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改扩建工程安全管理

时间:2024.3.15

变电站改扩建工程安全管理

摘要:变电站安全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然而改建、扩建与主变增容等工作的过程给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威胁。本文针对此问题从计划、责任、措施、安全监督、安全管控等环节入手、试图找出解决威胁变电站安全运行问题的途径,安全有序的进行变电站改扩建工程。

关键词:变电站;安全;扩建增容

引言:电力行业是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它关系到国家发展,人民正常生活,危险性高,电能不同于其他的产品,发、输、变、配用电都要在同一瞬间完成,时刻需要保持平稳安全的运行。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整个电力系统造成重大损失,还可能对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构成巨大的威胁,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以作为电力工作人员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基本方针,努力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一、保证前期准备工作万无一失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前人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做好一件事必须提前计划于准备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顺利进行变电站改扩建工程也是如此。为了更好、更安全的完成改扩建工程这个艰巨的任务,对此进行了周密的分析和学习。

(1) 对工程施工方案的提前学习。要组织全体运行值班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将

其与变电站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对方案中的危险点、停电范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施工方法和工作内容要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

(2) 明确工作计划,细化各个工作任务。750kV变电站作为西北电网重要节点面临

着繁重、复杂的改扩建任务,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改扩建工程。一是主变压器增容改造工程,包含主变压器更换、增加电容器组、增加电抗器组、增加66kV所用变,相应的保护装置升级。二是为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上下网的需要进行的220kV双母双分段改造、220kV间隔扩建以及相应的土建、一二次设备安装,保护设备升级。三是变电站内各项实用技改,绝缘设备喷涂PRTV、直流系统改造、变电站土建大修、巡视道路铺设花砖、污水处理系统大修、防盗电子围栏大修等。针对这些工作的特点总结出适合实际情况的安全管控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3) 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预先模拟危险点事故,变电站人员要根据施工方工作

计划预想模拟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各值值长带领大家,集合大家的智慧制定出相应的事故预想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尤其要抓住主要危险源。避免失误性的操作、碰动、直流接地等,对接线方式薄弱的地方要着重注意,防止失店。

(4) 开工前严格审查施工方的“四措一案”,严格审查其是否具有施工资格,严格检

查其工作器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其不符合国家电网安全规定的地方应当指出并督促其改正,否则不许进行施工作业。审查合格后将相关资料交至变电站,变电站在接到资质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后与施工方签订现场施工安全协议,并要求施工单位交纳一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以便于变电站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考核。

二、制定相应的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750kV变电站改扩建工程基本都是由外来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对电力安全知识相当匮乏,为了保证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应当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控,将风险降到最低。

(1) 认真履行进站施工人员安规考试制度,交代危险点。在进站前严明公司安监部

审批手续的同时,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规考试,试卷备案备查,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站内展开工作。同时变电站明确将变电站违章行为明确告知施工方,执行违章罚单制度,每个运行人员监护时均有权根据实际违章情况开据现场反违章罚单,从经济因素上约束施工人员行为。

(2) 实行每日工作登记及工作证制度,严格管控现场作业人数。实行工作证制度,

每个工作票所列工作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工作证及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便于运行人员监护,确保工程进度的情况下严格控制作业现场人数,杜绝走错间隔行为。

(3) 实行现场安全监督工作。在现场安全监督人员需手持工作票和安全管控卡,认

真核对现场工作范围是否和工作票中工作现场一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管控卡内容相互矛盾的行为当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如果多次违反,屡教不改,态度不端正者处以相应罚款,勒令停工重新学习安全规范并重新考试,合格后复工。

(4) 对施工单位的工器具严格管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会运用到各种大型机械

化设备,如电缆吊装,地基挖掘,要严格按照安规标准进行管控,防止施工人员及生产工具达不到安全距离造成触电伤害。对大型车辆要规定其停靠在安全位置并保证接地,出入变电站要沿专用路线并有人指挥防止撞击设备,对动火工作要严格管控,不可在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动火作业,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三、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公司规定制度

有章不循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大的隐患,电力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一项十分关键的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间断、转移制度,认真审查每一个工作票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人员是否与实际相符合,防止出现在错误地点工作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1)站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开展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答题竞赛,在公司网站上观

看《安全发展,成就辉煌》、《职责》、《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准则》等宣传片。

(2)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书画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按照《新疆电力公司安全监察质

量部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撰写了论文。利用研讨交流、安全学习、应急演练、宣传栏、LED、办公电脑屏显等方式和手段,组织全站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将电脑屏保更换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字样的屏幕保护,将LED字幕更换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字样,编制并制作一幅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宣传栏,从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结束语

安全是电力生产永恒的话题,在西部大开发之际,为了全力支持祖国的经济建设发展,电力一线人员一定要以安全为中心,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尤其是有改扩建工程的变电站,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复杂,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多,危险性高,要立足安全,采取安全措施,将安全隐患将至最低。

参考文献:

[1]《检修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变电运维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凤凰站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第二篇:110kV大有变电站工程安全管理监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

为了控制工程分包情况的事实监控及审查,规范电力工程分包规范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特制定本制度。

1、分包商是指从总包商分包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分包商由总包商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商负责。

2、现行的分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商自行选择的分包商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以上两种分包方式,均由总包商在所分包的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申报所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

3、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报审表”报监理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拟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分包范围

(4)开、竣工日期; (5)质量等级; (6)工程项目一览表。

3.2分包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

3.3分包商的业绩包括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5分包协议书(合同)。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总承包商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外,还应包括以下审查内容:

4.1 审查报审材料中分包商是否明确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工程数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等,分包商是否具备承担所分包的工程的能力。

二、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建立健全以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为中心的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坚持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逐级落实各级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领导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监理,信守合同,科学公正,争创名牌”。充分调动各级监理人员对企业负责,对个人负责,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积极性。按照监督管理体系,使全体监理安全工作职责清楚,目的明确,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使项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监督到位,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职责

1.1 监理部

1.1.1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1.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理师为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1.1.3 监理部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等。

1.1.4 审查施工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和跟踪控制。

1.1.5 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1.1.6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检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1.7 协助建设单位组建安全委员会。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监理处报送当月安全报表。

1.1.9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2.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及监理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2.1.2 履行合同规定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2.2.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2.1.4 组织审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找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2.1.5 对施工承包方选择的分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2.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2.1.7 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2.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2.2 副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2.2.2.1 按照总监理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指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2.2.2.2 经常监督检查巡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2.3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2.2.3.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理师的指导下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并制定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2.3.2 协助总监理师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2.3.3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理师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毕后,恢复施工。

2.2.3.4 参加安全会议和施工协调会,协助总监师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2.2.3.5 参加审查施工承包方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2.2.3.6 审查施工承包方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方对分包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严禁以“包”代“管”。

2.2.3.7 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

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承包方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2.2.4.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师的领导下,经常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如: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

2.2.4.2 在总监理师的统一领导下,专业监理师除做好各自分管的专业监理工作外还应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监理日志中还应有安全监督检查内容的记录。

2.2.5 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2.5.1 在总监理师领导下和专责安全监理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监理段或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

2.2.5.2 检查施工承包方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安全活动,提出监理意见。

2.2.5.3 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承包方的安全设施、安全用具用品使用情况,专责安全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对发现的施工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遇有严重违章作业、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情况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并报告总监理师,督促施工承包方整改。

2.2.5.4 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监理应到位,参加各工序施工试点工作,监督、检查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2.5.5 加强对施工承包方驻地的材料工具库、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防火、防爆、防汛、防煤气中毒,季节性、特殊气象条件等项安全防范措施。

2.2.5.6 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2.2.5.7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做到施工现场安全

标志齐全、安全设施到位、施工现场工作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树草植被,创建良好的文明施工氛围。

2.2.6 监理人员的权力

2.2.6.1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2.6.2有权仲裁承包方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2.2.6.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承包方,有权建议暂停拨付工程款或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2.2.6.4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向总监理师汇报作研究处理。

2.2.6.5 有权制止不文明施工行为。

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安全监理工作,杜绝施工中一切安全隐患、违章现象和事故发生,加大反管理性违章,装置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力度,确保110kV城北送变电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程安全奖惩制度。

1 违章及处罚

1.1 管理性违章

凡构成以下违章,对责任单位每次处200元罚款。

1.1.1 开工前施工人员未经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即安排施工作业;

1.1.2 施工单位项目部未按规定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会议。

1.1.3 施工队未按规定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

1.1.4 施工无安全工作票或使用无效的工作票;

1.1.5 临近带电体组塔未制定安全措施或未进行安全交底;

1.1.6 危险作业未按规定设监护人;

1.1.7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现场违章现象不纠正、不制止;

1.1.8 安全设施不全、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即组织施工;

1.2 装置性违章

凡构成以下违章,对责任单位或责任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1.2.1 电气设备、机械未采取有效的接地措施;

1.2.2 电源电缆布设不合理,使用破损电缆和闸刀;

1.2.3 露天布置的用电设施无防雨遮盖措施;

1.2.4 防火部位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不合格;

1.2.5 施工队用电未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1.2.6 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工器具或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1.2.7 采用其它金属材料充当保险丝;

1.2.8 地锚埋深不够。

1.3 违章指挥

凡构成以下违章,对责任者每人/次处50元罚款。

1.3.1 现场布置不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1.3.2 不按规定搭设或拆除跨越架;

1.3.3 未经技术负责人同意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1.3.4 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违章指挥施工;

1.3.5 施工现场未采取环保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1.3.6 现场防护设施不全,强令人员冒险作业。

1.4 违章操作

凡构成以下违章,对责任者每人/次处20元罚款。

1.4.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1.4.2 基坑开挖未采取防坍塌措施;

1.4.3 上下基坑未设爬梯;

1.4.4 进入施工现场或作业区流动吸烟者;

1.4.5 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穿背心着;

1.4.6 不正确使用工器具;

1.4.7 高处作业及特珠危险性作业未设安全监护人;

1.4.8 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1.4.9 高处抛物或未使用绳索传递物件;吊件未固定登上吊件作业;

1.5.0 停电作业未办理工作票、未验电和不正确挂、拆接地线;

1.5.1 附件安装未设置保安接地线;

1.5.2 在带电体附近用钢卷尺,带金属丝的皮尺、测绳测量距离;

1.5.3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或操作机械设备、动用电气设备;

1.5.4 机动车驾驶员违规驾驶车辆;

1.5.5 施工人员违反乘车安全规定。

2 处罚金的交纳与使用

2.1 各类违章罚款必须在“罚款通知单”下达15日内及时交纳到工程监理处。

2.1违章现象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检查发现,其罚金留项目部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掌握,用于奖励本工程发现并及时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或施工班组)。

2.2违章现象由工程监理部检查发现,其罚金由工程监理处作为安全奖励专项基金,不得挪做他用。

3 本《制度》解释权属工程监理部。

4 本《制度》若与上级部门相关管理文件发生冲突时应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 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监理部依据监理合同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要求,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工程监理实施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部各专业人员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

1总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监理人员的交底

1.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合同、业主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使全体监理人员熟悉合同要求,明确工程的建设目标及监理部与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

1.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监理的内容及要求;

1.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监理部的工作制度,要求监理人员在监理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理部的工作制度;

2向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汇报工程的总体监理策划

2.1总监理工程师将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报送业主/项目管理单位审批;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整个工程监理的策划,特别是业主委托范围内的监理工作的实施及特点,向业主/项目管理单位进行详细的说明;

2.3说明各专业监理师与业主/项目管理单位的接口关系;

2.4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结合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建议;

3对施工单位的交底

3.1详细介绍工程监理中监理部组织结构及各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3.2向承包商介绍监理的权力、义务、职责;

3.3明确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关系;

3.4统一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3.5根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向承包商提出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4 对施工单位交底内容及实施要求

4.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输电工程的一切施工作业必须要有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鱼进行交底、签字确认。无措施和为交底,严禁施工。

4.2 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4.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5输电线路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队(班组)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班组长)签发后执行。

4.6施工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应对编制的各种措施(作业指导书),应严格进行编、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7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4.7.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4.7.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4.7.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要求。

4.7.4 针对职业健康、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要求。

4.7.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8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安监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

4.9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做法或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4.10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后施工。

四、安全工地例会制度

1、工地例会由监理部组织或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二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包括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现场协调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业主或监理部组织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解决单项、局部、特殊问题,有的放矢,变并形成会议纪要。

2、参加单位及人员:

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主要成员;

2.2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及其它有关人员;

2.3业主/项目管理单位代表;

2.4设计代表;

2.5物资代表;

2.6需要时还可邀请其它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3、会议主要议题

3.1检查上次会议纪要的落实执行情况;

3.2与会各单位书面向会议汇报上阶段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包括施工、设计、物资供应、监理等);

3.3制定有关措施,协调处理各单位提出的问题;

3.4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及要求;

3.5其它未尽事宜;

4、会议纪要与签发

会议纪要由监理部整理形成,经与会各方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发,分发给有关单位,发文要有记录。会议纪要主要内容:

4.1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姓名;

4.2参加单位及人员;

4.3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

4.4决议事项。

五、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110kV大有送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部检查管理的基本原则。

1.2 本制度适用于110kV大有送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部的检查。 2 总则

2.1 为及时掌握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工地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查找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改进,变管结果为管因素,变事后把关为事前预控,及时消除各施工标段现场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2 本制度所称安全监理检查,是指在110kV大有送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有关的工作记录。

3 工作要求

3.1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工地)的各级领导,应本着对本企业安全工作逐级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把“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即:计划、布

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3.2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工地)的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并组织好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检查的实施工作。

3.3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工地)各级领导,负责落实对本工程实行全方位、 13

全过程、全员参加的安全管理和施工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4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方面的知识,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目的、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以及每个人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应负的责任。

3.5 各级领导及安监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加对发生各类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4 工作内容

4.1 定期性安全检查:首先以查领导、查管理为主。查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查安全基础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查三级安全检查工作是否得到落实。查安全设施标准化执行管理标准和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情况。

4.2 经常性或一般性安全检查:工程监理部自行组织的安全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检查,主要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施工标段(工程项目部、工地)安全基础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并督促认真整改。

4.3 安全检查的报告程序及期限:安全检查情况必须逐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合,不得弄虚作假,并落实责任。报告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期上报,不得拖延。

4.4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对涉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准确上报。对发现重大问题后所采取的查反事故措施是否认真落实。报告范围、程序、结案与存档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5 对安全隐患的处理:主要以查隐患及整改落实为主。“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应按要求进行填写,整改措施内容要具体。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被检单 14

位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后,按规定期限上报各检查部门进行复查销案。

5 提供的相关资料

5.1 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2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5.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5.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5.5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

5.6 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

5.7 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6 工作程序

6.1 定期性安全检查

6.1.1 监理部级安全检查:由监理部主管领导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一次。由专业部门组织的阶段性(单位工程)检查、专业性(特殊施工、重要跨越及35千伏及以上停电或带电作业)检查、季节性(夏季、冬季)检查,每季度一次。这几种检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合并进行。

6.1.2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工地)级检查: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经理、工地主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组由安全、技术、工具等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对施工队、(班组)及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6.1.3 施工队级检查: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每周一次由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对本队(班组)及各作业面、作业点的全面检查。

6.1.4 负责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时,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同时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和安全检查考核小组。

6.2 经常性或一般性安全检查

6.2.1 施工标段、工程项目部、工地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积极组织经常性 15

或一般性安全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2.2 监理部及专业部门组织的经常性或一般性安全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检查。要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和纠正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6.3 安全检查的报告程序及期限

6.3.1 安全检查情况必须逐级报告,施工队长负责人每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立即报告的例外)应及时向工程项目部领导报告。

6.3.2 工程项目部、工地专职安全员应对施工队(班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除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外,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工程监理部。

6.3.3 监理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监理部自行组织的专业性检查、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一般性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在5日内由监理部负责写出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并报业主或建设管理。

6.4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

6.4.1 报告范围:凡属施工中所遇到的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必须报告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决定。

6.4.2 报告程序:按照下级向上级报告的原则,施工队向工程项目部经理或工地主管领导报告,工程项目部经理或工地主管向监理部和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6.4.3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应使用工程监理部规定的统一表格,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被查单位,一份留检查单位,以备查之用。

6.5 对安全隐患的处理

6.5.1 工程监理部组织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或监理部自行组织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分送被检单位,限期整改。对重大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及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研究整改办法,一时 16

解决不了的,上报业主或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6.5.2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应由被检单位(部门)领导负责签收,并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的原则及时组织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积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分阶段实施,并报监理部备案。

6.5.3 被检单位领导应对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中所提出的问题应以“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 书面形式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工程监理部复查销案。

6.5.4 工程项目部、工地在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以“安全施工问题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施工队、班组,由被检部门整改后交本单位安监部门进行复查销案。

6.5.5 施工队对班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要责任到人,按期整改。并由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复查销案。

7 检查、考核与管理

7.1 工程监理部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时,应使用《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定表》。

7.2 各施工标段(工程项目部、工地)领导组织对施工队及班组进行安全检查时,也应使用《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定表》。

7.3 各施工标段(工程项目、工地)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应严

格执行本制度。

7.4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若与上级部门新颁布的法令、条例、制度、规程等,或与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的规定相冲突时,应按上级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17

六、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重点部位的监控,监理部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巡视监理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不发生因工程质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监理主要内容:

1、巡视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等重要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2、旁站监理就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如对大件吊装、脚手架搭设、危石及塌方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监督的控制活动。

二、现场监理人员职责:

对施工项目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或经过培训的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监理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能及安全防护措施(装置)等的安全管理;

5、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检查施工现场的孔洞,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的防洪、防雷、 18

防滑坡、防坠落物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7、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事物中毒、防讯、防强风,冬季防冻、防冰、防滑的灾害,防煤气中毒及其它灾害的安全措施;

8、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9、监督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责令其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

10、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控制过程中,要做到有章可循,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11、施工过程中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施工项目部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三、旁站监理内容:

变电所施工中,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电气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等。

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输电线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不限于)应进行旁站监理:

1.基础阶段: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 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

19

2.组塔阶段: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或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跨越架(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特殊施工方式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等。

4、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还应对施工项目部、材料站、临时电源布设、跨越架的搭设以及起重机械、设备等设施,在使用前由施工项目部专业部门自检,并有书面验收记录。同时由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填写“安全检查签证记录表”。

5、巡视和旁站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将完整的巡视和旁站监理记录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归档。

四:填写说明:

1、监理人员应按“记录表”的具体要求并按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项目内

容认真填写;

2、表格编号应按检查时的顺序依次填写,如:001;

3、内容要简明扼要,书写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一

律用黑色碳色笔填写。

4、检查后的记录应做到监理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双方签名,并确认;

5、检查记录表应由监理人员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七、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1安全职责:

1.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及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20

1.1.2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1.1.4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1.5对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7组织并主持安全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1.1.8在工程施工协调会上,检查、总结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1.1.9协助项目法人组建“现场安全委员会”,在“现场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1.1.10进行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商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1.2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2.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在总监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1.2.2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工作计划经总监理师批准后实施,定期编写安全监理简报并下发有关单位。

1.2.3协助总监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1

1.2.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1.2.5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1.2.6参加安全会议和施工协调会,协助总监做好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2.7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2.8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

1.2.9审查施工承包商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1.2.10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安全管理内容:

2.1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杜绝“三违”(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操作性违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

2.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实行监督、检查,对安全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3在施工准备阶段及分部工程开工前,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安全组织机构及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等。

2.4检查施工工器具、设备,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对无合格证明和超出检验周 22

期的不准用于施工。

2.5以安全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为依据,监督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违章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指令先行停止施工,提出监理意见。

2.6施工阶段的安全停工通知单,必须由总监理师签字,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7监理人员在现场安全控制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施工人员操作情况、机械设备状态、工器具配备是否符合安规要求,施工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2.8监理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送承包商按“三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馈。

2.9审查重大施工项目、特殊危险作业、特殊跨越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2.10检查施工承包商爆炸物品管理,爆炸物品管理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2.11审定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教育、考核,防止以“包”代管。

2.12在月度工地例会、工程协调会上,检查施工安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预测、预控。

2.13督促施工承包商开好月安全工作例会及施工队(班)周安全活动,要求安全活动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2.14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督促承包商认真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2.15施工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备案:(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3)经承包商主管领导审批的特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及事故报告。

23

八、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中拟用的测量、计量仪器、主要施工机械、安全用具进场使用前,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进行报审,附上齐全、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证书,监理部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场使用。

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主要从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定期校准及使用操作四方面进行监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测仪器、工机具等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选型:

1.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对工程的适用性;

1.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1.3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选型使用操作的方便性;

1.4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的准确性、安全性。

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主要性能参数:

2.1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2检查检测仪器、工机具的主要性能参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要求。

3检测仪器、工机具的定期校准和维护:

3.1检测仪器、工机具必须具备合格证和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证书,监理应进行核查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3.2检测仪器、工机具等应建立台帐,同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检测仪器和工机具的使用操作:

4.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状态是否良好;

4.2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的使用操作是否实行定人、定机、定岗 24

的三定制度,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九、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十、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110kV大有送电线路工程的施工安全,“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员工安全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1、工程监理部应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搞好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员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25

2、督促施工单位把“爱心活动”作为“平安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教育全体施工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该避免,事故能够控制”的平安理念,真正养成人人关爱生命、时时关心安全、事事关注安全的良好工作习惯和工作氛围。

3、督促施工单位在搞好“三不伤害”工作的同时,应给施工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地面人员配发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发安全带,并按规程规定定期对安全帽和安全带进行外观检查和试验,还应对高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适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对特殊工种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如:焊工应配备护目镜及防砸鞋,筛石灰人员应配备口罩、护目镜及手套。

4、施工现场土石方开挖时,施工人员进入基坑、坑井、孔洞、潮湿地点作业,必须要有照明设施,并做好防止缺氧、中毒、窒息措施。并且,应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

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施工人员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中暑,并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搞连续疲劳作业。以及冬季防寒、防冻、防滑、防冰和跌伤,并配备御寒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止冻伤的药品。

6、无论施工单位项目部或工程监理部应将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标识、标志,并分开设置。员工的膳食、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食堂配备冰箱以满足不同食品保存的需要;在生活区,应安装电热水器和洗衣机以满足员工的日常生活需要。

7、施工单位项目部或工程监理部,应对员工的生活区定期进行消毒,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并应有消灭蚊、蝇、老鼠的措施。并保持员工宿舍通风良好、干净整洁。冬天有取暖设施。

8、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队及民工队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 26

办法,真正做到职工与民工同等对待“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9、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部配合施工的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10、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部的主管领导应对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工作,做到勤督促,勤检查,认真落实各级人员职责,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的运行管理机制。

十一、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统计、处理电力生产事故,规范电力生产事故管理和调查行为,依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国这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 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2、 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或者火灾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应当主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情况向国家电监会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3、 电力生产事故的调查,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①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迅速抢救伤员和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启动工作场所人员意外伤害应急预案。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现象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②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

③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收集事故经过、现场情况、 27

财产损失等原始材料。

④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⑤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报告书》中应当明确事故原因、性质、责任、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施工期间的月报和年报的报送程序,除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送外还应向工程监理部报送,然后由监理部向建设单位(业主)报送。

二、事故调查处理时各级人员职责(施工单位)

1、 工程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 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应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3、 专业工地(队)队长应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 专业工地(队)专责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

6、

7、 班组长应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班组技术员应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当发生人身事故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28

三、事故调查处理时各级人员职责(监理单位)

1、 项目总监理师(总监代表)应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案,签证处理记录。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2、 专职安全监理师应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承包方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 专业监理师应在总监理师的领导下,参加上级有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4、 旁站监理应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对施工队发生事故的调查,提出监理改进意见,并监督施工队做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29

十一、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

为了监督施工承包方做好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实现110kV大有送电线路工程变电站工程安全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工程监理部应督促施工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等,经工程监理部审查合格有效后进行备案。

2、施工中,工程监理部应对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持证上岗情况、技术资料编审批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及演习情况、安措费提取及使用情况、危险作业人员管理情况、安全装备设施试验使用情况、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进行多次检查、审核、备案。

3、对于施工承包方报审的安全、文明、环保及专项施工方案等措施,工程监理部审查后应填写《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

4、审查、备案工作由总监理师全面负责,以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进行,需要承包方进行整改时,由总监理师签发书面意见,资料部分退回施工承包方修改和完善后再报工程监理部审查备案,现场部分整改合格后报工程监理部复查确认备案。

5、施工承包方应在具备条件时及时向工程监理部上报‘附件’中所列的有关安全资料,工程监理部对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后按《施工安全审查备案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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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致江北区区建委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我司承建的重庆市龙湖春森彼岸三期25栋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力度提高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在开工前组建了本项目的安全领导小组...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目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而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更是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20xx开题报告

大学经济学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如纸张不够请另外加页

20xx年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年度工作汇报在过去的一年项目部中参加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有关人员在工作中积极认真兢兢业业能够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并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平时的安...

长沙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长沙市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工程项目名称北辰三角洲项目D1区总包施工单位湖南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省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申请单位湖南锦绣潇湘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所属分类数据知识短文gt安全文明gt建筑安全资料来源筑龙建筑施工网编制日期20xx910点击256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施工自查报告

白云高中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瓜园居委会根据你单位20xx年3月27日对我校工地安全生产督办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其检查报告如下一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谌其...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范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第一批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范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20xx年9月1范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20xx20xx建设管理工作报告一工程概况1工程位臵20xx年度重点建设辛庄杨集乡滩区和...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告(2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