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所需材料
及结项说明(包括20##年及以后立项的课题)
一、课题结项所需材料
1.结项审批书2份(含原件)
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表”一栏,不必填写,由校财务填。结项审批书与立项申请书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原计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申请事项变更.结项审批书请用A4纸单面复印。
2.成果简介1份
成果简介结尾处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3.最终成果1份
项目结项必须提交项目最终成果。最终成果必须是完成研究工作的综合性研究成果,同时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等信息必须与立项申请书一致。最终成果需标注“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的字样。
4.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1)不能用申请免于鉴定发表的阶段性成果代替最终成果;(2)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省社科规划项目批准号,否则不能申请免于鉴定;(3)有采纳证明的成果,在报送给有关领导、部门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省社科规划项目批准号,否则不能申请免于鉴定。
5、专著形式的结项成果。(1)以专著形式结项的成果上报结项时,必须以书稿形式,不能以正式公开出版的出版物申请结项;(2)验收合格的最终成果方可出版,并在醒目位置标明省社科规划项目批准号。
6、结项鉴定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材料装订。结项鉴定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附件二的目录排序后制作,加附件一的A3封面纸装订成册。(A3封面纸需用硬纸。如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封面)
附件一:(最终成果加做封面)封面格式:(A3纸型)
附件二:
7.将电子版的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及成果简介和项目申报结项数据一览表打包发至校社科处(kycwk@fjnu.edu.cn)。
二、申请课题成果免于鉴定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省部级评奖三等(含相当于三等)以上的奖励的;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3.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达到有关部门认可的。
4.重大项目成果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刊物界定参照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标准)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文章,《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视同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发表文章,或项目成果有省领导肯定性的重要批示;
5.重点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以上级别刊物发表2篇(含2篇)以上文章,或项目成果有省直厅级以上单位成果采纳证明;
6.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以上级别期刊发表1篇以上文章;
7.项目成果主要内容入编省社科联《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要报》。
20##年6月3日
福建省社科规划办、校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