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方法
①省级和市级评价其辖区内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的县区覆盖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省级、市级全人群死因监测覆盖率 =规范报告≥80%且辖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死因登记率100%的区县数/同期辖区区县总数×100%
②县级评价其按照《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工作的情况。县级未按照《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开展死因监测工作的不得分。
县级死因监测规范登记报告率=死因规范报告死亡人数/同期辖区死亡人数 ③得分
省、市级得分=死因监测覆盖率×指标分值
县级得分=规范登记报告率(≥80%为1)×指标分值
①辖区县(区)级行政区划总数:指考核年度内辖区内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②规范登记报告率≥80%且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死因监测覆盖率100%的县区数:考核年度内,按照《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并且规范登记率达到80%以上且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死因监测覆盖率100%的县(区)级行政区划数。
③辖区同期死亡总数:指考核年度内为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辖区死亡数,也可用从民政部门、各级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收集到的死亡个案电子文档或纸质表单校核。
④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规范报告人数:指考核年度内,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已收集的《居民死亡证明书》或死因报告卡(死因调查表)录入各类死因软件。并按照《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完成报告流程的死亡报告总数。
⑤辖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数:考核年度辖区医疗机构代码为A、G、H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数,分别如下:
A: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综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蒙医院、藏医院、维医院、傣医院、其他民族医院、眼科医院、肿瘤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其他专科医院
G:妇幼保健院(所、站):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所、妇幼保健院站
H: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传染病防治院、结核病防治院、其它专科疾病院-其他专科防治院、皮肤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麻风病防治所、寄生虫防治所、地方病防治所、血吸虫病防治所、其它专科疾病防治所
⑥辖区实现死因报告登记100%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数:考核年度辖区医疗机构代码为A、G、H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死因报告登记100%的医疗机构数。
⑦规范登记报告率≥80%且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年度辖区实现死因报告登记100%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按规范报告死因人数达80%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数。
(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基本数据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预防控制、死因统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计划、监测方案、登记记录、总结等资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死因登记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数据收集按《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死因登记网络直报统计口径。
(4)资料目录清单
①死因监测统计表(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死因监测系统导出)
②死因监测分析报告
③死因监测督导工作报告
④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因监测完成情况统计表
第二篇:莱州市20xx年2季度居民死因监测工作通报(1)
莱州市20xx年第二季度居民死因监测工作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死因监测报告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评价我市20xx年第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死因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现将我市20xx年第二季度居民死因监测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第二季度殡葬管理部门统计全市死亡总人数为1622人,截止到20xx年8月6日,通过死因监测网络报告第二季度死亡人数为1595人,报告率为98.34%。其中男性935人,占58.62%,女性660人,占41.38,男女比例为1.42:1。全人群中85岁及以上年龄组死亡数最多,366人,占22.95%。
二、报告质量
目前,各报告单位均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有专门人员从事死因监测及网络报告工作,同时各单位能够按照要求每季度与市疾控中心进行信息核对,有效保证了报告的及时性与准确性。通过20xx年第二季度网络上报数据发现,全市死因监测报告质量较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个别单位仍然存在着问题,如死亡报告卡录入录入不及时,存在迟报、漏报现象;《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不规范,有漏项、错项现象;根本死因确定和编码不准确;对市疾控中心审核通不过的卡片不能及时进行修订等。
(一)报告及时性
从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到网络报告时间长短是评价报告及时性的依据,市直医院超过7天报告视为迟报,乡镇医院超过30天报告视为迟报。第二季度迟报率比较高的卫生院有三山岛金矿医院、梁郭、驿道、程郭、过西、土山等卫生院。20xx年第二季度的全市迟报率为9.09%,各报告单位迟报率统计见附表1。
(二)漏报情况
根据公安部门及殡葬管理部门提供的居民死亡信息,与各单位网络报告数量相比较,没有进行网络报告的视为漏报,今年以来,大多数单位漏报较少,能够及时进行漏报核对并及时补报。第二季度全市漏报率为5.70%,漏报率较高的单位有梁郭、朱由、程郭、西由、驿道、土山等卫生院。其中梁郭、驿道辖区个别村庄的村民有到招远殡葬部门火化的现象,希望及时与相关村庄的村委联系,规范死亡证明书或推断书的开具工作,以减少漏报现象的发生。各直报单位辖区人口中20xx年2季度死亡的漏报数及漏报率统计见附表2。
(三)居民死亡卡片报告质量
死亡卡片报告质量包括死亡报告卡审核一次性通过率及死因诊断是否明确。各单位死亡卡片报告质量统计见附表3。
1、死亡报告卡审核一次性通过率
由于医学死亡证明书填写不规范、存在漏项、错项现象,
根本死因确定不准确,导致网络报告卡片一次性审核不能通过。第二季度全市死亡卡片审核一次性通过率为98.8%,比以往有很大的提高,有16家报告单位一次性通过率达到100%。
2、死因诊断不明
包括逻辑错误及死因编码首子母为“R”打头的;伤害无外部原因或其意图不明(Y10-Y34,Y87.2);心血管病缺乏诊断意义(I47.2,I49.0,I46,I50,I51.4,I51.1,I51.6,I51.9,I70.9);肿瘤未指明位臵(C76.-,C80.-,C97.-);其它错误如老死、呼衰、肾衰、肝衰等(J96.-,K72.-,N17-N19)。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通过各报告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居民死因监测报告工作质量逐步提高,但个别单位在报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个别医院对死因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够,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责任心有待提高,导致死亡报告卡收集不及时,上报的死亡病例数明显偏少,各项工作指标远低于规范的要求。
二是报告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中存在问题较多。部分单位《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不规范,有的报告人员甚至编造死因,填写错误信息;填卡人员和卡片录入人员不沟通,导致根本死因判断不准确,出现逻辑错误;临床医生对直接死因和根本死因概念不清,将心衰、呼衰、肾衰、心跳呼吸骤停等临床
表现作为根本死因等。
三是死亡数据上报不及时。个别工作人员时间观念淡漠,数据上报的时效性差,造成迟报、漏报现象发生。同时,部分单位对市疾控中心审核没有通过的报告卡不能及时进行订正,影响了全市整体报告的及时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今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我市卫生工作的重点内容,其中居民死因监测报告工作开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示范县的创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示范县创建为契机,从人员、制度、流程、质量控制等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监测报告工作,确保各项质量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1、各单位网络直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除报告死亡卡片外还要对已报告的卡片逐一核对,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卡片,及时订正修改;对于其他医院报告的死亡信息错误的卡片,市疾控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核对后及时报市疾控,以保证报告质量。订正后的卡片再修改要提请重申,否则继续被默认为不通过卡片。
2、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和《居民死亡推断书》,应按照规范要求填写,要求字迹工整,项目填写完整,特别是家属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能空缺,户籍地和生前详细地址要具体到村;被调查者等信息也要填写完整。
3、各医疗单位切实加强死因监测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工
作,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每一位填卡医生,让每位填卡医生均能熟知报告的内容和事项,详细规范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准确掌握直接死因及根本死因的关系,提高死因网络报告信息的质量,使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更加规范。市级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书的直接死因和根本死因不能出现心衰、呼衰、肾衰、心跳呼吸骤停等临床表现。
下一步,市卫生局将加大对死因监测报告工作的督导力度,将组织市疾控中心不定期对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的死因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
附表1: 各报告单位4季度上报死亡人数及迟报情况统计 附表2 :各镇街漏报情况统计
附表3 :死亡卡片报告质量统计
二0一二年八月十日
附表1:
附表2:
20xx年第二季度漏报情况统计表
附表3:
20xx年第二季度居民死亡报告质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