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应收尽收、足额入库,20xx年x月我省出台了《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310号令),实行“环保核定、地税征收、银行入库、财政监管”的排污费征收新模式,这是我省落实排污收费制度的一次机制创新,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保新机制。通过3年多的实践证明,我市排污收费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市排污费征收额从20xx年到20xx年分别达到570万元、695万元、675万元、631万元和643万元。
一、政府重视
省政府令颁发后,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召集环保、地税、银行、财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排污费改革工作。特别是20xx年地税部门把排污费纳入到地税工作目标考核。环保、地税、银行、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积极推进排污费征收工作,做到了环保部门足额核定,地税部门全额征收,财政部门严格监管,纪检、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了排污费足额征收入库。
二、加强宣传
省政府第310号令发布后,我们加大了对排污收费改革工作宣传力度,首先对环保部门的监察人员和地税部门的征收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排污费征收的目的、意义和程序及方法,做到了考试不合格不上岗。其次是将排污费征收的政策法规编引成小册子向征收对象发放,上门宣传。三是利用广播、电视和网上公示等
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排污者的缴费自觉性。
同时,我们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每月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地税、银行、财政等部门各确定了1名信息联络员,每周实行信息互通,开展信息旬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沟通与联系,实现齐抓共管。
三、依法核定
规范了排污费核定、征收程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制订了《排污费核定管理制度》,明确了排污费核定审核、审批工作责任,强化核定程序。做到向排污单位算明白账,让缴费对象明明白白缴费,提高其污染治理意识。按要求对排污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程序、核定依据及方法、核定排污费数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排污费核定过程中,我们尽量使用监测数据,对无法取得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我们则按照国家确定的排污系数进行核定,做到核定依据充分、数据准确无误
认真做好了排污费核定通知的送达,针对一些企业不签收排污核定通知书的问题,我们以特快专递形式送达和邀请公正人员送达。
四、全额征收
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依法全面、足额征收的原则,地税部门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核定通知优先于其他规费全额征缴入库,并定期向环保部门通报排污费征收情况,对不能按期征收的排污费,环保、地税部门共同催督,努力解决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了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排污收费改革3年多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到了应核尽核、应征尽征,确保了排污费足额入库,基本形成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工作格局。
1、排污单位缴费意识增强,排污费征收额明显增加。排污
费改革后,由环保部门核定后移交地税部门征收,实行微机操作,杜绝了协议收费、人情收费和随意减免排污费的现象,确保了排污费的足额征收,为排污收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环保治理投入明显加大。近年来,我市的重点排污企业不断加大了污染治理和节能投入,晨鸣纸业公司先后投资4160万元,在动力车间新增一台8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脱硫设备,完成了循环经济改造试点工作;华润电力公司20xx年投入近1.1亿元完成了一期2台机组的脱硫工程建设;华新水泥投入245万元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改造,熟料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更换了高温滤袋,对熟料外运皮带新增了两台除尘器,有效控制污染,减少了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并投入5000万元回收窑尾余热发电,年发电近4000万度;投资1.2亿元的城市污处理厂也在20xx年x月通过了省环保厅的验收。
3、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改革后,我们加强了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了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的设备。为乡镇环境管理站配备了执法管理车辆、办公电脑、仪器等设备,乡镇环保工作有了保障。
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更公开、透明和规范。排污费从核定、征收、入库和使用的整个流程,环保、地税、银行、财政等部门紧密配合,分工明确,互相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坐支、截留、贪污、挪用排污费的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企业在申报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供监测报告,排污费的核定无依据。在核定方法上,目前主要依靠排污系数法确定排污单位的排污量。此外,就目前我局的监测能力来讲,也无法对全市所有的排污者进行监测。
在排污费核定过程中,由于过去征收基数较低,排污费依法足额核定后,部分征收对象难以承受,核定通知书送达时拒签现象较为普遍。
税务征收后,对排污费征收的报表报送工作有一定的影响,不能及时正确录入国家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管理软件。对于拒签排污费核定通知书的,我们无法移送地税部门,也就无法征收其排污费,环保部门也不能对拒缴排污费的排污者进行处罚。
排污费改革是一种新模式,在实施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探讨、研究、解决来加以完善。
二020xx年x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永嘉县水利局规费征收情况汇报
永嘉县水利局规费征收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20xx年,永嘉县水利局规费征收又创新高,收取各种水行政事业规费合计761.70万元。收取水资源费452.23万元,收取占用水域补偿费109.04万元,河道采砂管理费25.2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59.81万元,罚款15.4万元。总结规费征收的经验,我局主要是采取了以下几种做法:
一是抓好源头管理,规范征管各项制度。一方面,规范收费纪律与收费流程,通过组织调研,按照《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建立科学、规范、严密的稽查制度,以以专题文件形式印发了《永嘉县水利局水利规费征收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指导了具体业务工作,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理顺了方方面面的工作关系。另一方面,加强计量设施的安装检查工作,共安装、更换了取水计量设施13个,进行定期抄表,做好征收基础性资料建立与台账的管理。
二是明确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层层落实稽征岗位任务。水利局和监察大队都将规费征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先进进行奖励,以此充分调动每个水政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征收水行政事业规费。通过每月各中队对辖区进行抄度,大队
进行复核,每季度及时召开征收工作例会,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采取措施,沟通、合作、交流、统一,全面提高了规费征收管理水平。
三是查漏补缺,加大追缴力度。一方面,结合取水许可证的年审与换证工作,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各取水户补缴漏征规费;另一方面,结合大队规范化建设,逐项部署规费的追缴工作。由于上下齐心、措施得力,20xx年的规费征收又创佳绩。
四是进行专项清理,加强法律威慑。以永水利(20xx)167号文件通知各有关单位依法交纳规费,并随之进行专项清理,20xx年,先后对7起偷漏规费的取水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罚。对11处非法采砂点进行了取缔与强制拆除,并通过行政处罚附带收取了部分采砂管理费。
以上是我局在规费征收工作中的简要情况。不足之处,望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