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做人 认认真真做事
——读书思廉心得体会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要用自己的行动回答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做事,一个是如何做人,而且决定人生成败的三分在做事,七分在做人。作为一名党员,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
堂堂正正地做人,就要注重个人修养,固守人格尊严。良好的修养,高尚的人格,体现在献身事业、诚实待人、公道正派的实际行动中。做官是一时一事的事,做人才是一生一世的事。做人是做官的前提和基础。好人不一定能做好官,但要做好官首先必须做好人。很难设想,一个心术不正,品行不端的人能够成为一名好的领导干部,能够真心实意地为人民做好事、干实事。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先进模范人物,之所以能得到老百姓衷心地拥护和爱戴,也主要是源自他们良好的为人和崇高的人格。 究竟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对这个问题分析得最透彻、最深刻、最全面的还是毛泽东同志。他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我们共 产 党人的做人主张,那就是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所谓“高尚的人”,就是有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情操的人。所谓“纯粹的人”,就是彻底地摆脱了动物本性,能够把自己的欲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的人。所谓“有道德的人”,就是注重道德修养,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的人。所谓“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就是光明磊落、公道正派、落落大方、襟怀坦荡,“不饮盗泉之水,不食
嗟来之食”的人。所谓“有益于人民的人”,就是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取,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
造成一些党员干部行为不端、为人不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说,问题还是出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上。如果说堂堂正正做人是党员干部为官做事的前提的话,那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则是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的根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端正,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就不可能是端正的,堂堂正正做人也是一句空话。所以,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真正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
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发扬党员干部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保持一颗平常心,使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溶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读本内很多事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必须引以为鉴,自觉做到立足本职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经常保持一颗进取心,加强理论理论学习,吸纳各种知识,不断更新思想观念,锐意创新,适应时代与社会的发展。工作中处处想着群众,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只有奋发进取,才能争做时代的先锋,才能成为群众爱戴的干部。
通过开展“读廉书、荐廉文”活动,使我清醒地看到,我们党员干部要真正保持正常心态,保持人生清廉,只有勤奋学习,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抵挡不良风气的侵蚀;要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持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时时严格要求,事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志当存高远,心常怀敬畏,做到廉有初,廉有终,永葆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本色。
第二篇:读书思廉活动心得体会
读书思廉活动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之我见 反腐倡廉作为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要加强制度建设、监督、查处外,强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必不可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今年1月,《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颁布施行,这既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现实需要,又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
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
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这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要想真正的贯彻落实,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其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若学透后,去思考如何规避监管、怎样打“擦边球”,那就适得其反了。
其二,要“自律”与“他律”结合。《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
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让他们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施加压力,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对于少数无视党的纪律,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查处,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其三,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 产 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的来看,《廉政准则》贯彻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
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作为街道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大公无私,勤洁廉政,才能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保持共 产 党员的高风亮节。同时,必须正确树立平常心、责任心、进取心、廉洁心,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