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1.1
1.1.2 1.1.3
第2条
工程名称: 工程基坑监测机构; 工程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邀请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单位。 招标范围 工程场地范围内基坑监测、资料收集整理、提交基坑详细监测报告等服务等工作。 1
技术规范
一、技术标准
二、工期要求:
监测人在签订监测合同后进场监测,并按监测合同及时提交完整的监测成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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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基坑监测的目的
在基坑施工期间对基坑支护结构、周边建筑物及地表实施监测,及时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提供建议,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1.5.2执行的规范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T 12897-2006);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5. 3基坑监测技术要求:
1.5.3.1监测项目: 基坑支护结构沉降及水平位移、周边道路等沉降。
1.5.3.2监测点的埋设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大于20米;地下管线监测点根据管线修建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布置;监测点设置原则上布置在管线的接头处,或者对位移变化敏感的部位。监测点采用特定的标志,以便于观测和保护,监测点的埋设由观测方完成。
1.5.3.3监测频率及周期
监测频率: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要求:当开挖深度<5m时,1次/2~3天;当开挖深度>5m时,1次/1~ 3
2天;在基础底板浇筑后1个月内,1次/10天;在遇特殊情况时需加密监测。
监测周期:从本工程土方开挖至±0以下回填土全部完成。
1.6承接方式: 一次性包干。
1.7预计观测工作量
基坑监测工作量:监测点埋设 点,监测约 次,(此为预估数值,最终以开挖方案为准),各基坑监测点布置以发包人批准的技术方案为准。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监测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工程观测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2提供观测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第三条:监测人向发包人提交观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监测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观测成果资料一式捌份,可拷贝可复制的电子版本2份。观测成果必须满足亦庄质监站对其观测的相关要求,所测结果的科学性应具法律效用。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观测成果资料的时间
4.1开工及提交观测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观测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监测人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交观测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监测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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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观测成果资料:
随时提供中间观测资料,阶段性报告,全部监测结束后提交最终监测报告。最终监测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设;采用的仪器型号、精度;监测方法;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及评价;监测结论等。
4.2观测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但发包人另行确定开工时间并下达书面通知的除外,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以及非监测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另行增加。
第五条:发包人、监测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测人明确观测任务及技术要求。
5.1.2 发包人应保护监测人的投标书、观测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5.1.3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或其补充协议(如果有)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监测人责任
5.2.1监测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观测。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观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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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由于监测人提供的观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监测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监测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监测人应承担全部观测费用;或因观测质量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监测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观测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第8.1款项下约定本合同额10%-50%的赔偿金。
5.2.3在工程观测前,编制观测纲要或观测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核,并派人与发包人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5.2.4观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观测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如在观测过程中,出现观测数据超出规定范围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发包人,并作出预测。
5.2.5在现场工作的监测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监测人及其工作人员所知晓的发包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主动向其提供的各类信息,监测人和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亦不得利用该信息为自己谋取利益或侵害发包人权益。如发生以上情况并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监测人应负责赔偿。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监测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监测人原因造成观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 6
求时,监测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包括不限于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观测任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6.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观测费,每逾期一日应偿付逾期支付观测费的万分之五逾期违约金。
6.3由于监测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观测成果资料,每逾期一日,应减收第8.1款项下约定本合同额的千分之一。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监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额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为监测人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应取得的全部费用,发包人无须向监测人支付本合同额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8.2本工程全部主体结构封顶且验收合格后,监测人提交中间及阶段观测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监测人支付本合同额的 40 %;
8.4本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 监测人提交最终观测成果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监测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额的70 %。
8.5本合同观测工作全部完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监测人一次性付清本合同额的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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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深基坑监测方案
******中小企业城·商务区 (深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
**中小企业城·商务区基坑监测方案 第1页 共9页 ******中小企业城·商务区
深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报告编写: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检测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路
邮 编:000000
监督电话:0000000
**中小企业城·商务区基坑监测方案 第2页 共9页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监测目的与技术…………………………………………1
三、基本原则…………………………………………………2
四、监测依据…………………………………………………2
五、监测项目内容……………………………………………2
六、测试方法原理……………………………………………4
七、监测工作布置……………………………………………5
八、监测频率与资料整理提交………………………………6
九、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6
十、附图………………………………………………………7
**中小企业城·商务区基坑监测方案 第3页 共9页
一、工程概况
******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城.商务区位于*****国道旁;
本基坑工程在平面上呈不规则长方行,占地面积约13000 m2,设一层地下室,结构正负零相当于黄海高程28.30 m,场地自然地面标高介于27.90~30.80 m,在基坑支护设计中,地面标高取-0.30~2.50 m。基坑底标高取边承台底标高(-6.30),则基坑开挖深度3.80~8.80 m。
场地地形起伏较小,场地地貌单元属长江冲积Ⅰ级阶地。地质条件详见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本基坑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基坑工程采用复合喷锚网(粉喷桩+锚杆)为主的支护方案。
基坑周边为道路和民用建筑。
二、监测目的与技术要求
1、针对本工程的监测保护应考虑到以下各因素的影响:
①本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包括围护施工、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而且基坑开挖面积较大,施工流程较多,对周围环境的保护要求较高。
②本项目基坑紧邻三一八国道,车流量大,对工程施工影响相当敏感,应严格控制土体的变形,确保安全和正常使用。
③拟建场地有软塑至可塑状态的粘性土层分布于坑壁范围内。由于软塑~可塑状态的粘性土层主要位于基坑坑壁,其对基坑的稳定性影响较大。
2、本工程监测的主要目的有:
通过监测及时调整支撑系统的受力均衡问题,使得整个基坑开挖过程能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的范畴内;及早发现基坑止水帷幕的渗漏问题,并提请施工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堵漏准备工作,防止施工中发生大面积涌砂现象;通过跟踪监测,在换撑和支撑拆除阶段,施工科学有序,保障基坑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中小企业城·商务区基坑监测方案 第4页 共9页
三、基本原则
1、对围护体及支撑系统中相当敏感的区域加密测点数和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2、对勘察工程中发现地质变化起伏较大的位置,施工过程中有异常的部位进行重点监测;
3、除关键部位优先布设测点外,在系统性的基础上均匀布设监测点;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方法、监测元件的种类、监测点的保护措施;调整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尽量减少对施工质量的影响;结合施工实际确定测试频率。
4、监测网监测点的数量,在确保全面、安全的前提下,设置不少于3个点。
四、监测依据
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5、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五、监测项目内容
根据本工程的要求、周围环境、基坑本身的特点及相关工程的经验,按照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测点布置主要选择在2倍以上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布点,拟设置的监测项目如下:
1、周边环境监测
周边道路、民房、办公楼垂直位移
2、基坑围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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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围护顶部垂直、水平位移监测
② 围护结构侧向位移监测
③ 坑外土体侧向位移监测
④ 立柱桩垂直位移监测
六、测试方法原理
为保证所有监测工作的统一,提高监测数据的精度,使监测工作有效的指导整个工程施工,监测工作采用整体布设,分级布网的原则。即首先布设统一的监测控制网,再在此基础上布设监测点(孔)。
1、垂直位移监测高程控制网测量
① 在远离施工影响范围以外布置不少于3个以上稳固基准点(含高程基准点),这些高程基准点与施工用高程控制点联测,沉降变形监测基准网以上述稳固高程基准点作为起算点,组成水准网进行联测。
② 基准网按照国家Ⅱ等水准测量规范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二级水准测量要求执行;高程监测基准网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DSZ2+FS1测微器及配套因瓦尺,外业观测严格按规范要求的二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执行。为确保观测精度,观测措施制定如下。
③ 在每次观测时尽量排除施工现场障碍物的影响,以减少测量误差,保证做到下列要求:
a、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b、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c、固定测量人员;
d、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e、做好安全措施,确保人员、仪器设备的正常作业。
④ 基准点采用定期三点联测,按二等水准的作业要求施测,根据三点之间高差相对的变化情况确定其是否稳定。基准点和观测点的测量分别采用往返测法、环线闭合法。按测量规范规定的二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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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要求进行施测,做到前后视距基本相等。
⑤ 垂直位移基准网外业测设完成后,对外业记录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各水准环闭合差,各项参数合格后方可进行内业平差计算。高程成果取位至0.01mm。
2、监测点垂直位移测量
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历次垂直位移监测是通过工作基点间联测一条二等水准闭合或附合线路,由线路的工作点来测量各监测点的高程,各监测点高程初始值在监测工程前期两次测定(两次取平均),本次高程减前次高程的差值为本次垂直位移,本次高程减初始高程的差值为累计垂直位移。
3、监测点水平位移测量
采用轴线投影法。在某条测线的两端远处各选定一个稳固基准点A、B, 经纬仪架设于A点,定向B点,则A、B连线为一条基准线。观测时,在该条测线上的各监测点设置觇板,由经纬仪在觇板上读取各监测点至AB基准线的垂距E,某监测点本次E值与初始E值的差值即为该点累计水平位移,各变形监测点初始E值均为取两次平均的值。
4、立柱桩垂直位移监测
由于基坑内土方的开挖,坑内土体卸载造成坑底土体回弹,带动立柱上升,回弹量的大小关系到围护结构的稳定性。
(为保障监测人员人身安全和仪器的安全,甲方需负责在立柱垂直位移监测点所在的支撑上做好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否则,立柱垂直位移监测将无法实施。)
七、监测工作布置
1、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设位置及密度应与围护结构类型、基坑开挖顺序、被保护对象的位置及特性相匹配;同时参照围护桩位置、附属结构位置及开挖分段长度等参数,进行测点布置,主要为了解变形的范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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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从而对基坑变形信息有一个清楚全面的认识,为围护结构体系和基坑环境安全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监测信息。
2、设计各监测项目布点情况如下:
① 周边民房、办公楼垂直、水平位移监测
监测点利用原有建筑物变形观测点;每个单体计划布设不少于4点。 ② 围护顶部垂直、水平位移监测
拟在基坑周圈围护顶面上布设坡顶垂直位移及水平位移监测点,计划共布设26点,编号J1、J2、J3……J25、J26,测点间距30~50米不等。测点具体布置见附图。
八、监测频率与资料整理提交
1、 监测初始值测定
为取得基准数据,各观测点在施工前,随施工进度及时设置,并及时测得初始值,观测次数不少于2次,直至稳定后作为动态观测的初始测值。
测量基准点在施工前埋设,经观测确定其已稳定时方才投入使用。稳定标准为间隔一周的两次观测值不超过2倍观测点精度。基准点不少于3个,并设在施工影响范围外。监测期间定期联测以检验其稳定性。并采用有效保护措施,保证其在整个监测期间的正常使用。
2、 施工监测频率
根据工况合理安排监测时间间隔,做到既经济又安全。根据以往同类工程的经验,拟定监测频率见下表 (最终监测频率可以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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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现场监测将采用定时观测与跟踪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监测频率可根据监测数据变化大小进行适当调整。
3、监测数据有突变时,监测频率加密到每天二~三次。
4、各监测项目的开展、监测范围的扩展,随基坑施工进度不断推进。
3、报警指标
监测报警指标一般以总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量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一般不宜超过设计限值。本工程报警指标初步拟定为(须得到有关单位的确认):水平位移≤60㎜、变化速率5mm/d
4、资料整理、提交及流程
现场监测工程师分析当天监测数据及累计数据的变化规律,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如果监测结果超过设计的警戒值即向建设方、总承包方、监理方发出警报,提请有关部门关注,以便及时决策并采取措施。同时根据相关单位要求提供监测阶段报告,并附带变化曲线汇总图;监测工程结束后及时提供监测总结报告。
九、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1、质量目标
①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动配合业主和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处理好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
② 服务于全过程。及时做好各类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认真完成本项目由于设计与施工变更等原因而增加的工作量,并保证要求和工作质量不变。
2、监测工作的管理
① 实行项目负责制
项目组成员服从统一调配,并在日常监测工作中严格按方案的要求带领作业人员实施作业,并经常保持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联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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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场地施工进度,安排与落实监测工作的步骤,配合施工的顺利进行。
② 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方案要求及相应规范进行作业,发现超出允许误差时应及时纠正或进行返工。技术问题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与工程负责人商量作出决定,项目负责人实施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杜绝质量问题的产生。
③ 文件与资料的管理
监测工作中的相关函件、以及日常监测工作中的内外业资料等应分类装订统一管理;提交的监测成果资料应统一格式并进行签收登记。
3、保证监测质量的措施
① 仪器、仪表
监测仪器由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机构进行校准,并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使用。如需更换仪表时,应先检验是否有互换性,并进行对比检测,以保持监测数据的延续性。
② 野外作业
a、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组,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项目组主要负责人。项目组的其它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
b、加强测点的保护工作,测点周围设置明显标志并进行编号,严防施工时损坏。
十、附图
监测点布置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