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心得体会
近日开展了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对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论述,在学习中深刻感受到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这一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其实也是党和人民对广大人民警察的召唤和期盼,是人民警察立身之本,价值追求,是人民警察的光辉所在。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指为实现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而提炼出来的,被全体民警共同认可、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是公安队伍的精神力量和团结纽带,是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提现时代特色和满足职业需求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构建人民需要的新价值观,不仅对激发广大民警的集体荣誉感、自信心、增强公安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且对实现公安工作的新跨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具有重大的意义。核心价值观是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进一步理念化凝练,同样,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也要从警察核心价值体系中凝练出人民警察的精气神。因此,在凝练之时,我们必须在总体上把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共性要求,又反应人民警察的特殊使命任务和职业特点;既体现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又着眼新形势新任务赋予公安机关的时代要求。具体来说,它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知道和依托,包括“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观,“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基本行为准则的职业道德观,以及“忠诚可靠、秉公执法、务实创新、无私无畏、甘于奉献”为要内容的警察精神等构成的基本内容,最终凝练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为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忠诚”,就是必须正确对待信仰,坚定理想信念,要求公安民警永葆忠于党、终于报国、忠于人民、终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这是人民警察的基本政治品质,也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它由坚定的理想信念、严明的组织纪律和高尚的人生价值观所构成。警察的忠诚是一种职业信仰,是警察对事业的追求、对职业恪守的行为标准,是一种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承担责任的道德品质。对人民警察来说,判断其是否忠诚,首先要看是否忠诚于党,从根本上看他是否有忠诚于祖国和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品格、是否有执法为民的自觉实践、是否有忠于法律的正义感和使命感。理想昔年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和行动的先导,忠诚意识是确保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核心所在,忠诚可靠更是中国警察所特有的警魂。 “为民”,就是必须正确对待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公安民警时刻牢记并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是人民警察使命和责任的根本归宿,也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它由正确的民本理念、深厚的爱民情节构成。我们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身作则。
“廉洁”,就是必须正确对待利益,恪守廉洁从警,要求公安民警时刻注意拒腐防变,在利益面前要防止心态失衡,在家人面前不能因爱生害,在社交上不能滥交朋友,在生活情趣上健康向上,在对待监督上不能忘乎所以。这是从警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它由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所构成。作为人民警察,更应秉承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品格,与忠诚意识融为一体,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行动。
“奉献”,就是必须正确对待付出,把警察职业作为人生事业来追求,要求公安民警具备无私奉献的精神。这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与最高境界,也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奉献是一种出于社会责任感对这回真诚的付出。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服务,对法律的敬畏,必然要体现和融入警察的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之中,转化为对待工作、生活的态度。无私奉献是当代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作为人民警察,更应秉承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品格,与忠诚意识融为一体,释放出奉献于党、祖国、人民的至刚至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行动。
可以说,“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这五者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整体,有着严密的逻辑关系,以此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既体现了公安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握了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也基本符合了时代的发展需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把核心价值观作为人民警察日常学习的基本内容,扎扎实实、锲而不舍、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并将之贯彻到工作和生活的具体环节总,贯彻到思想政治建设、战斗精神培育、作风纪律养成等各个方面,提升自身修养和岗位技能,强化民警忠实履行公安机关历史使命,使之真正渗入到每名警察的内心世界,成为警队的“精”、“气”,“神”。
总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是人民警察最基本的价值判断和共同的理想信念,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依据,充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凝练、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让民警警察核心价值观既具备理论指导性又具备实践操作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篇: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和社会上所有职业一样,警察也有核心价值观要求。所谓核心价值观,即是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这里姑且将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在内一并讨论。
首先,尽自己的本分,做好自己工作责任内的事,对得起自己的薪水,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有人办事,你必须依程序接待。有人报案,你必须接警,并按要求规范及时处理。就目前网上和媒体上曝光的情况看,有对群众报警称不是其管辖范而围置之不理,态度横蛮粗暴的;也有暴力斗殴、现场刑事犯罪在市民通过110报警之后依然不能得到及时阻止的现象;有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性案件侦破不力、伤害案件久拖不决的……警察的误警,不仅让市民对警察留下不负责任的不良印象,并且在客观上降低了违法犯罪成本、助长了违法犯罪气焰,反过来造成治安的进一步恶化,由此进入恶性循环。
其次,在职业道德品貌上,文职警察应该将自己完全放在服务岗位上来要求自己。任何行政机关,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下,都应该重新端正为市民服务的态度。除打击犯罪之外,警队的众多社会服务职能与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能性质并无分别,任何高高在上的工作态度都是为政府形象摸黑、为警队形象摸黑。刑事、治安警察维护的是社会治安,维护的是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如上文所述,“疑罪从无”,只有将人民真正当作国家的主人,而不是嫌疑犯,才能形成警民一家
的和谐关系。作为国家暴力机器的警察机关,其警察成员的一个凶狠眼神、一个不屑举动,不仅对警队及自身的形象造成极大损害,更可能造成将人民推到政府对立面的恶果,动摇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再次,利用职权便利,以权谋私,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丧失殆尽。警察手握特殊的公权力,既可以和其他部门进行利益交换,又可能恶意主动伤害他人,也能够故意消极处警让他人受到伤害。警察因为利益关系的故意不作为、恶意伤害他人以及进行利益交换,都将直接造成社会公平正义的损害,不仅严重影响警队及警察形象、影响政府形象,也是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罪魁祸首之一。
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警队及警察的服务对象是市民,而市民从事着其他服务工作,在社会整体结构中,每一个人都是服务者和服务对象,由此构成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从事警察这一职业,和从事其他职业一样应该尽忠职守。通常我们见到警察抱怨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工作报酬以及得不到市民理解等等的问题,作为市民,对此只能说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不仅警察,每一个人都可以抱怨自己的处境,但不因为抱怨而放弃机会,也不因抱怨而放弃职责,更不因抱怨而让它成为自己违法犯罪的理由。如果是这样,社会秩序早已荡然无存。作为执法机关的警察部门,更应该成为市民懂法、依法、守法的表率,就像“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一样,成为警察职业道德更显著的要求。
警察既是纪律部队,但又不同于军队。警察只是一个职业,他们也有家庭生活、有个人情感。因此,八小时之外警察也应该享有普通
市民的权利,他们是构成社会的一员,有亲人、有朋友、有个人业余爱好。正因为如此,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应根植于客观的社会道德现实,同时符合国家及社会的价值期待。
因此,在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在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下,我们警队及警察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建立遵从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发展目标,遵从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坚守法定职责与职业道德要求的价值观。在这样的正确价值观指导下,展示国家机关及政府形象,不徇私情、尽职尽责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利益,充分尊重人民权利,共建和谐社会。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