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中心学校20xx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目
标
责
任
书
xx镇中心学校
二〇20xx年x月
xx镇中心学校20xx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好学生营养餐工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卫生,切实达到增强青少年儿童体质、促进健康成长,制定本管理责任书。
1、学校实施营养餐必须遵循“安全第一、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和完善营养餐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成立学校“营养餐”领导小组及膳食监督委员会。各校校长(学校“营养餐”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校长(第一责任人)须与各环节岗位工作人员签订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2、加强对本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挪用、克扣、挤占、截留、套取营养餐专项资金,严格执行自费陪餐制度。对每周、每月的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
(1)各校要定时对厨具进行消毒、清洗,确保食品加工和食用过程安全卫生。要加强食品加工的卫生监管,禁止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要认真执行食品库存、加工等各环节的卫生要求。
(2)食品验收严格按照营养办制定验收制度验收,验收时必须查看当天配送蔬菜是否新鲜,不腐变;验收大米、植物油、配料时必须查看包装上是否有标识或加印(贴)“QS”标志,是否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猪肉验收必须做到先见票,后验收,严禁验收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疫的肉类食品,严禁验收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各类食品原料,验收人员必须做好各类食品验收并如实登记入库,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3)认真执行原料出入库管理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入库
与出库,食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定期查验食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出入库台账和索证资料必须齐备、详实。
4、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各学校必须建全食堂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不得少于100克,盛放在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日期、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放置在留样柜中必须满48小时。留样冰柜不得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物品。
5、学校要健全食品加工安全制度,严禁加工已变质、过期的食品,加工食品时应充分加热,保证安全卫生。
6、严格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实行持健康证上岗制度,按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实行晨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等工作。
7、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营养餐实施各环节的食品安全。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妥善处置。经常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若发现食物中毒,要迅速处置,并按信息报送程序和规定及时报告。
8、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及时完善营养办制定的12张食堂管理表册,所有表册严格实行相关人员手工签字,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肉类食品原料入库台账必须填写每批次配送猪肉的检疫票的检疫证号。
9、各学校要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会、黑板报、营养餐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度和透明度。
10、严格责任追究。学校食堂管理和“营养餐”安全实施情况作为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挂钩,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篇:寺湾镇中心学校20xx年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寺湾镇中心学校20xx年信访稳定工作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
20xx年x月x日
责任人签字 责任单位: 责任监督人签字
寺湾镇中心学校20xx年信访稳定工作
结各类信访案件。
6、积极参加上县教体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各中小学校责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镇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指导本辖区内学校做好信访工作,处理好信访问题,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全面完成县教体局及镇中心学校下达的信访工作目标任务。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河南省信访条例》。切实落实县教体局制定的信访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信访工作计划,安排好内部的信访工作。
3、坚持领导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信访事件通报追究制。制定信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信访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查处信访案件,及时控制集体上访和越级人访;对越级上访闹事事件,其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亲临现场,有组织地做好劝导工作,使上访人员尽快返回原地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同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报告,并向镇中心学校汇报处理结果。
4、学校校长要带头学习和宣传《信访条例》,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积极组织师生学习和落实《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严控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5、要认真搞好学校管理,尤其要落实好国家
两免一补”政策,保证做到所管辖区学校不发生因乱乱收费而引起的上访告状现象。
6、接受责任监督人对各中小学信访工作的监督检查,保持大局稳定,争创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寺湾镇中心学校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教体局有关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河南省信访条例》。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有关文件和管理考评办法,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全镇各中小学校信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2、坚持落实领导接待和批阅信件制度;坚持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坚持落实定期听取信访工作的汇报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协调和处理疑难问题,强化管理,确保全镇教育大局稳定。
3、按照《信访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信访案件通报查究制。对发生集体越级上访和闹事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4、继续坚持全面推行依法逐级上访制度,督促、检查各类信访案件的处理。在信访工作中,做到不推诿扯皮,年底结案率达到100%,稳定率达到100%,调解和调成率达到95%。重信重访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年底达到无积案、无遗留、无老户。争创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5、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廉洁从政,坚持为人民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办催办上级批转的各类信访案件,协助各中小学校处理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