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的纪律要求
为圆满完成我乡参加省、州、县学习培训任务,确保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的安全及学习效果。经中心学校研究,特作如下纪律要求,请各学校、参加培训教师遵照执行。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实际,按时足额选派上报培训名单,妥善安排学期结束时培训人员教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各类学习培训任务。
二、选派人员一旦确定,不得更换。确因病、事不能参加学习培训者,要履行请假手续,逐级(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教育局主管领导)审批。
三、各学校放假前要开好培训教师会,认真组织学习建教办[2013]77号(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恩施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参加继续教育及学时登记的重要性。从而强调学习培训纪律。学校给培训老师提供学习笔记本,培训结束查验学习笔记或组织教师听取参训教师的汇报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效果。
四、凡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农村教师提高工程培训”人员必须遵守相对应培训科目报到时间,按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参会,不得缺席有误。要严格遵守培训的纪律规定,不准携带家属小孩,不准提前和单独前往;培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培训结束后第二天集体统一返回,不准借机滞留或旅游。
五、参训人员要维护三里教师及教育形象,要严格遵守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报到,按时参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酗酒、赌博打牌,杜绝参加庸俗、低级娱乐活动。服从领队管理,认真学习,按时参加结业考试,确保学习培训最佳效果。若造成不良影响,年度业绩考核一票否决(即确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将按相关政纪予以追究责任。
六、所有培训人员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有效。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第二篇:来榜中心学校纪律
来榜中心学校纪律、卫生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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