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职工收入证明》的通知
营业部、各网点、个贷业务经营中心: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新受理客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统称“公积金贷款”)时,应要求客户统一出具新版的《职工收入证明》(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通知下发即日起新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应要求客户出具新版的《职工收入证明》,不得再接收旧版的《职工收入证明》或其他格式的《职工收入证明》。
2、通知下发前已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旧版的《职工收入证明》仍可使用但应在5月x日之前报送分行个贷中心(以分行个贷中心接收到实物件的时间为准);5月x日起报送分行个贷中心的,《职工收入证明》必须为新版格式。
3、新版《职工收入证明》中的“含住房公积金”,系指“最近三个月月均收入”已包含了个人和单位合并缴交的公积金月缴额。因此,各经办机构在填写《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时,不必在“客户资信情况”一栏单列客户的公积金月缴额。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业务操作中如遇问题,请联系住房金融业务部个贷中心,联系人:陈劲苗,联系电话:5103768。
特此通知
住房金融业务部
20xx年x月x日
附件一:新版《职工收入证明》
职工收入证明
(适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等个人住房贷款)
支行:
我单位系(机关、全民、集体、股份、三资)性质的单位。 职务(职称或岗位),最近三个月月均收入(含住房公积金),年收入约元。
我单位愿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签章):
年月日
注:请在括号内选择一项打“√”,并详尽填写以下内容以便核验。
单位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篇:关于近期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通知
关于近期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通知
致:餐饮部
由:培训部
根据刘副总的指示,我部对下列员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 培训日期及时间
2001年8月23日至9月1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5:30
二、 培训内容
请参阅《餐饮部员工入职培训课程表》,并请贵部安排部门训导师负责餐饮产品知识的培训。
三、 培训纪律及要求
1. 参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课室,进行考勤签到。
2. 未经批准而无故旷课者,按旷工处罚。
3. 参训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培训及考核,否则予以辞退处罚。
四、 参训人员名单(15人)
中餐部:刘 云
西餐部:关月娣 秦笑楠 王 娜 刘 倩
茶廊: 王 婷 李敏敏
锦华宫:陈雪峰
餐饮部未定职:梁芳 贺燕珍 方议琪 徐红霞 方玲 王鹏飞 刘聪玲
五、 下列厨房员工(6人)可只参加23、24日下午2:00—5:00的入职培训。
西厨:邓玲冬 单海刚 王 莉
中厨:梁子日卢观元 袁文静
请餐饮部提早做好安排,保证新员工准时参加入职培训。
特此通知。
培训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