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xx年航空安全员(兼乘务员)招生简介
一、招生计划:滨州学院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航空安全员(兼乘务员)30人。
二、报名条件
(一)应、往届本科毕业男生,专业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xx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具有英语四级证书,有较好的英语基础。韩语、日语专业以及取得省市级以上选秀活动名次或获奖者优先,山东籍贯生源优先。
(三)政治要求
1.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2.无未了解的刑事诉讼。
3.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
4.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5.近三年的现实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6.配偶、直系亲属和直接抚养人,无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其他犯罪受过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情况。
7.无精神病史。
8.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为的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他情况。
9.必须热爱此项工作,能够服从安排。
(四)身体标准
1.身高:175 — 182 厘米。
2.体重标准:[身高(厘米)—110]±﹛[身高(厘米)—110]×10%﹜公斤。
3.不应有颜面部及四肢暴露部位明显的疤痕。
4.不应有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及步态不良。
5.不应有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不应有HBsAg 阳性。
7.不应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病史。
8.不应有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9.不应有晕车、晕船。
10.不应有口吃。
11.不应有耳朵流脓,听力差及经常耳鸣。
12.每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C”字表0.7(手术三月后亦可)。
13.无色弱、色盲。
14.不应有上睑下垂、斜视。
体能标准必须达到或接近滨州学院招收航空安全员(兼乘务员)学员体能测试标准。其他体检标准以民航招收安全员体检标准细则为准。 1
三、报名程序(6月17日-18日)
1、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报名。
2、报名时保持仪容仪表整洁、着装朴素大方。
3、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条件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滨州学院航空安全员兼乘务员自荐报名表》。
四、测试、体检和政审
(一)测试(6月26日)
1、面试:评委根据形体、五官、身高、皮肤、语言表达等给出面试成绩。
2、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试及笔试。
3、体能测试。按照滨州学院招收航空安全员(兼乘务员)学员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二)体检(6月27-29日)
由华东地区管理局体检队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进行体检。
(三)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学生进行政审。
五、录取
滨州学院在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中,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培养模式
学员入学后的培养模式为“6+9”。即在滨州学院学习基础理论6个月,在山航青岛培训基地学习乘务知识和技能、在成都武警指挥学院学习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9个月(含带飞实习)。
七、结业与就业
学员在学习和培训结束后,由滨州学院和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发结业证书。学员取得结业证书及民航总局颁发的《航空安全员执照》、《乘务员执照》,并带飞实习合格后,与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航空安全(兼乘务)工作。工作第一年月薪3000元左右,第二年月薪5000元左右。二年后,月薪平均6000元。
八、有关费用
(一)滨州学院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测试费90元、培训费5700元。
(二)民航上海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费320元。
(三)山航青岛培训基地按有关规定收取《乘务服务执照》培训费;武警成都指挥学院按有关规定收取《安全保卫执照》培训费。
(四)上述费用及生活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由学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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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滨州学院招生章程
滨州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滨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第二章 录取
第七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
比例提档。
第八条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投档和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xx年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驾驶方向)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政审;飞行技术专业(安全方向)除参加体检、面试、政审外,还需参加航空公司组织的高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一条 飞行技术(驾驶方向)、飞行技术(安全方向)、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录取考生时,飞行技术(驾驶方向)、飞行技术(安全方向)要求英语达到规定的分数,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其他专业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驾驶方向)、飞行技术(安全方向)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06)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驾驶方向)、飞行技术(安全方向)、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调整专业政策: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十七条: 我校设有奖助学金。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067,3190068
E-mail:bzxylz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