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工杯”微电影大赛活动策划书
为打造和谐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现我院学子风采,丰富同学们宿舍生活,跟随时代脚步,充分发挥大家的才能,我院现特举办以“微时代,微电影”为主题的微电影大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郑州大学物理工程学院生活部
二、活动主题:微时代,微电影
三、活动时间:20##年11月28日——20##年12月8日
四、活动地点:物理馆
五、活动流程:
(1)前期宣传
一方面,利用微博、视频、海报、网上宣传等方式,广泛动员宣传,并由年级下发通知;另一方面,在11月25日进行宿舍走访,详细介绍微电影比赛相关事宜,进行现场动员和报名。
(2)报名
以个人或团体为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晚上9:00。
(3)制作技术培训
11月28日晚上对参赛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4)微电影制作
报名结束后,由生活部相关成员对参赛人员进行分组,并对参赛人员进行跟踪,以便能随时解答视频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微电影大赛比赛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分别在12月8日和9日进行。每个参赛影片播放完后,请相关评委点评,最后根据评委打分结果评出最佳创作奖,最佳导演奖,以及一、二、三等奖。并为获奖选手颁发奖杯。
六、微电影介绍:
微电影,即微型电影,又称微影。微电影既可以指专业的小成本制作或者使用数码摄像机、在电脑上剪辑并发布到网络上的业余电影,也可以指时间短的电影。微电影是指专门运用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移动状态和短时休闲状态下观看的、具有完整策划和系统制作体系支持的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微(超短)时”(30秒-300秒)放映、“微(超短)周期制作(1-7天或数周)”和“微(超小)规模投资”的视频(“类”电影)短片,内容融合了幽默搞怪、时尚潮流、公益教育、商业定制等主题,可以单独成篇,也可系列成剧。
附录1:通知
关于“微电影大赛报名”的通知
通知:
为打造和谐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现我院学子风采,丰富同学们宿舍生活,跟随时代脚步,充分发挥大家的才能,我院现特举办以“微时代,微电影”为主题的微电影大赛活动。
根据活动要求,每个班级至少报名一组。影片时长限定为3-10分钟,参赛作品可以是:爱情片、搞笑片、动作片、剧情片、恐怖片、科幻片、伦理片、励志片、歌舞剧;也可以是:广告片、记录片、小品、话剧、个人演唱会、精彩演讲片段、经典文学的重新演绎、对恋人的真情表白、甚至是离奇梦境的再现。
报名截止时间为20##年11月27日晚9:00,我们将在11月28日对参赛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比赛时间为20##年12月8日,希望大家积极参与!
物理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附录2:活动所需物品清单及费用支出
“物工杯”微电影大赛物品清单
第二篇:信息:微电影大赛活动方案
长春工业大学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微电影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大赛
二、活动主题:
青春·逐梦
三、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团委
四、活动日程:
1、报名参赛:各学院需组建本学院参赛团队,分工明确,如导演、编剧、主演、摄像、舞美灯光等,成员要相对稳定。各学院需在4月11日前上报本学院参赛作品名称及团队成员情况。
2、作品简介及分场景剧本:各参赛学院要形成作品简介和分场景剧本,在正式拍摄之前上交本学院团委审核,要注重原创性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在上交作品时需将作品简介和分场景剧本一并上交。
3、影像作品审核:
(1)中期检查指导:20xx年4月下旬,学校将对作品进行中期检查指导。
(2)各学院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的拍摄花絮、剧照、宣
传海报等刻录成光盘。20xx年5月5日- 5月7日四天的时间内,将作品光盘上交至长春工业大学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5月8日-5月12日由学校组成本届微电影大赛评审团进行评选,评出相关奖项。5月13日公布获奖名单,并对作品进行集中包装报送学校参加吉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体裁不限,须为原创。思想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青春气息。有较好的精神面貌,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内容生动,充实,重点突出,有故事情节。
2、每个学院上交至少一部影片,参赛作品时长10-30分钟。提倡使用各种摄像、摄影器材,如数码相机、具备高清摄影功能、高像素的手机均可。
3、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要求画质清晰,结构完整,设置中文字幕,具有片头、片尾等电影基本特征,能够展现参赛作品的创意创新,取材,拍摄技巧等综合水准。
5、参赛作品需附作品上交拍摄花絮、剧照、宣传海报。
六、参赛报名表格:
长春工业大学第四届艺术展演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guozhiwei@mail. 七、奖项设置:
1、团体奖
优秀组织单位六个
2、单项奖
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
最佳影片奖1个,最佳导演奖1个,最佳编剧奖1个,最佳男主角1名,最佳女主角1名。
八、其它注意事项:
1、参赛影像作品文件及拍摄花絮,剧照,宣传海报刻录成光盘,交到信息传播工程学院活动负责人处。
2、对参赛作品,除特别申明外,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在公共媒体上作非盈利性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等活动;参赛者对作品的使用在大赛期间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请各学院自行留存参赛作品备份,上交作品不予返还。
4、参赛作品版权归长春工业大学所有。
九、赛事负责人:
教 师:郭志伟 职务:团委书记 办公电话:85716572 学生干部:赵莹职务:学生会主席手机号码:132xxxxxxxx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团委
20xx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