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全省首个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操作办法
20xx年04月11日 13:25
来源: 南湖晚报 +加关注 文字:大 中 小 打印
今年中央“1号文件”继续关注三农问题,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其政策方向是“鼓励和支持”。记者从市工商局注册处了解到,截至昨天,全市经工商登记在册的家庭农场共有219个,近一个月全市新增家庭农场27个。 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法的家庭农场主,过上归田园居的日子呢?近日,海盐县出台了《海盐县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省首个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操作办法,它为家庭农场指明“身份认定路径”。
规模不限大小有地就行 美国电影里,称之为农场的一般都有大片土地,动不动就用飞机作业。那么,是否一定要有大片土地,才能成为家庭农场主呢?
《办法》第二条明确:“申请家庭农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合同)。”
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李周良解释,成为家庭农场主对土地的要求门槛比较低,既可以是手里已有承包权的土地,也可以是通过流转获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办法》对土地面积大小不做限定。
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即可
选什么登记类型想清楚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嘉兴既有的家庭农场登记主要参照的是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办法》给了准农场主更多的选择。
《办法》说明:申请人根据生产规模和经营需要可以选择申请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注册时,还可享受目前实施的一应优惠政策,如“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允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零首付’注册登记”等。
“挑选注册类型的时候也有一些要注意的事项。”李周良说,如果注册个体工商户,则对注册资本没有门槛要求,不需要验资,但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就是说,一旦发生经营危机,家庭财产有可能抵偿债务。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以注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家庭财产不受牵连。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注册公司的发展平台大,对品牌打造有好处。因为一般人印象里,个体工商户都是小打小闹,企业则相对更为正规一些。
做什么营生?
不需要潜质审批的居多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册的家庭农场以农业种养居多。那么,除了种植、养殖业,家庭农场还能做点啥?
《办法》提出,工商部门在核定经营范围时,“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申请人可以申请农业(种养殖业)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加工以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农产品运输贮藏、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作为经营范围。
有些家庭农场除了种养之外,还附带经营农家餐饮、家庭旅馆等。“如果想有一个可以经营餐饮的家庭农场,需要先到环境卫生部门拿到许可证,再去工商部门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李周良说。
有地无房也可登记 记者了解到,《办法》的一个创新点在于:有地无房也可办理工商登记。《办法》第七条明确:家庭农场的经营场所可以为家庭住址,也可以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种植地址、养殖地址),凭村民委(社区)出具的产权证明直接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租赁场所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李周良说,工商注册登记一般程序中都要求申请人提供房产证或者租房协议等。除了农户自有房屋外,《办法》第七条还解决了一个问题,就是通过土地承包权流转,手里确实有地,但土地上没有房屋的如何申请家庭农场。这种情况下,需要由村民委(社区)出具产权证明,证明村里确实有这样一个人,他的实际产权状况是怎么样的。
政府引导家庭农场规模化 记者注意到,嘉兴市农经局于20xx年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嘉农经〔2011〕93号)要求,家庭农场的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农场投资人(农场经营者)应为本地居民,在本农场固定从业的家庭内人员不少于2人;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流转年限不得低于5年;农场具备一定规模。该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具备一定规模”的指标,举例来说,经营水稻、果树、林木种苗的家庭农场,其面积和规模必须在100亩以上。由此看来,规模化家庭农场应当是政府引导的方向。
农经部门是家庭农场的主管部门,因此《办法》要求申请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农业服务机构备案。
第二篇:江山市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试行)
江工商注册〔2013〕19号
关于印发《江山市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农业局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农技站: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登记工作,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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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条 申请注册家庭农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江山市户籍,在农场固定从业的家庭内人员不少于2人。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
3.有本户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江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式合同或合法有效的林地、水域承包合同。
4.经营规模达到以下标准: 粮油亩以上
蔬菜、干鲜果、花卉、中药材亩以上
茶叶亩以上
食用菌
生猪
家禽
5万袋以上 符合我市生猪整规要求,年出栏1000头以上 年出栏10000羽以上 - 2 -
蜜蜂箱以上
种养结合综合性农场亩以上
特种种养业亩以上
绿化苗木、林业经济林亩以上
毛竹亩以上
用材林亩以上
水产养殖亩以上
第四条 申请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家庭内固定的农场从业人员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经营场所(管理用房无违法违规)使用证明;
4.经乡镇(街道)、市业务主管部门审核过的江山市家庭农场注册申报表;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办理的由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五条 家庭农场登记的企业类型,申请人根据生产规模和经营需要可以选择申请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第六条 家庭农场的名称由区划+字号+家庭农场组成。
第七条 家庭农场的申请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法律、行 - 3 -
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除外)。
第八条 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核定,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申请人可以申请农业(种养殖业)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加工以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农产品运输贮藏、引进新技术新品种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九条 家庭农场的经营场所可以为家庭住址、也可以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种植地址、养殖地址),凭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的产权证明直接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租赁场所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第十条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农业局窗口和各工商所(分局)、乡镇(街道)农业服务机构要开通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绿色通道,落实专人,为家庭农场登记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及信息咨询,协调解决家庭农场登记中遇到的问题,工商部门对申请登记材料齐全的实行当场办理,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十一条 从事家庭农场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市农业局备案。
附件:江山市家庭农场注册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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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山市家庭农场注册申报表
申报 名称
申 报 家 庭 农 场 概 况
经营者 主业及主要产品 土地流转期限
籍贯
手机
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生产规模(亩、头、羽)流转面积(亩)
农场所在行政村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市农业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家庭内从
业人数
(人)
农场所在乡镇、街道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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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衢州市工商局、衢州市农业局,江山市府办。 ——————————————————————————— 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4月17日印发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