取回来的,留在村里自主处臵,于情于理都应该是合适的。更有甚者,村会计挪用集体资金后,认为:反正将来还回去,没有多大问题。正是这样的错误认识,法规制度的严格执行被“潜规则”和“约定俗成”取代。
3、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如对于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镇和镇经管站均没有制订预决算额度,仅仅单纯对票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导致两村的开支费用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当前,我市农村财务集中收付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但这两起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少数职能部门对该项制度执行、监管不力,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滞后,为此,我们应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集中收付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强化监管,加强考核,勇于问责扎实、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一、 统一思想,提升认识。
加强农村财务集中收付规范化管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农村财务集中收付规范化管理,不仅是科学管理农村财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政治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应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扎实推进。
二、 严格执行,强化监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强化监督,确保该项工作的规范运行。要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确保集体资产安全、保值、增值;加强村组财务收支管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完善民主监督程序。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意识,要避免“重制定、轻执行”现象。要增强责任意识,避免“老好人”思想,愿意监督;要勇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要重视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懂得监督。
三、 加强考核,勇于问责。
镇集中收付中心是农村财务工作的主要业务部门,对村级财务不仅具有业务指导职能,还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各镇集中收付中心应成为对下属各村财务管理考核的主体,并逐步将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市财政局、市农工办等职能部门,各镇应完善考核措施,加强对各镇收付中心的考核;应落实收付中心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促进其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应督促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对管理不到位的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