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富宁分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更新日期:20xx-12-1 11:45:51
索 引 号:532628-011456-20xx1201-0009
发文日期:20xx-12-01
名 称:中国电信富宁分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根据省、州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富宁县分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和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本着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给予相应的处罚,各部门要教育和引导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支持公司对违纪员工进行考核处罚。
第四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因病、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征得本部门主管领导的同意方能离开,部门主任需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请假半天以上者需出示请假条,病假超过两天以上的必须出示医院证明,病事假超过2天以上的,应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二、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由其所在部门提出意见,经综合部审核后办理请假手续;
三、带薪年休假的审批按照《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员工带薪休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四、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需续假者,需于假期未满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续假。
第五条 严格会议制度
一、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
二、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会,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席,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席;参会人员应坐(站)姿端正,禁止交头接耳;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调在静音状态,不会客(特殊客人除外),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
三、散会时,会议主持部门或个人应关闭会议室门窗、音响、饮水机、电源插座开关,并及时将投影仪和钥匙归还综合部。
四、会议的出勤、会场纪律与工作出勤和工作纪律同等考核,迟违纪者接到综合部罚款通知单后,2天内到综合部交罚金。
第六条 个人通信工具应保持24小时待机,无故将个人通信工具关闭者,初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将取消相应公免权限,屡教不改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七条 建立员工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须向部门领导报告,申明外出原因和返回公司的时间,得到许可后方能离开,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
第八条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应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一、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扣30元,每次迟到、早退15分钟及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及以上1个小时以内的扣100元,对多次迟到或早退,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并且屡教不改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二、旷工:凡未经请假(含请假未准)或批准假期满未补假缺勤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1个小时及其以上者均视为旷工,其中: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1个小时及其以上4个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4个小时及其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当季内累计旷工达到三天的,取消当季绩效工资,不足三天按实际天数扣减当月和当季绩效工资。员工无故经常旷工,将对其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八条 员工的考勤由其所在部门负责,各部门应建立上下班签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准确记录每位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九条 员工上下班签到要如实,各部门领导应对考勤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劳动纪律者按实际迟到或早退时间加倍计算,部门负责考勤的员工应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得分。
第十条 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次月x日前交到综合部。考勤记录应如实反映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请假的情况隐瞒不报的,扣减部门领导当月绩效工资的5% 。
第十一条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情况,上报州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发工资。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由公司领导、部门主任、主管组成的劳动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篇: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工的管理,提高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更好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管理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利益和生产任务的完成,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这项工作。
第三条 搞好职工管理工作,要靠政治思想工作与行政手段相结合,以“按劳分配”原则为基础,对职工在生产中的表现、工作难度、组织纪律等情况合理地分配,使工作业绩与劳动报酬挂勾。
第四条 职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
2、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3、对职工的奖励与处罚。
4、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和条例。
第五条 管理人员的配备
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由劳人科统一管理,其它各类人员归口由各项目处、各主管科室管理,各部门要设立一名兼职考勤员管理。
第六条 考勤员职责
1、准确记录职工的考勤情况。
2、准确记录职工的加班情况。
3、按时交送考勤报表。
4、按时交送对职工的奖励和处理资料。
5、每月x日前将考勤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项目部行办。
第二章 职工管理
第七条 职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以向项目部领导反映,不得无故不上班。
第八条 职工在正常上班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及总公司规定的各类津贴和效益工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节假日休息.
第九条 职工工资根据总公司规定的项目,依据考勤按月编制、发放。
第十条 职工有事请假,应先写假条,由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 批假权限:四天以内,由所辖科室负责人审批;四天以上,先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审批。请批假必须逐级报批。需要续假时,必须在未到假之前办理续假手续。病、事假一个月及以上的(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由总公司人力部签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项目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部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职务和责任制订效益工资的基本分。
第十三条 根据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态度和表现,每月评定效益工资分数(绩效考核分数),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掌握决定加分、扣分。
第十四条 请假扣款规定
1、事假:扣除请假期间的施工津贴、工资<(本月工资÷30)×请假天数>。请假满一个月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
2、病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及工资(病假工资按工龄计算,5年以内60%,5~xx年70%,10~xx年90%,xx年以上100%),病假满一个月即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病假半年以上按总公司有关长病假的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并退回总公司人才库。
3、探亲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
4、产假:扣请假天数的施工津贴。
5、工伤:因工伤在医院救治期间全额发放工资、津贴;回家休养期间,按休养天数扣施工津贴。
6、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达3天的按一天事假计算。
7、婚、丧假:扣除请假期间的施工津贴。
8、非因公负伤:扣除误工期间的施工津贴,休养满一个月即以上的停发职务津贴和职称津贴;半年以上按长病假的工资比例计发工资并退回人才库。
9、 以上情况,均按未参工时间扣效益工资,当月未参工时间达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效益工资。
第十五条 停工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1、因工地完成或工程收尾,职工暂时无工作安排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停发施工津贴和效益工资。
2、因无工作安排的职工,本人可申请办理待岗,由项目部签字后上报总公司人力部审批,被批准待岗的人员按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3、 由于职工的原因,造成工作无法安排,或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停发工资和所有津贴、补贴,交回总公司人才库。
第十六条 职工调动必须办请手续
1、 因工作需要,总公司直接下调令的人员,由项目部通知本人及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移交清单后,持清单到项目部劳人科办理调出手续。
2、 职工本人要求调出的,原则上同意调出,但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办清移交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移交清单,交项目部劳人科后,方可离开本职工作岗位,劳人科
在其离岗后停发工资。待总公司调令下达时项目部劳人科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3、 对于移交时无法结请手续的,限期结请,超期将停发工资;凡不结清手续、也不办理正常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将其情况上报总公司给予处罚。
第三章 处罚与奖励
第十七条 旷工处理
1、旷工一天,扣旷工工资、当月效益工资400元,批评教育。
2、当月旷工两天以上五天以下者(含五天),除扣旷工期间工资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效益工资(按旷工几天扣几个月年终奖)。
3、当月累积旷工5天以上,扣除旷工工资外,扣当月效益工资和当年全部年终奖,并报请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视其情节轻重、影响和态度给予一般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一般处罚扣当月效益工资分数5分至全部。
1、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不听指挥。
2、不遵守项目部劳动纪律或因此造成不良后果。
3、违章作业。
4、因穿着、语言、卫生等不良行为影响项目部形象的。
5、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的。
6、职工在外行为影响公司声誉的。
二、受行政处分的经济处罚
1、行政警告:取消三个月效益工资。
2、行政记过:取消半年效益工资。
3、记大过:取消1年效益工资。
4、降级:取消1年效益工资。
5、留用查看:只发生活费,停发其它款项。
6、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可以执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处。 第十九条 奖励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1、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有显著成绩者;
2、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3、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舍己为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有成绩者;
4、保护国家财产,避免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受损失者;
5、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成绩者。
二、奖励办法。
1、表扬:在会议上进行口头表扬,当月增加效益工资分数。
2、表彰: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
3、颁发奖金:根据表现,由项目经理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4、表彰与颁发奖金可以同时进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或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项目经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