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工商系统“走基层、进乡村、保春耕”
红盾护农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致辞
安永辉
20xx年x月x日
各位领导:
大家上午好!
在这春风送暖、万物复苏的美好季节,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全省工商系统“走基层、进乡村、保春耕”红盾护农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县隆重举行,这是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农”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首先,我谨代表中共民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向专程前来参加启动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省、地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始终把工商行政管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职能监管,狠抓服务管理,千方百计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近年来红盾护农活动的开展,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净化农资市场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欺诈消费者等行为逐年减少,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今天全省工商系统“走基层、进乡村、保春耕”红盾护农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县的举行,不仅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交流经验的平台,也为我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提供了优质服务,必将对进一步促进我县农资市场改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地作用。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宣传培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服务力度,努力推动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真诚希望省、地领导和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经营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放心、安全、和谐消费”的商品和服务;希望工商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坚强保障。各涉农单位要把“红盾护农”行动纳入重要日程,努力为广大农民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为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保障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省工商系统“走基层、进乡村、保春耕”红盾护农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第二篇:红盾护农总结
xx工商所 “红盾护农”行动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XX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XX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开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XX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针对辖区实际,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XX成立了 “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红盾护农”工作方案,方案按照各职能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把红盾护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农资市场监管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结合“红盾护农”工作,XX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了二次全面清理,并结合企业年检,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
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逐户登记造册,重新完善“经济户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取缔无证照经营农资及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认真做好种子留样备查工作,保证春耕生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强化种子质量监管,确保广大农民购买到放心种子。与市局联动,对辖区销售的10个批次的化肥进行留样备查,并要求经营户完善“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
三、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二是与农资监管责任人员补签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三是针对进货查验义务不规范、台帐不规范、资料保管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经营户处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XX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农资预警通知书》,对经营户在经营中制度不完善的,要求各经营户限期整改,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四、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严历打击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立足职能,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