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庆食药管发〔2011〕78号
关于印发《大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局,稽查局,检测中心,大同分局:
现将《大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餐饮服务 量化 管理 方案
抄送:各餐饮服务企业。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年9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
大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继续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评定范围
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现科学化监管,量化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调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身管理水平。
评定范围为大庆市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
二、实施步骤及方法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时间从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5日—9月10日):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动员暨培训工作会议,并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对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公示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标准进行宣传;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正确理解评分标准,熟练掌握评定方法。
第二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检查评定阶段
一是开展自查工作,依照大庆市《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指标要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自评打分;二是开展检查工作,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评后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责令改正;三是开展评定工作,依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标准”进行等级评定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总结公示阶段
总结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监管环节及餐饮提供者存在的不足,制定长效的监管措施,按照评定的信誉度结果进行公示。
三、评定标准
综合《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评分结果,确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分为A、B、C三级。
1、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均为良好的,评为A级;
2、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一个为良好,另一个为一般的,评为B级;
3、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结论均为一般的,评为C级;
4、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一个为为差的或无证的不进行评级;
5、许可审查评价结论为良好或一般,但日常监督管理量化评价结论为差,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直接降为C级,且12个月内不予重新评定等级;C级(不含)以下的要求限期整改或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通报工商部门进行取缔。
6、附件1、附件2适用于各类餐馆和食堂,附件3、附件4仅适用于小吃店,附件5、附件6仅适用于快餐店。
四、监督频次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频次依据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誉度星级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确定。具体监督频次可按照五星级、四星级简化监督1次/年、三星级、二星级常规监督不少于2次/年、一星级以下强化监督不少于3次/年的原则确定。
请各县、区局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评定结果于12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
联系人:于生伟
电 话:6040366
邮 箱:dashipin@163.com
附件:
附件:
1.餐饮业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2.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
附件2:
餐饮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结论:良好、一般、差
地址: 电话: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75%以上为良好,50%—75%为一般,5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f;本表餐饮业指除小吃店、快餐店以外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
应得分: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实得分:
标化分:
企业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附件1:
餐饮业食品安全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基本情况: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M2 申报最大供餐人数: 人
就餐场所面积: M2 食品处理区总面积: M2
注: a.※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
b.10分、5分、2分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c.可以有合理缺项,但需标化。标化分=实得的分数除以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d.结论:标化分75%以上为良好,50%—75%为一般,50%以下为差。
e.表中所列《规范》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实得分: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标化分:
企业陪同检查人: 监督员:
第二篇:土右旗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土右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首责意识,促进餐饮单位诚信经营,规范食品安全操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坚持许可审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扩大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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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苏 刚(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苏永茂(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春城(旗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所长)
成 员:赵来红(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包亚军(旗食品化妆品监督所餐饮科主任)
韩荣富(旗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春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以下具体工作 :
1、负责全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日常工作。
2、对全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定人员进行培训。
3、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评审并组织验收。
4、开展日常监督审查,汇总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审查结果和综合评定餐饮服务单位等级,对确定级别的餐饮单位予以公示、公布并颁发证牌。
四、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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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遵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以诚信经营和规范操作为重点,严格落实评定标准和程序,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全面覆盖。坚持许可与监管并重,将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有机结合,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量化评价。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操作流程等,按食品安全风险高低进行指标量化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四)动态监管。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等级随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的变化而升降,按量化等级动态调整日常监管频次,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五)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结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合理消费选择。
(六)鼓励进步。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等级与经营规模、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相结合,鼓励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先进设备、 - 3 -
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实施办法
(一)评定范围
全旗所有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为《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评定项目
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
(四)等级划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 - 4 -
动态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
年度等级为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五)评定标准
1、动态等级。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评分。评定总分除以检查项目数的所得,为动态等级评定分数。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评定分数在
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动态等级标示“整改中”字样。
2、年度等级。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为良好;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为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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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评级情形。对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动态等级标示“待评定”字样;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
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旗食化所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6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动态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给予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并收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同时旗食化所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2个月期满后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动态等级。
(六)评定程序
1、评定期限。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对其进行首次动态等级评定,首次动态等级评定满12个月后,根据其过去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年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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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评定年度等级的,过去12个月期间应接受不少于3次的动态等级评定,每次间隔不短于3个月。
2、动态等级评定程序。由旗食化所派出2名以上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3、年度等级评定程序。监管人员根据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定级意见,报旗食药监局批准。
4、等级调整。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旗食药监局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调整其动态等级。
(七)等级公布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要求,统一制作公示牌,并张贴、悬挂、摆放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摘下。
执法人员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其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年度等级评定后的30个工作日内, - 7 -
通过旗级主流媒体公布年度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八)监督频次
年度等级评定为优秀(A级)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B级)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C级)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
对不按要求张贴、悬挂、摆放或擅自篡改、毁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或故意违反分级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并通过敕勒川报、土右电台、土右电视台等旗级主流媒体予以公布。
六、实施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组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统一评价标准。组织全旗餐饮服务单位参加培训和宣传,传达落实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关内容和要求。使餐饮服务单位明确对量化分级管理的认识,提高争创的积极性,提升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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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8月底前,完成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
20xx年9月底前完成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馆、农村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机构的量化分级管理。
20xx年11月中旬前,完成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快餐店和其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
3、总结提升阶段
全面梳理我旗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学习借鉴兄弟旗县区的经验做法,及时查漏补缺,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旗级主流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方法等相关情况公示于广大群众、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级领导,争取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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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申报、认真评定。高度重视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从业单位申报。同时,认真做好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评定工作。
3、严格标准,加强管理。要统一标准,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评定,并加强管理。对已评定等级后的从业单位要求其将公示牌牌悬挂店堂醒目位置,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4、有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量化分级工作要与我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用体系建设、文明餐桌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把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列入常态化工作范畴。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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