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xx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时间:2024.3.31

北京市20xx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

?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5-03-27 【字号

小】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xx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 (20xx年3月26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xx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报告,同意20xx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共2件)

1.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

2.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继续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公共区域综合整治(包括水、电、气、热、通信及具备条件的老旧电梯等设施)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共计115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质监局

二、方便市民出行(共7件)

3.提高市民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新城的交通出行效率,实现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共25公里线路建成通车,20xx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550公里。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4.进一步改善轨道交通车站配套服务,13号线、八通线安全门投入使用,改造1号线、2号线、13号线、八通线等车站卫生间,完善车站标志标识系统。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5.鼓励居住区停车管理自治,城六区建设完成12处停车管理示范小区;规范停车经营行为,巩固100条停车秩序管理示范街成果,依法查处非法停车行为。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市交通委、市社会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6.改善乘客候车环境,改造100处公交车站的站牌、站亭、护栏等基础设施;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新开、调整公交线路40条;结合轨道新线开通,完善公交站点与地铁站点的引导标识。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7.完成100万平方米市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同步完善道路慢行系统80公里,保障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完成30项疏堵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

8.扩大公共自行车建设规模,增加服务站点,新增(建)公共自行车7000辆,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

9.完成西城区唱片厂路、丰台区纪通东路等30条无灯道路的路灯建设,改善周边群众夜间出行条件。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三、优化生态环境(共3件)

10.继续推进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通过优质燃煤替代、煤改电等方式年度完成减煤换煤120万吨;实施农村地区液化石油气送气下乡,新发展用户10万户。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1.围绕水源保护,在36个乡镇建设38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73个村、8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2.全市淘汰老旧机动车20万辆,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

四、营造安全宜居环境(共3件)

13.对朝阳、大兴等地区具备条件的104个单位及居民小区的自备井实施市政管网供水置换,改善约30万居民供水水质。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朝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4.进一步优化群众身边市容环境面貌,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

15.加大电梯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通报力度,重点评估老旧住宅及交通、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2000台电梯,并促进建立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等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政府救济机制,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提升社区生活便利性(共4件)

16.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委

17.完善322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及500个社区监测点检验检测设备,为市民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8.创建665个体育生活化达标社区,开展社区体质促进项目培训推广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健身服务。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9.建成200公里健康绿道,为群众提供更多休闲健身场所。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共7件)

20.通过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等途径,建设4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并进一步完善已建成养老照料中心的居家辐射、社区支持功能。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1.开工建设养老床位1万张,进一步缓解养老机构入住难问题。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2.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开发30家社会单位和50个大学实验室课程资源,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放;组织20万学生走进国博、首博、抗战纪念馆,参观天安门升旗,引导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全市中小学生推出百册传统文化连环画和百部优秀少儿影片。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23.加大演出市场低价票惠民力度,低价票补贴资金比20xx年增加30%以上,全市范围享受补贴的低价票总数达到15万张;免费向市民发放100万张具有打折、积分功能的文化惠民卡,市民持卡可享受低价文化产品及服务。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文资办

24.组织市属医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开展对全市1674个山区、半山区行政村的万人次巡诊活动,组织30个名中医团队进30个村、30个社区,提供诊疗、慢病干预和健康咨询等服务,提高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5.扶持成立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4个民办非企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法治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26.扩大市属公园对外开放面积,新增文物古建开放院落10处6000平方米,并面向市民免费开放颐和园益寿堂历史文化展、北京动物园畅观楼园史展等10个历史文化主题展览展陈馆。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

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共3件)

27.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参合人员每人增加财政补助140元,筹资标准每人不低于1200元,进一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28.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9.启动实施基本菜田补贴政策,对规模化菜田进行补贴,稳定蔬菜价格,提高地产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第二篇:关于统筹实施20xx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通告


关于统筹实施20xx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通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要求,20xx年我省继续实施民生实事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民生实事就业项目),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继续实施“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和“进村(社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等文件要求,20xx年我省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继续统筹实施,做到统一工作协调、统一招考、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服务期满安置“四统一”,并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的选拔招考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及资格条件(一)报名时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与“基层服务项目”统一于20xx年5月26日至31日进行报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5月26日至6月10日进行报名。(二)项目选择。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报名地点及报考条件。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二、考试时间及内容(一)考试时间。各项目统一于20xx年7月15日组织考试。其中,上午8︰30--11︰30进行公共基础测试;下午 14︰00--17︰00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二)考试内容。详见各项目《实施细则》。三、其他事项(一)各个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查询。(二)各项目的组织报名及各项考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另行下发。特此通告。20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文化社会保障岗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20xx年全省继续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2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2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1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单位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和条件(一)报考范围。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20xx年至20xx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xx年至20xx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20xx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20xx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4、招录岗位专业要求:(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

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教育类、体育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务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6)报考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45周岁以下(19xx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二)必须是20xx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三)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三、组织考试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外,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招录选拔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各市(州)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四、初选、体检、公示各县(市、区)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

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按笔试和面试换算得出的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出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五、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xx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二)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自学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教师资格及专业认定等工作。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等证件报名。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参加20xx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文件后附有样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xx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xx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xx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同级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五)其他注意事项1、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2、报考甘南藏族自治州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说明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3、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六、考试(一)考试内容及范围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

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社保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二)考试时间20xx年7月15日。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七、待遇及保障措施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xx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聘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州)或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xx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纳入省对市(州)、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需要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市、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八、工作责任20xx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社厅牵头,与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其中,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及审批阶段的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代课人员的录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931—8960728、8410817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8820648,1529310855

3省卫生厅咨询电话:0931—4818119,4818117省农牧厅咨询电话:0931—8179088,8179081省文化厅咨询电话:0931—8841391,8867664省旅游局咨询电话:0931—8411258,8411198省监察厅咨询电话:0931—8872048附件:《参加20xx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点击打开链接20xx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组部安排,20xx年全省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选聘120名大学生村官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大学生党群专干。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选聘对象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选聘。二、选聘条件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xx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2、应届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三、待遇和保障政策1、比照本地20xx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3、在村任职满3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4、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推荐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5、在村任职满2年、聘用期满3年内且考核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8、期满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

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9、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在任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乡镇;10、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11、非公企业大学生党群专干身份仍为大学生村官,享受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待遇;以县级组织部门管理为主,县级非公企业工委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具体按照《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甘组通字〔2010〕62号)执行。四、选聘程序1、组织报名。20xx年5月26日—31日在西北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649号)嘉宾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须持有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受表彰证书(院系级以上)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甘肃省20xx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可从www.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或www.rst.网站下载)。2、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在历年选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10日左右在甘肃组工网站(www.下载中心栏目)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3、考试聘用。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考场单列。考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除甘南州外,其他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院系级以上)和回原籍任职的毕业生。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特别声明,本次选聘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4、体检和培训。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中旬前,县

(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非公有制企业)任职开展工作。五、组织领导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动实践。联系电话:0931—4816262(报名期间用)139xxxxxxxx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20xx年5月9日 附件1:20xx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 兰州市 9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嘉峪关市 20名金昌市 50名酒泉市 10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张掖市 100名 武威市 14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白银市 130名 天水市 160名 平凉市 150名庆阳市 12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定西市 180名陇南市 280名甘南州 240名临夏州 240名附件2:甘肃省20xx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20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结合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以及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以下简称“进村<社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目标任务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国家下达我省1200名指标,我省自行增加500名配套指标;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二、报考要求及范围 (一)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二)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xx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xx年至20xx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xx年至20xx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20xx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20xx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2、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文件后附有样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xx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和《甘肃省20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4、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5、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

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6、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考生,报名时需说明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7、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四、考务(一)考试内容及范围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xx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五、指标分配及录用(一)指标分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二)考试。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三)初选和体检。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六、经费保障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931—8960728、8410817附件:《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点击打开链接20xx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细则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要求,20xx年,全省将选拔招录5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拔范围和条件(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普通应届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二)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报考岗位类型分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

技、基层社会管理及基层青年工作五个类型,且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其中报考基层青年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医疗卫生”岗位限定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外,其他岗位均不限定专业。二、报名及资格审核(一)网上注册20xx年5月25日前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 ,点击“201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按提示操作完成网上注册,并打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二)资格审查考生在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递交所在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再递交高校团委项目办进行审核(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其在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重大疾病等方面有关情况)。(三)现场报名1、报名时间20xx年5月26日—5月31日,共6天。2、报名地点在共青团甘肃省委(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十一楼会议室。3、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校团委项目办审核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xx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四)准考证领取20xx年7月11—7月14日在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1001房间)。三、考试(一)考试内容及范围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二)考试时间20xx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三)录取工作1、“西部计划”录取工作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录取同步进行,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2、指标未录满时,凡参加“民生实事项目”的考生,如未被录取又志愿参加“西部计划”,且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补录。补录时间和相关要求在“共青团甘肃省委网站”进行公告。考生应在20xx年5月25日前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进行网上注册作为补录的先决条件。3、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不复查。体检合核后派遣

上岗。四、其他事宜(一)外省高校甘肃籍生源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申请跨省“回原籍”服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本次选拔考试,否则不列在选拔范围之内。(二)甘肃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选拔考试。本细则由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1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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