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翟**申请30万元个人房产抵押
贷款的审查报告
一、借款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
翟**,男,汉族,35岁,已婚,户籍地址中路116号2单元,现住中路116号2单元。申请人现从事经营医药,属于合法经营,经授权,其代理医药在安徽省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申请人妻子武**,43岁,目前跟借款人一起经营医药。经社会调查和查看个人征信系统,翟**夫妇信誉状况良好,在我社无不良嗜好。申请人家庭资产约160万元,无银行负债。
二、借款申请人目前授信、用信及本次申报贷款(授信)情况
(一)借款申请人在他行授信及用信情况。翟**夫妇目前在他行无负债。
(二)借款申请人在我行授信、用信及本次申请贷款(授信)情况。目前借款人夫妇在我行无负债。
三、审查内容
(一)申报业务的合规性。
1、信贷授权权限:符合联社对业务管理部的授权;
2、贷款程序:该笔信贷业务符合我社规定的流程和办理时限,不存在减程序或逆程序操作问题;
3、贷款对象主体资格和准入:翟**经营医药符合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规定,具备借款主体资格;
4、贷款金额:该笔贷款金额没有超过联社风险限额和单户限额;
5、贷款授信期限:该笔贷款期限符合联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
规定;
6、贷款用途:该笔贷款用途符合联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规定;
7、贷款担保方式:该笔贷款担保方式、担保率等符合联社担保管理办法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规定;
(二)申报资料及内容的完备性。
1、调查报告对借款申请人家庭基本(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人品、职业、健康等对贷款有重要影响的要素进行了比较准确、充分表述,且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个人征信查询记录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2、调查报告对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进行了细致分析,比较充分。
3、调查报告对担保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分析比较充分,且提供了抵押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