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 程 竣 工 报 告
注:施工单位须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单 位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第二篇:质量评估报告工程
但家庙镇大河厂区新农村改造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
编制人: 审核人:
霍山恒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日
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霍山恒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但家庙镇镇政府委托,对其大河厂区新农村改造工程实施了施工阶段监理。该工程于20XX年10月3日开工建设,至20XX年11月15日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对工程实体已预检;对工程资料已审查,同意业主方组织竣工验收。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河厂区新农村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霍山县但家庙镇工业园内
3、工程规模:广场、道路、屋面瓦、厕所等
4、监理单位:霍山恒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 霍山华安建筑有限公司
6、开工日期:20XX年10月3日
7、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
8、工期:45个日历天
二、评估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工程概况:
1、广场。2、道路。3、屋面瓦及墙体粉刷。4、厕所改造建设。
四、施工企业工艺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合同履约情况: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施工企业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执行企业工艺标准,施工过程中实行“三级”检查验收制,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积极履约,建设单位及时按合同条例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的经济保障。现场代理积极协调外部各方关系,及时保证“三通一平”,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施工单位及时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及时到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及时搭设临时设施,调配施工人员和机械,组织施工材料进场,为保证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创造了条例。
五、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
本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现象。
六、勘察、设计单位配合情况: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参与了建筑单位组织的基础和主体机构工程均通过验收,并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对局部基础处理。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均通过验收,符合地质勘探、设计和规范要求。已实现设计的功能指标。
七、监理合同及工程监理情况:
霍山恒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严格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了各项义务,依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实施了工程监理,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持业准则,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既规范化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又维护了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1、按照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的需要,派驻上总监理工程师、富有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监理部针对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
2、认真审查、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及质量管理体系,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目标和质量措施,施工单位已基本贯彻执行。
3、坚持按规划设计要求,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程序作业的原则。坚持按现行工程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进场验收和见证复验,杜绝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均能做到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检。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部成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加强现场工序质量监督检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决不放过,及时签发监理通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跟踪查验直至合格为止。
5、注重现场协调工作,坚持监理例会制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汇报质量动态状况。
6、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技术和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以监理资料为切入点,促使整个工程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工程动态。为决策管理等提供信息支持。
7、施工个阶段验收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合法组织,规范程序。各分项工程均组织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验收,验收结论合格。
8、整个监理工作有序开展,整个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在可遇见风险范围内,该工程安全、质量等目标基本实现。
八、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基本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具备验收条件。
1、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合格;
3、实体检测符合要求;
4、安全和功能测试符合要求;
5、观感一般;
霍山华安建筑有限公司申报的和但家庙大河厂区新农村改造工程质量为合格。经监理单位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工程事物和工程资料审核同意该单位工程为合格工程,同意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预检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已作相关整改,监理单位跟踪监督检查验收。
霍山恒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