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时间:2024.4.20

汽车4S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汽车4S店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包括财务管理目的,管理任务和方法等内容.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 ,管理费。

(三)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11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 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16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17条 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18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第19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第20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21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二篇:某汽车4s店财务管理制度


湘潭市海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零##年四月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会计制度…………………………………………………………………3

第一节   总则……………………………………………………………………..3

第二节   资产……………………………………………………………………..4

第三节   负债……………………………………………………………………..7

第四节   所有者权益……………………………………………………………..7

第五节   收入……………………………………………………………………..8

第六节   费用……………………………………………………………………..9

第七节   利润和利润分配……………………………………………………….10

第八节   会计计量……………………………………………………………….11

第二章            会计核算细则………………………………………….……..12

第一节   债权管理………………………………………………………………12

第二节   债务管理………………………………………………………………13

第三节   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管理…………………………………………13

第四节   发票管理………………………………………………………………15

第五节   会计档案管理 ………………………………………………………..16

第六节   会计基础规范…………………………………………………………18

第三章    资金管理............................................................................20

第四章    费用管理制度……………………………..………………………..…24

第五章    员工管理制度……………………….……………………………...…30

第六章    融资管理办法………………………………………….………….….32

第七章   借贷管理规定……………………………………………..….33

第一章  会计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经济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  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  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分子公司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公司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四、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五、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六、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当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公司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退货,应保持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公司的会计核算及会计报告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节    资产

第九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十条  公司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一)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

(二)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

第十二条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目前公司有计算机记账,但应建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手工帐本。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与按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符。

第十四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五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公司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作为资产损失。

三、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作为资产损失。

四、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作为资产损失。

第十六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类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在途商品等。存货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如:低值易耗品),也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2、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3、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以非货币性交换换入的存货,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发出的存货,应当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三、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报董事会批准并征得税务机关批复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等。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工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等。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五、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六、以非货币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分子公司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二十条  公司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公司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第二十一条  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务部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待公司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

公司发生的装修费也应一次性计入当月损益。

   

第三节    负债

第二十四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负债均为流动负债。

第二十六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暂收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或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第四节    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分子公司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第三十条  公司资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登记入账。

二、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资时登记入账。

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公司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资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方。

第三十一条  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在当期损益中核算。

第五节    收入

第三十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制度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公司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

公司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统一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第三十三条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十四条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公司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

第三十六条 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公司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

第三十七条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一、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利息和使用费收入金额,应按下列方法分别予以计量: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第六节    费用

第三十八条  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时,将已销售产品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四十一条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物资、材料、商品,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计入费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支付职工的薪酬,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出职工工资,计入费用,公司按规定给予职工的各种工资性质的补贴,也应计入工资项目,包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福利费、社保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辞退福利等。

第四十三条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如果有确凿证据需要预提的,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如果未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应直接计入费用,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费用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项目列示。

    一、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分子公司的职工薪酬、租赁费、包装物、广告费、装修费、商务车费、运输费、差旅费、商品车汽油费等。

    二、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税费、折旧费、修理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会议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

    三、财务费用,是指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存款利息收入)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第四十五条  公司必须分清本期费用和下期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

第七节    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六条  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核算原则。

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应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二、 在经营过程中,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罚金、滞纳金,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三、未取得合法的发票及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公司应认真学习当地所得税申报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当地税法规定如实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多缴和少缴所得税。

第四十八条  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公司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反映。

第四十九条  公司实现的利润和利润分配应当分别核算,利润构成及利润分配各项目应当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期末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均应当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

第八节     会计计量

第五十条  公司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五十一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五十二条  分子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如须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二章  会计核算细则

第一节    债权管理

第五十三条  应收账款。

一、公司一律实行现款现货政策,公司若有新的应收账款(因银行原因当月产生下月收回的除外)产生而不能及时收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公司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有关责任人由于工作变更,必须取得所负责单位的对账确认书和还款计划后交接收人,并由监交人监交后方可调离,实施前任不清后任不接的原则。 

四、公司每月末要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账龄分析。当账龄超过1年时应及时报财务部,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如倒闭、撤消等情况),应取得工商部门的相关证明后报财务部审核,经董事会批准后报税务部门通过后方可作为坏账损失进行相关处理。

五、公司每季度必须与往来单位(含供应商、服务商、经销商)核对往来账、取得对账确认书,并由责任人负责催收应收货款,对帐确认书必须在次月15日前寄回。

六、对账确认书填写必须规范,要素齐全,双方若有差额,在查证原因后按上述格式填写确认书的调增调减项目,并注明调整原因及凭证号,调整后余额必须一致。对账确认书必须有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签章以及对账双方的财务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  其他应收款。

一、公司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每月末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对长期借款未报销的事项,要查明原因,按报销制度和标准,分清责任,落实人员,及时报销。

二、公司每月末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当账龄超过半年时应及时报财务部,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如倒闭、撤消等情况),在取得工商综合部门的相关证明后报财务部审核,经董事会批准后报税务部门方可作为坏账损失。

三、公司员工不允许因私借款。因公务需要:借款由财务部批准后借支。所有借款必须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否则,会计拒付。

    四、公司员工如有调动的,参照“交接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    债务管理

    第五十五条  应付账款。

一、公司应按不同的销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及时登记应付账款和库存商品账。

二、公司每季度末10日内要对应付账款进行全面清理,签定对账确认书和进行账龄分析。

    三、公司要定期与供应商核对车款、配件往来账的发生额和余额。

    四、公司对出现的由于债权单位撤消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支付且账龄达3年以上的应付账款,经董事会批准,并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六条  其他应付款。

一、公司应按不同的债权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每月末要对其他应付款进行清理,及时支付应付未付项目。

二、公司收取经销商的车辆保证金,按单位进行明细核算,车款往来不得在此科目核算。   

第三节   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

一、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座机电话、点钞机、冰箱、保险柜、文件柜、计算器、消毒柜、桌、椅等。

二、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在购入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其使用年限见附页1)。

三、公司的低值易耗品种类繁多,存放地点分散,流动性大,容易遗失,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实物台账,并定期进行盘存,做到账实相符。

    四、公司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及各展场领用的物品,要教育使用者精心爱护所配置的资产,做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责任到人,每季度盘查一次,并编制盘点表报送财务部备查。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资产损坏或遗失,将追究分子公司经理及保管人的责任。

    五、公司个人使用需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应向物品管理人员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方可使用物品。如因工作调动,使用者要与接收人进行移交,由公司资产物品管理人进行监交。因交接不清,物品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并按物品原价进行赔偿。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

    一、公司新购买的运输设备,使用年限按10年计算,其他固定资产,使用期限按5年计算,残值率均按5%计算,折旧方法均按直线法摊销;而尚在使用且尚未提足折旧的原有固定资产仍按原有使用年限、折旧方法、残值率继续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必须将“固定资产月折旧计算表”附在记账凭证后,作为计提依据。

二、新购车辆的车辆购置税、上牌费用及车身广告制作费用等一次性支出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而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应根据“费用管理制度”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

三、从其他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该固定资产的净值购入,应将该固定资产原建固卡片和原始购置发票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确定剩余使用年限,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

四、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其使用年限见附页1),提前报废或不能使用的,按净值金额,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五、公司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见表1),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表1:

六、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半年应盘点一次。

七、对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或报废,报董事会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理。

第四节    发票管理

    第五十九条  发票管理。

一、公司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商品名称和金额。公司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二、公司购买发票时,应检查发票是否缺页、缺号,如发现应立即向售票税务局报告,购回后应在发票登记账簿上详细登记购票日期、发票种类、联数及号码,并定期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发票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发票按规定时间上缴主管税务机关。

三、公司发票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购买、保管、开具、审核,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对空白发票应视同现金管理。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四、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任何发票不得携带或邮寄到异地开具。

    五、公司开错的发票,应保证联次齐全,并加盖“作废”印章。因错开发票造成的罚款,由发票开具人全额承担。

    六、公司发票开具人暂离工作岗位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注明交出发票的起止号码等要素,经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可移交。

    七、公司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注销手续。

    八、公司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六十条  发票审核责任。

    一、公司发票审核人员应熟练掌握发票使用规定,并能对发票开具人进行指导。

    二、公司发票开具人将发票开具完毕,由审核人员将发票签字领出进行审核,审核期间负责发票的安全。

    三、公司发票审核人员应不定期进行日常审核,保证发票的真实可靠。发票审核人员有权对发票开具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提出纠正。

    四、公司发票审核人员在审核完毕后,将发票封面的内容填写完整,如起止号码、作废号码、开出金额等。

第五节    会计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  档案。

一、档案的内容。

公司的档案包括会计档案、业务档案和电子档案,它是能够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及文字说明材料。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各类业务辅助账、备查账)、会计报表、银行对帐单、价格通知、跟账务处理有关的批复报告和说明以及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资料。

2、业务档案包括与经销商的往来资料、与有关单位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及协议、已批复的报告和说明、人事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资产往来管理有关的资料和证据,如商品车出入库单、内部调拨单、库房台账、企业证件以及各类交接资料等。

3、电子档案包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应用计算机等电子设备产生出来的有保存价值的数据文件和图像资料,如各项基础资料、报表、报告、单据以及各类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的图像等。

二、归档时间。

1、每月形成的档案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归档,每年年终后四十五日内,要将全年所有档案归档;

2、电子档案的收集归档应从档案的形成和累积开始,在形成档案后的次月十日前将电子档案分类保存,在年终后三十日内公司将所有的电子文档整理后归档。

三、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纸制档案必须字迹清楚、真实、完整,且一般情况下必须是正本。

  (二)归档的纸制档案按建档规范要求整理、分类、定卷,装订成册,严禁随意包装。

  (三)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装订入会计凭证首页,装订后的会计凭证封面各要素需填列完整。

  (四)对账确认书应装订入会计报表内归档管理;税务报表可在会计年度终了分地税和国税按时间顺序分装成册,凡在网上申报的纳税申报表必须打印后装订成册。

(五)与财务相关的文件、通知、报告、折让兑现台账、价格资料等在会计年度终了编写目录、加装封面后,装订成册归档。

(六)电子档案归档的要求:

1、管理电子档案的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常见软件;

2、归档的电子档案按照收集文件的时间、种类、内容等进行分类、命名并压缩便于以后查询;

3、必须存于指定的计算机或存储载体内,并定期进行数据的双重备份;

4、对于已经存档的电子档案的保存和使用都要严密的保护,严禁随意修改、拷贝、删除;

5、电子档案中需要定期打印的,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往来账簿每季度,其他会计账簿每半年打印一次,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经理签字或盖章)、会计报表等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

四、档案的管理。

1、档案资料原则上只供本公司员工借(查)阅,需要。外单位人员借(查)阅档案资料,需持本单位证明,按保密规定范围经公司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摘抄、拍照;

2、借(查)阅档案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和保密制度,按规定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后,由档案保管人陪同借(查)阅;

3、会计档案的存放要有专人专柜保管,分类排列上架,存放有序,便于查找和使用,不得存放在公司以外的地方,电子档案需指定专人和专用设备管理、存放; 

4、每月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防火、防蛀、防盗、防磁等安全工作;电子档案在归档后一般每三年进行鉴定拷贝一次;

5、严格执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未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处理。

第六节    会计基础规范

第六十二条  原始凭证。

一、出入库单。

    1、商品车到公司后,根据系统运行出的“入库单”一式三联,签字后交会计作凭证附件,库管员、计划员和财务各一联;

    2、车辆销售时,根据系统运行出的“出库单”, 一式三联,提车单位或提车人签字后交会计作凭证附件。库管员、保安和财务各一联;    

二、发票。

1、对二级网点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附上销售订单和销售出库明细;

2、对客户销货发票的各项内容必须与出库单的各项内容一致。

    三、费用报销。

1、费用报销应把握及时性,贯彻“谁经办谁报销”的原则,费用发生后,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由相关领导签字同意,交会计审核并填制付款凭证,出纳凭付款凭证付款,经办人领款签收;

  2、审核的内容包括:内容的真实性、发票的真假、填制是否规范、费用超标、审批签字的合理性、完整性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审批单等;

    3、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外,其他收据一律不得作为报销依据。

四、原始凭证。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单位领导的签名或盖章;

    2、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3、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相关部门同意退货的证明,退货的验收证明(入库单),以及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4、员工借款时,应填制借款单,出纳凭领导签字同意后付款;员工凭报销单报销冲抵后出纳应开具相应的收据给员工,如直接还款的也同样开具等额的收据给员工。

    5、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字号;

    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印章。

    第六十三条  会计账簿。

    一、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账簿,登账时按总账凭证所附银行回单或支票存根逐日逐笔序时登记,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登账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三、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贴印花税票。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经理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盖章。

四、公司应单独设置手工账簿和辅助账簿的有:

1、现金日记账;

2、银行存款日记账;

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

4、存货应按购进渠道和销售渠道设置相应的辅助账(计算机台账);

5、应收票据备查簿(具体内容及格式见第四章 资金管理制度)。

五、公司应及时打印会计帐簿。打印出的账页应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作为正式账页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六、公司应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

1、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2、账账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资产保管使用明细账核对等;

3、账实核对:每月月结完毕后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财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第3章    

资金管理细则

六十四 现金管理。

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薪酬、奖金及工资性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

4、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二、如日常零星开支一次支付大于1000元,必须开具支票。(特殊原因需支付超过5000元的现金必须电话报董事会知晓,总经理签字方可支付)

三、公司收到的现金货款累计超过2000元必须当天送存银行,如是当天银行停止营业后收到的款项,必须放置在保险柜里,由2人以上专人负责看管,第二天银行开始营业时送存银行。

四、公司提取备用金一般一次不得超过10000元,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取20000元(发放业绩工资时除外)。

五、出纳人员必须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笔业务必须结出余额,每日盘点现金余额,并与现金日记账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六、公司的印章应分专人管理,不得由一人保管印鉴章和财务章。财务经理应适时监控印章的保管情况。

六十五 银行存款管理。

一、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二、公司所有账户原则上应开设网上支付、查询功能,以便及时划款和查询。

三、公司的一切收支业务,必须取得经会计人员审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凭证才能收、支,交款人和收款人也必须在凭证上签字确认。

四、严禁将银行账号出租、出借,严禁对外担保融资。

五、公司收到购车单位从银行汇入的除车款外的其他款项,需代垫支付的,必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付款凭证的附件必须附有购车单位的收款证明。

六、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帐号或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总账凭证的凭证号所附银行回单或支票存根逐日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与“银行对账单”和总账核对,月末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见表3)调节相符。

表3:

第六十六条   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监控。

一、公司出纳作为资金管理具体负责人,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每天下班前应向财务经理报告当天存款余额。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单独由出纳人员一人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财务经理每月要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财务经理应随时掌握本区域内现金的管理情况,做好并保存书面检查记录,在检查库存现金时出纳人员应当在场。

二、财务部在每天16:30查询公司网上银行余额上报给财务经理和总经理。

三、严禁将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以外的其他任何地点。

第六十七条 银行票据管理。

一、银行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

二、妥善保管好从银行购回的支票等各种票据和支付密码,建立支票登记薄,记明起止号码、作废、金额、用途、领用人、凭证号码等情况,作废的支票应附在相应的凭证后妥善保管。

三、票据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各类票据,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应立即挂失,由于遗失银行票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四、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到银行进行真伪鉴别,向银行索取鉴别证明文件后方可收取。

五、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须仔细查看票据记载事项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规范、签章是否清晰等。要查看的项目如下:
    1、出票日期、汇票到期日;
    2、出票人全称、出票人账号、付款行全称;

3、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行;
4、汇票金额(大、小写金额要一致、规范);

5、出票人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6、承兑银行的汇票专用章;
7、背书时盖背书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8、背书人之间应连续,所有的背书项目应填写齐全;
9、连续背书的粘单应为两栏式。

七、银行承兑汇票的注意事项

1、出票日期必须用中文大写;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用简写或自造简化字;

3、银行承兑汇票所有的被背书人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完整、无误。

4、背书单位应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指定的背书栏内盖鲜章(财务专用章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印鉴章不能重叠且印鉴章必须盖在框内或者压边框一部分;粘单须为两栏式,且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与粘单或粘单与粘单的粘接处签章,即签章必须骑缝。

5、凡商业承兑汇票一律不予受理。

6、所有以金融服务网络三方协议名义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单独注明。

八、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错误的更正。

1、被背书人单位名称书写错误的更正、补救方法:首先,咨询出票行该如何处理;其次,在征得出票行认可的情况下,方可用红笔将写错单位名称划掉,并在写错行的上方,书写正确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印鉴章;再次,由书写错误方出具书面证明一份(见证明如下);

2、盖鲜章不清晰的更正、补救方法:一种 在票据上空白处重新按要求补盖清晰的鲜章;另一种 由盖错章的单位出具书面证明一份,格式如下:

证    明

                   (出票行全称):

兹有我单位             背书转让给            的银行承兑汇票  张,号:         ,出票行:         ,金额(小写):¥      (大写):              ,出票日:      ,到期日:      ,出票人:          ,收款人:                                 

因我单位工作失误,在背书过程中                                      (原因描述),我单位证明此次背书事项是真实有效的,若因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与其他单位无关!

特此证明!

此致!

                                                   单位:           

                                      (公章)    (财务专用章)   (法人章)

                                                             

九、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笔应收票据的种类、票据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的情况,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汇票是否是三方协议下的融资款等资料,留存承兑汇票复印件,在应收票据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十、公司应建立订本式手工银行承兑汇票收取、送达台账(见表4),以便核对。

表4:

第四章 费用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费用管理的原则。

费用管理制度的总体原则就是“减、降、严”、“无预算不开支”,促使公司的费用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将公司有限的费用管好、用好。

第六十九条 加强费用管理的目的。

加强费用管理是为了支持销售,实现销售最大化。

第七十条 费用项目的性质。

公司的费用项目按性质可分为:可控费用、变动费用和不可控费用。

一、可控费用是指在经营过程中能够确定开支标准的费用,包括广告费、促销费、装修费、商务车费、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水电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会议费等。

  二、变动费用是指与销售数量成一定比例变化的费用,主要有包装物等。

三、不可控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劳动保护、租赁费、税费、折旧费等。

四、严格执行“无预算、不开支”的预算管理制度,任何个人都不允许“先斩后奏” 。

第七十一条 费用项目的标准。

一、可控费用。

(一)广告费:指公司为了促进销售,利用各种传媒、展览、促销活动,加强销售力度而发生的费用。广告费应严格控制在市场网络部下达的广告费指标内使用。

1、广告费的报销流程:

广告活动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后,负责广告活动的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由公司会计加以复核,复核时必须要具备:广告合同(必须注明广告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广告策划说明书、广告费用指标表、广告公司开具的广告业专用发票、报价单、费用清单、广告活动的样件、样报、照片、宣传资料等附件,报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公司会计人员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出纳核实无误后付款。

(二)促销费:主要指公司为促进销售,在征得市场网络部同意后,利用条幅、宣传品、游展等形式进行促销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条幅制作、宣传页、易拉宝、礼品、油费、路桥费、临牌费等。

1、促销费的使用原则和实施细则:促销费只能在销售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2、促销费的报销流程:

促销活动实施完毕后,负责促销活动的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由公司会计复核,复核时必须具备:市场网络部关于实施促销活动的文件、促销活动实施方案、促销费指标表、促销礼品购货发票和清单、促销礼品发放签收单、促销活动的样件、样报、照片、宣传资料等附件,经复核无误后再报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公司会计人员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出纳核实无误后方可付款。

(三)装修费:指展场、办公场所的装修费,包含装修所需的物料费和人工费。编制详细的展场及办公场所搬迁计划,费用报销时须提供装修合同(合同中应注明装修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四)商务车费用:指公司为了营销工作而使用公司商务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综合部门另行出台一套关于商务车费用的管理细则,财务部根据此细则进行商务车费用进行财务管理。

1、商务车费用月度指标包括:商务车的用油、停车、过路(桥)、修理(含大修)、年检、养路费等费用,违章罚款、驾驶执照年检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商务车的管理及使用应由专人统一管理、维护,并登记出车记录(商务车每一次公务所发生的里程、油耗、路桥费、停车费、公务内容、所到地点和责任人)。

3、此项费用不得挪为他用,以保证商务车的正常运转。

4、商务车如需大修,事前必须提出申请,由客户服务部确定所换零件的价格和工时费用,再由财务部审核费用后,方可执行。

(五)运费:

1、运费:指商品车、配件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六)差旅费:包括会议差费、工作差费、探亲差费等。

1、报销标准和基本原则:

(1)各单位对出差应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天数、定地点、定路线、定时间。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计划天数的,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签注意见,否则对其超过计划天数的费用,财务不予报销;

(3)差旅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4)如休年假必须先申请,待批准后执行,探亲假必须屡行手续。

(5)根据员工岗位级别的不同分为三类,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6)交通工具

备注:

①  、因不符合上述条款而乘坐飞机和高铁,按火车硬卧下铺票价报销,超出部分自理;

②、员工在市内出差,不得报销出租车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7) 出差住宿及补贴

按不同报销级别分三类城市,实行差旅费用打包制:

备注:实行住宿、市内交通、伙食三项出差费用打包制(住宿发票仍需提供),员工报销时按包干标准报销,住宿费超过包干范围,按包干额报销;住宿费低于包干额的,实报实销。

(8)员工出差,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住宿费按住宿的实际天数计算;都需提供住宿发票,在差旅费报销标准内报销。

(9)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① 员工出差期间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或出租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② 员工经批准外出参加会议、培训,若食宿自理,按包干标准凭据报销;若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按会议或培训标准报销,不再给予补贴。

③ 员工出差搭乘公司自备车的,不再报销交通费。报销时必须注明出差日期。期间发生的过路费、汽油费等运输费一并在差旅费用中填列报销。

2、交通费:主要指参加培训、探亲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标准如下:

(1)公司董事会确定可以乘坐飞机的人员以外,其余人员往返出差地只能乘坐火车或汽车,火车订票费统一按单次15元的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2)员工探亲及出差乘坐飞机则只能按照火车票硬卧中铺金额报销;对国内各航空公司相关航线采取低折扣机票的促销方式,出差人员所购机票价格(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低于其到达目的地直线距离的火车票硬卧中铺金额时,可不需公司领导签字,按机票面值报销;

(3)车船费用(不包括出租车费)根据电脑票打印金额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按规定标准报销(定额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3、住宿费报销标准如下:

(1)凭发票按标准报销。

(2)住宿标准按董事会讨论通过执行。

(3)销售经理的市场调研和检查计划纳入其工作考核范围内,出差前必须编制出差计划书,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计划出差(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时间、任务、交通工具等),出差后要填制出差任务书(见表5),报销时须将批准的出差任务书作为附件,其他员工出差时同样要制定出差任务书。

表5:

出差计划书

4、探亲差费。

(1)按照董事会讨论行文后的标准进行报销。

5、其他事项。

(1)交通费:员工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

(2)员工若遗失乘坐交通工具的原始凭证,需报总经理及财务部批准后,按照火车硬卧中铺金额的70%报销。

(3))报销差旅费发现假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同时该假票金额亦不得换票补报(可电话查巡:区号+12366查巡发票的真假)。

(七)业务招待费:需要各部门提出申请,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才能报销。

(八)办公费:主要指公司为了日常内部管理工作需要,所购买的笔、墨水、普通笔记本、打印纸、传真纸、报刊杂志、别针、墨粉(盒)、大头针、订书针、印泥、文件夹、档案盒、凭证、账页、邮寄资料及公司座机费、员工手机费、展厅饮用水等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办公费报销标准需要通过董事会商定后下达给下属各部门。实际报销此项费用时,凭证后必须附办公用品购货清单。

公司人员移动通讯费报销标准参考,如表7:

表7:

1、除一般员工外,其余人员报销移动通讯费时严禁使用充值卡发票和预存话费,必须凭通信公司出具的本人通讯费发票报销。

2、各类人员的移动通讯费必须指定一个号码按照定额标准报销,超过定额标准部分一律不予签批报销。

3、一般员工的移动通讯费凭正规通讯费发票报销。

4、兼职人员的移动通讯费只能按照所任职务的最高标准报销,严禁累加报销。

(九)水电费:主要指公司展场和办公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支出。

1、展场水电费: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的原则。报销费用时,必须使用正规的水电专用发票;若因几个单位共同承担水电费而无法单独取得发票的,必须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加以分割,以实际应承担的水电分割单上的金额计入费用,报销时必须附总发票复印件。

(十)低值易耗品摊销: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桌椅等费用支出。

(十一)修理费:主要指公司日常办公设备、房屋的修理支出。

该项费用必须提前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报销费用时凭证后必须附正式的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

二、变动费用。

包装物:核算公司的纸箱等包装材料。该费用由各部门独立申请方可支出。标准由董事会

   讨论决定。

三、不可控费用。

(一)职工薪酬

1、工资:按湖南当地员工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员工行业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必须采取代扣代缴方式。

(二)劳动保护:清凉饮料费、取暖费等。

清凉饮料费、取暖费:应根据公司的通知,按实际在册员工人数发放。

(三)租赁费:指分公司展场和办公场地所发生的租赁支出。

1、展场租金:按照分公司目前签订的租赁合同金额为准。

(1)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要求出租方提供正式的租赁发票,对于无租赁发票的,在实际交纳租金时,应从总金额中扣除开具租赁发票所需缴纳的税金。

(2)公司预付场租费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须报总经理审批。

(3)展场的物业管理费等应在合同中注明费用标准及收取金额。

展场的搬迁及新增必须先由公司经理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再由公司上报预算,由财务部处审批价格。

2、住宿场地租金:为了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开支,宿舍租金凭发票报销,同时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绿化费、清洁费等自行承担。

(四)税费:指印花税、防洪费、残疾人基金、副食品基金、河道费、水利基金等,应严格按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标准交纳。

(五)折旧费:参照“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

第五章   财务员工管理制度

    第八十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会计人员,具体分为财务经理和一般会计人员。

第八十一条财务经理的管理。

    财务经理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业务层属财务直接管理。

第八十二条 财务经理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的全面经营核算。

三、负责对区域内的资产、资金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负责区域内各项费用预算的编制,并对公司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审核、监控。

五、负责每月向董事会及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六、负责对一般会计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七、负责公司经理和会计人员调动的监交工作。

八、负责将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提出整改情况上报董事会。

九、负责做好公司的纳税策划,负责对纳税情况进行指导,协助处理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杜绝税务隐患。

    十、对财务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进行协调、衔接;协调处理财务与业务之间的关系。

    十一、在分管范围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董事会的委托授权处理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的有关事宜。

第八十三条 一般会计的工作职责。

一、对销售价格进行监督,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制定的最低限价。   

二、严格按资金管理细则监控公司的资金情况,月末及时取得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对费用的发生进行审核,对非正常发生的费用有权拒绝入账,对不能制止的,应该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

四、定期、不定期对公司库存车辆进行监盘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安全。

    五、负责对公司所签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

    六、熟悉国家及税务政策,做好公司的纳税策划,搞好与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的利益。

七、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十四条 出纳的资格审查。

  一、出纳人员必须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出纳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客观公正。

  三、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货币资金管理政策和银行结算程序。

四、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

五、出纳人员入职时需提供担保人担保和家庭考察。

第八十五条 出纳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票据法》和《银行支付结算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

二、办理所有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三、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金额控制在2000元以下,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

四、建立健全各种出纳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五、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往来票据,建立票据取得和使用的登记簿。

六、按银行实际发生的业务单据登记日记账,并在摘要中注明会计入账时的凭证编号。

七、逐日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八、实时监控银行存款余额,及时支付货款。

九、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十六条 出纳的工作纪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结算和现金管理规定。

二、严禁由出纳一人保管本公司的全部预留印鉴章。

三、严禁超范围使用、套取现金,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用白条抵现金。

四、严禁将私人钱财与公款混放。

五、严禁签发空头或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六章  融资管理办法

为了解决我公司自有资金不足问题,增强我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运营能力,公司凭借长安的知名度及企业实力,与银行、信保公司等合作开展金融服务网络合作项目,以及利用关联企业湖南润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融资平台解决我公司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为规范操作,公司特制定金融管理办法。

第一节  管理办法

第八十七条 金融服务网络,就是通过由协办行出具周转车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使用周转车银行承兑汇票向长安厂家启票,长安厂家将用该承兑汇票启票的车辆发往我公司,合格证直接交(寄)协办行或授权监管单位监管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公司每取走一张合格证需交付相应的款项给协办行。

第八十八条 利用关联企业湖南润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融资平台解决我公司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考虑到湖南润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是我公司的关联企业,为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公司可以向湖南润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利用其融资平台向我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我公司向湖南润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票额50%的保证金,其余部分承诺在一个月内付给湖南润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第七章  借贷管理规定

本规定用以规范公司的借、贷和抵押担保活动。

一、借款和临时拆借

为了解决公司资金短缺借款归还期超过一年的借贷行为为借款;临时应急找单位和个人临时挪借款项额度超过10000元,归还期超过15天不超过一年的为临时拆借。

(一)为减少风险借款要尽量争取到金融部门办理。

(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贷款应认真研究中介机构的资质,董事会多数通过,并确实坚持办理完毕后付全部至少是大部分佣金的条款。

(三)通过股东集资,若平均摊派不以借贷关系处理,而应视为追加投资。若向个别股东借款则认为是借贷关系,应向放贷股东按银行同期利率的1.5倍记息。

(四)临时拆借要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归还期和违约责任。

(五)借贷必须以货币形式表现。以实物或债权等非货币形式的一律以应付款处理。

(六)临时挪借按月息1%记息,还本时付息。

(七) 临时挪借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应按双方另行借款协议执行。

二、对外资金支持

为了扶持企业或二级网络商,由公司出资供对方使用称对外资金支持。

(一)对外资金支持必须保证自身资金运行,必须由董事会协商一致决定。

三、对外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担保或抵押

应外单位要求,对其借贷、诉讼和其他民事责任提供法律保证的称信用担保抵押。

公司原则上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做信用担保或财产抵押。若情况特殊或危急,必须由全部股东协商一致决定。

四、其他

本公司不宜将资金借贷给个人。

公司的捐助行为要由三分之二多数股东同意。

                         

    结束

汽车销售公司财务制度

汽车销售公司财务制度   1. 维修项目:凭据维修前台转来的主管,客户签名的“维修工单”和零件部转来的维修车辆领用零件“成本单”,收银员方可收银结帐。 ww0m1FzX  
2. 收银时审核:结算与维修项目是否一致;是否有未结算项目;收费标准是否一致;折扣审批权限;零件的售价与成本相匹配。 vWM'}(  
02_37!\  
3. 收齐款项后,按维修工单车号签发“维修车辆放行条” T-'B-g  
TNvE26.(  
4. 零件对外销售:凭据“出库单”,“成本单”,收银台审核后收款放行。 >Za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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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汽车销售:凭据授权人签署的有效“销售合同”收款。收款时需要存“合同”,“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别人代付款的需要“代付人签署的代付款证明”。 c/c%-=  
bnWKfz5  
6. 收款后及时登记“维修统计表”,“零件对外销售统计表”,“整车销售收款统计表”/ kP6P/F|RcZ  
B1&H5gxgN  
7. 收银与维修部,零件部,销售部分别核对当日维修收入,零件收入,汽车收入。双方签字后,编制当天统计表及收款情况交财务部出纳和会计作帐处理。 cZ" ?Ut  
@QAyXwp  
物资采购 IXSCYq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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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程:申购计划---货比三家---签订合同—验收入库 "~h.u  
@"~Mglgw  
2. 财务付款严格按合同执行 zS:89y<  
xNNoB/DR  
3. 办公用品采购开据“普通发票” 5L<}u` 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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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低值易耗品,零件,外加工开据“增值税发票” ~6'6v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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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零件采购,外加工如提供“普通发票”,对外销售价不应低于保本价:购买价*(1+0。2) 6. 运

费:如能单独计入所购物品的,直接计入该产品成本,如不能单独计入所购物品的,按费用报帐。 >GiM?*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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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固定资产,工具采购,最好开据增值税发票,如确实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可开扰普通发票。 +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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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发票 -p>KFHj6  
XJ]MPiXj  
1. 发票,收据使用,建立登记制度。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用完后交回存根及作废联存档。 o})4Jt1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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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有收款(现金,支票,汇票,电汇等)都要开收据给对方,并注明现金,票种,票号,款项用途。 mN?'Ae?y  
V#!ypX]AB[  
3. 收据与发票具有同等效力,全部入帐,一笔款不能既开收据又开发票,预收款先开收据,结帐用收据换发票,收回的收据加盖“作废”章并粘贴在原收据存根后面存档。 vD) LRO Z  
@V] Wm1g  
4. 没有收款业务,不能开收据和发票。先开发票再上门收款的,要由部门经理提出,财务经理批准,经办人签字备案。 $7)O&T*q'  
Q|gu n}  
5. 开发票与收款人不能同一个人进行,会计,出纳,收银开发票,收据,出纳,收银收款。 6. 开出的收据,发票上要注明开票人,收款人,金额要大写,小写齐全。 yix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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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收到支票,汇票,款项没有到帐不能开发票,不能签发放行条,只能开收据。 )\^o<x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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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收据,发票按发票使用规定填写,特别注意:必须一次填写齐全项目,不能分联,分次填写。 J~gf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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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单据传递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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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行“日清月结”,当日会计单据,当日汇总后传递。 `t!ikn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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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银,出纳,会计核对当日业务,款项,单据,齐全,无误后签字传递。 o4~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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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核对项目:收银与销售,售后,零件核对业务,款项,放行条签发情况;出纳与收银核对单据与业务明细准确无误。 lh#G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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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纳每日编制收入,转存,库余表,报财务经理。 \o % 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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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银每日编制进厂,出厂结帐,占厂未结帐报表,及放行条使用表(按业务单号) <}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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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会计登记维护“汽车销售台帐”,“代收代付台帐”,“应收帐款台帐”;收银登记维护“售后维修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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