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教职工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会议预定的各项议程,现在就要胜利闭幕了。在此,我代表学校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体与会代表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校长同志《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学校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以积极的热情、认真的态度、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开展讨论,进行审议,并集思广益,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广大代表认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大会始终是在认真、严肃、民主、和谐的气氛中进行的,应该说,这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是一次成功的大会。尤其是会上对我校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思路的讨论,将对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未来的五年是我校不可错失的机遇期,我们一方面要善于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另一方面又要对面临的挑战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本次会议即将闭
幕,我希望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以主人翁的姿态和高度的责任感,关注学校的发展,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并且满腔热情地投入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学校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希望你们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给广大师生员工,做好宣传工作,在校内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全校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最具活力的日照一流名校而共同奋斗!
第二篇:第四小学教代会闭幕词
第四小学第二届暨完全寄宿制小学首届教代会闭幕词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校第二届暨完全寄宿制小学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主席团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现已顺利地完成了各项预定的任务,即将闭幕了。
尽管会期短,但由于会前准备工作做得充分、细致,会议内容比较丰富,安排紧凑,效率较高。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的精神,全面审议了《第四小学20xx年工作报告》,认真听取了《第四小学财务报告》讨论通过了《第四小学教职工评优评模规定》、《第四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和《第四小学关于教职工婚丧嫁娶的规定草案》,并提出了许多有利于加快寄宿制小学创新、发展的建议和提案。这次会议既是一个民主团结、集思广益的群英会,也是一个振奋精神、创造第四小学辉煌、打造第四小学品牌的誓师会。它必将在我校的发展史上产生重大的影响。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我们一定要自觉地按照刚刚通过的制度的有关规定,着眼于学校创新、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具体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地处理好学校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自觉地维护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威和教代会代表的权利,支持和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动依法治校;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学校教育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争取在近年内把我校办成具有品牌的寄宿制小学。
我们全体代表一定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实现教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希望全体教代会代表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勇于进取、热爱学校、顾全大局的奉献精神;继续认真贯彻《师德规范》和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校风;继续严格执行从严治校的规章制度,为振兴学校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为共创多伦教育更辉煌的明天做出更大的贡献!
祝各位来宾、全体代表、全体教职工们家庭更幸福、事业更辉煌,万事给力!
最后我宣布第四小学首届教代会胜利闭幕!
第四小学第二届暨完全寄宿制小学首届教代会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
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社会主义学校,促进教育改 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第四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 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 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维 护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 程序行使职权。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 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 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 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校长颁 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法,以及其他 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 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 推荐学校行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八条 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 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管理 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后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至五年,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代表。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有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
力;
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三)(四)(五)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
(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
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其他
人员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我校有教职工95人以上,需要建立由全校教职工直接参
加的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七条 教代会遵循“议大事、办实事、见成效”的原则,围绕贯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改革计划、办学措施、政治思想工作、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和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来确定议题。 教代会闭幕期间,由校务委员会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附则 本条列解释权由教代会主席团或工会委员会负责解答。 本条列自第一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xx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