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调研报告
秸秆禁烧、秸秆利用是政府积极倡导的一项利国利民措施,既改善人居环境,又增加经济收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但仍有部分地区存在秸秆焚烧的现象,不仅造成农业资源的极大浪费,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甚至引起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了极坏的影响。结合我村及周边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发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
受传统思想及行为方式的影响,一直以来,农民习惯在收割后放火将田里的秸秆焚烧,只图方便省事,且认为只有焚烧干净才有利于下季的播种。其实,秸秆焚烧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还会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另外,秸秆焚烧还破坏了土壤结构,加重土壤板结,加剧干旱,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因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二.机械化程度不够高
目前,收割机在收割时必须携带切割装置,且留茬高度不超过12厘米,并尽量将秸秆进行粉碎。除田地实际情况之外(田地过于泥泞),收割机自身的不够完善及农机手技术经验的影响,留茬高度过高,粉碎不够彻底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农民对下季播种存在很大的担心,造成焚烧情况屡禁不止。另外,打捆机在我市并不常见,农民必须进行人力捆扎、装车、运输带来了很大的精力的消耗,引起了诸多不满。
三.秸秆利用难点多
大部分农民能够认识到焚烧的危害,但是又觉得秸秆没有太大的利用的价值,要不花费大量时间捆回家作为燃料,要不堆在田边等烂掉了再做肥料,无法找到相关的企业进行收购处理。另一方面,秸秆利用的企业也在抱怨收购成本太高:秸秆本身并不值钱,但从田里到燃烧炉里的过程却是费钱的,包括成本费、工人费、运输费及设备资金的投入,而且过程繁琐难于管理。所以,秸秆综合利用资金需求量大而短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消化秸秆的能力不足,都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综合利用效果,从而影响着禁烧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硬性措施不得力
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政府积极宣传、倡导一项活动,是基于对人居环境的一项 1
保护性措施,有必要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加以贯彻实施。但是,就目前来说这项措施只具有道德约束力,其主要方式是靠广大的舆论宣传,需要广大群众思想认识的根本转变才能得以保障,这个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作为有力的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而难以解决。
通过以上问题不难发现,只有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基础上促进秸秆全面禁烧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综合性措施,才能更好更快地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农民认识
我们应该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包括:发放、张贴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与农机部门合作,签订农机手的责任状;发动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最大程度调动家长的参与;出动宣传车,不定时进行巡回广播;组织领导班子开展专项会议,带领村组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进行宣传。通过多方位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到秸秆禁烧是保护生存环境,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客观需要,而且秸秆还田还可以提高土壤的养分含量,利用秸秆进行圈积肥还能改善家畜家禽的生长环境,积攒肥料,实现一举多得。
二.加强农机手的培训,提高机械化水平
根据相关规定,农机手应该自觉装备粉碎机并在收割时劝导农民进行粉碎,而农机部门也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农机手的收割技术。另外,乡镇、村委会可引导农民购置打捆机帮助农民进行捆扎,减轻农民负担解决后顾之忧;鼓励能人大户收购秸秆,从而做到收割后尽快耕翻还田、收集离田。总之,既要着力培育秸秆经纪人和综合利用的各类先进典型,又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建立赏罚分明的措施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真正将工作落实到位,应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建立专项督察小组并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关处罚。在秸秆禁烧过程中既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好交通沿线、村庄、树林附近地区的秸秆禁烧,又要对农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细心的解释和真心解决,通过真诚服务引导农民,充分激发了农民群众作为秸 2
秆禁烧工作主体的责任感,为其自觉主动地禁烧秸秆、实现综合利用,夺取秸秆禁烧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相应的努力。
四.结合切身实际,拓宽利用途径
目前秸秆利用的途径有很多,包括秸秆发电、秸秆制板、秸秆还田、秸秆编织、秸秆饲料、秸秆基料栽培食用菌、秸秆气化与沼气利用等。我们应该结合我村实际情况,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方式,同时也要积极向周边乡镇学习秸秆利用的方式。如:汤庄、界首、周山镇为综合利用秸秆,对其进行生物发电,在多处设立了秸秆收购点。汉留镇请来全国知名专家举办了麦套稻知识讲座,以在该镇大力推广麦套稻,来缩小禁烧区域,扩大还田利用范围。另外,我们也要抓住当前中央和省增加对农业投入的有利时机,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大对秸秆还田技术推广的投入。
总之,通过大力的宣传及督察,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为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和谐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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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立长效秸秆禁烧工作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建立长效秸秆禁烧工作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秸秆田间焚烧是一个流行甚广、遗害无穷的公害。去年,我乡采取了有力的监管措施,基本刹住了秸秆田间焚烧。但由于秸秆利用的主要出路和方法没有解决,秸秆综合利用率偏低,大量秸秆被遗弃于沟边路旁,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遗留问题。为了从源头解决秸秆田间焚烧的问题,我们对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的主要措施与实施办法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农民对秸秆焚烧也是出于无奈
过去,秸秆是农村主要的燃料、饲料和肥料,而且还用于建房、编织等。但是随着生产发展、经济增长、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方式的改善和改变,秸秆的产量越来越高,用途和用量却越来越少,尤其是玉米秸秆大多过剩。多数基层干部和农户认为,秸秆禁烧,防止大气污染是国家的政策,应该遵守。但农户对秸秆没法利用,只有放火烧掉,这也是出于无奈。如果有省事省劲的处理秸秆的好办法,就是为农民排忧解难。
二、秸秆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还田
消化秸秆的主渠道在哪里?调研的结果表明,唯有靠机械化还田。其理由有三:
一是只有秸秆直接还田,才能大量利用秸秆,避免秸秆焚烧和遗弃所造成的污染。据资料介绍,世界发达国家农作物秸秆的三分之二以上都是机械直接还田。至于秸秆综合利用,虽有多种渠道和方式,但消化量都很小。近年,许多地方示范推广麦草全量直接还田配套水
稻轻简栽培取得成功,这是解决秸秆还田利用的主渠道与捷径。 二是秸秆还田具有良好的综合效益,是不可取代的秸秆利用的主体方式。首先,在目前大量施用化肥,几乎没有施用有机肥的情况下,唯有靠秸秆还田来补充和增加土壤有机质,达到改良土壤理化性状、改善生态条件。其次,秸秆还田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据省麦草旋耕还田技术协作组对全省17个示范县(市、区)61.04万亩农田统计,麦草全量还田的水稻平均单产608.08公斤,比麦草不还田增41.61公斤,增产7.35%,亩增效益92.14元。此外,要确保农业稳定和粮食安全,就要守住耕地面积这条红线,同时要提高耕地的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三是只有机械化才能使大量的秸秆直接还田。近几年,随着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适用于稻麦田地区的秸秆全量还田的机具、作业程序和农艺措施已经配套、成熟,并在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去年我市偃师市已有三分之一的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配装了秸秆切碎机,秸秆切碎的效果非常好,再以旋耕埋草,完全可以将秸秆全量还田。总之,秸秆机械还田是简易、有效、可行的方法,已被广大农民认可和接受。
三、全面推行秸秆机械还田的措施与建议
推行秸秆还田首先要突破秸秆全量还田。因为抢收与抢种紧密相接,季节与劳力高度紧张,秸秆的去处又很窄,只有采取全量还田,才能消除焚烧之源。相比之下秸秆的用途比麦草多得多,收集利用的时间也宽松得多。因此,要抓主要矛盾,集中力量在两、三年内解决
麦草全量机械还田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禁、疏并举,分步实施。全面推行秸秆机械还田是稻麦生产上的一大变革,它涉及农机、农艺,关系千家万户,需要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加强对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班子,齐抓共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加大推动力度。同时,要强化技术推广网络,由农机、农业、环保等部门的技术骨干参加,负责制定秸秆还田技术规程和推广计划,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典型引路,使农民接受、采用。
二是正确装备适用机械,科学应用还田技术,确保秸秆机械还田轻简、节耗、增产、增效。通过试验示范和研讨、鉴别,适于我市全面推广的秸秆全量还田的作业程序和适用机械、技术标准为:⒈切碎秸秆。由配装切草机的联合收割机将秸秆切至15公分以下,苗茬高度不超过10公分。⒉泡田浸草,软化秸秆。一般浸泡2-3天,水层以秸秆不飘浮为度。⒊旋耕埋草。大中型拖拉机可配套水旱两用旋耕机,既能水旋埋草,又能干旋作业。⒋整平、搁板、插秧(机插、人工插秧、抛秧或水直播)。旱直播采取干旋埋草,机条播或用盖籽机浅盖种。
三是增加投入,政策扶持,实行机具、作业双向补助,加快实现秸秆还田机械化。要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努力争取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对购置秸秆切碎机和旋耕埋草机给予补贴。同时,由于秸秆切碎与秸秆掩埋都要增加动力和油料的
消耗,增加作业费用。因此,要稳定机械作业的合理收益,在推行秸秆全量还田的起步阶段应争取对农户给予农机作业补贴。
此外,要增加科技投入,开展新机具、新工艺的研发和改进;开展农艺措施的试验、示范,推动科技进步和增产增效。
四、厉行法治,加强监管,明确奖惩,狠抓落实
要通过宣传教育、健全法制、行政管理和运用经济扛杆等手段加强秸秆禁烧与推行秸秆还田的监督管理。对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机大户,要签约承担秸秆机械还田的作业责任,要按规定收取作业费用和保证作业质量,不得私自转移、变卖补贴机具。对种植户来说,如出现秸秆田间焚烧,要依法处罚。对于资金扶持、各项补贴要专款专用、加强监管,严惩弄虚作假、冒领私吞。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