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作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越来越多得到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视,纳税评估对于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堵塞税收漏洞,掌握税源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纳税评估面的拓展以及评估力度的加大,纳税评估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纳税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被摆到了突出的位置。
正确有效地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已经成为各级税务部门重要的研究课题,它对于我们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增强管理信息的综合利用效果,降低异常申报率,堵塞税收管理漏洞等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然而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常常被一些情形所困惑,甚至有些无能为力,下面我就目前纳税评估工作作一些浮浅的初探,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目前纳税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评估指标有一定的模糊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现在的评估是将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往往会造成错误的判断,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和模糊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二)信息的不对称和不真实,使得分析方法的运用缺乏可靠基础。数据的收集是纳税评估方法体系中的重中之重,纳税评估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分析,都离不开数据资料的搜索、采集、积累和掌握。而目前在信息采集中面临着很多困难和制约,难以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三)纳税评估法律地位的缺失,无法为获取可用信息提供保障。目前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依据的是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其法律地位仅仅是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法规,按照法理解释,目前的纳税评估工作并不是行政执法行为,而是行政事实行为,所以不具法律效力,如果相对人拒绝配合,行政主体不能进行强制。因此,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如果纳税人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涉税信息,纳税评估环节不能采取罚款、停供#5@p等强制手段,所以也就无法保证信息的及时充分获取。
(四)社会信用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第三方信息获取难度大。由于整个社会信用机制的建设滞后,税收、工商、海关、金融等机构之间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共享与交流体系,想要获得企业的银行资金使用与信用、海关记录信息、国外收入信息等相关信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即使能获得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还是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而且获得的信息也都是单项的、片面的、滞后的。
(五)纳税评估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人员对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对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多方面的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能够掌握从涉税信息中寻找线索,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从而使评估工作的中期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今后纳税评估工作的发展趋势初探
科技加管理是“十五”税收工作中一个鲜明的主题,而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科技加管理”方针的主要手段,纳税评估工作能不能上水平,上台阶,关键要看信息化建设的有关水平。税收评估离不开高质量的税收信息,因此必须开发出实用、简便的纳税评估软件,坚持数据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信息,建立起一个真实、全面、准确,能够信息共享的税收评估信息库,充分利用各种数据信息,全面提高评估质量。
因此,就目前我国纳税评估的信息化工作而言,尚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存在以上的问题。根据各国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的纳税评估信息化工作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逐步研发一
套统一、高效、易于使用的产品化的纳税评估软件一定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为达到此目标,笔者认为我们下一步要循序渐进地做好以下五个步骤的工作:
1、 做好税务数据的挖掘工作,摸索税务数据的内在规律,制定准确可行的纳税评估预警指标体系。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运用数据挖掘的方法和技术,对税务部门已经积累多年的数据进行数据建模和数理分析。基本步骤应该包括:需求分析(问题定义)、数据清洗、数据仓库建立、数据分析和建模、模型测试和应用。数据挖掘的范围包括两方面:第一是微观数据规律,即分析个体(单户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第二是宏观数据规律,即分析本地区的行业或税种整体税负与宏观经济指标(如GDP、消费价格指数、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之间的关系,掌握以上这些规律和指标后,才能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提供的各税种的评估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制定本地区评估指标的预警值参数,以使预警值参数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
2、大力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离开了数据,纳税评估工作将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大部分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工作仅对税务机关内部获取的纳税人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而现实情况是税务机关目前获得的数据十分有限,一般仅包括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费管理、缴款入库、税务检查等几大类数据。在此数据基础上,能比对的纳税评估数据非常有限。因此,要想做好纳税评估的信息化工作,就必须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它不仅是纳税评估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也是整个社会信息化,尤其是政府部门信息化的必然发展趋势。税务部门必须大力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将各部门,如税务、工商、国税、银行、发改委、统计、财政、建委、房地局等部门积累的数据统一到此数据共享平台上,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
3、 建立数据分析比对和交叉稽核的税源监控平台和软件系统。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获取纳税人的全方位数据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分析比对,让计算机自动从海量的数据中找出企业报税数据中的疑点。
数据分析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简单的数据比对(包括税务内部的数据比对和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如:纳税人#5@p购买数量和纳税额是否相符;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时是否足额缴纳税款;纳税人在房地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将房屋用于经营,是否足额缴纳了相应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等;另一类是预警类数据分析,就是根据数据挖掘阶段分析得到的本地区的纳税评估预警值,对已得到的纳税人的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然后将计算出来的值与预警值进行比较,并找出差异比较大的纳税人。如:分析计算某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并与该行业平均税负进行比较??等等。
4、建立统一高效的产品化税源监控的纳税评估软件系统。详细定义好数据比对项目和分析预警指标,并获取纳税人的全方位数据后就应尽快开发一套与评估规程相适应的,包括纳税评估资料的收集、自动比对审核、自动分析计算、人工介入评析、评估结果核查、问题反馈、评估处理以及评估结果反馈等各环节的软件系统。该软件系统还应包括纳税评估工作的其他操作,如工作传递、领导审批、评估文书和统计分析等等,从而有利于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效率。
5、 建立基于“一户式”管理的精细化税源管理系统。通过以上步骤的工作,我们既获得了纳税人的全方位数据,又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得到了纳税人的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建立基于“一户式”管理的精细化税源管理系统,而且要把这一系统建设成新时期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平台,在这一平台上,税收管理员可以方便地查看纳税人的各种信息,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国税、工商登记、房产?...等等。
另外,税收管理员应该通过这一平台每年一次对每一纳税人的信息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每一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等级认定。同时,应该将纳税评估等级认定结果和相应的税收征管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如:纳税评估等级不同每次购买#5@p数量的限额不同;纳税评
估等级高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免于税务稽查等等。
以上步骤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做好新时期纳税评估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值得我们不断努力和探索。
第二篇:纳税评估工作思路
纳税评估工作思路
一、以案头分析为重点,提高评估效率
进一步明确以专业化评估来保障评估的质量和效率的专项职能,将评估工作的重点前移到案头分析环节,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提高案头分析的质量:
1、全面收集纳税人申报数据。通过税收征管综合系统、#5@p查询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稽核系统暴露出的疑点进行分析,对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和勾稽关系的审核,深度发掘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阻挡违规行为。
2、内外信息结合进行评估分析。对收集的系统资料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甚至与外地同行业平均值进行比对分析,还可以结合公安、工商、物价、统征等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比较分析,以辨别是否存在异常申报,做到“分析有重点、确认有依据”。
3、对疑点户进行重点分析讨论。对发现的疑点户,组织评估人员对数据进行二次分析和讨论,拟定详细的约谈提纲,做到有的放矢,增强纳税评估的针对性。
二、以行业评估为重点,规范行业纳税秩序
要在全市明确几个行业作为重点进行分析评估,对各税源管理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确定行业实施行业评估,对完成时间、进度和结果实行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制定行业税收管理整改措施,完善行业评估模型,做到分析、评估、整改、完善一条龙,为征收管理提供一种管理思路和具体的操作模式。
三、以重点税源监控为重点,保障税收收入
围绕税源监控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对纳税申报及相关纳税事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同类企业的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税负率及其他的相关
指标进行横向比对,将企业二年甚至多年来的各项财务指标和其他信息资料进行纵向比对,运用多种评估指标和行业预警值同申报情况进行比对,通过纳税评估,为下一步加强重点税源管理提供目标和方向。
四、以提高评估人员业务素质为重点,确保评估质量
我们要把全面提升纳税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要组织一至二轮的纳税评估专业技能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到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短期强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