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培养员工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为华荣发展出谋划策,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三、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是指员工或团队针对集团公司管理的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时提出的书面的、科学的、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解决方案。
四、受理范围:
1、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改善;
2、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的改善;
3、新产品经营项目的开发建议;
4、业务往来、业务开发的建议;
5、员工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培训方面的改进等合理化建议;
6、市场开拓、营销策划的合理化建议;
7、企业文化建设、团队精神、凝聚力和工作绩效的合理化建议等;
8、网络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9、企业发展战略、财务管理方面的改进建议;
10、职务范围内,重大突破性合理化建议;
11、非职务范围内,有利于集团发展的各项合理化建议;
12、其他各项有利于集团发展、公司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五、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是合理化建议的管理部门,负责建议的收集、呈报、初审、组织、评议、跟踪、反馈,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等方面的组织工作。(各事业部可根据各自的特点在本制度的基础上从可操作性层面上进行适度调整。
2、为确保工作质量及有效性,对合理化建议能正确评估、合理奖励,集团总部及各事业部应设置“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由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其工作职责如下:
① 研究制定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制度;
② 对重大建议进行评议,根据标准初审奖励方案;
③ 对已采纳的建议进行过程跟踪,以防范决策失误,并及时予以调整,避免风险;
④ 对实施后产生的效率进行效益评估;
3、各部门分管部长负责动员本部门下属员工积极参与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合理化建议传递申报工作。
4、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车间)负责按照承诺实施合理化建议方案。
5、主管副总裁负责对认合理化建议形成的成果进行最终确认及批准奖励方案。
六、合理化建议流程
七、
合理化建议执行办法
1、合理化建议申报
① 所有的合理化建议需用书面形式提出,填写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② 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直接交至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也可以本部门主管再转交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
③ 各部门分管部长可直接收集部门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然后统一有书面形式转交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
④ 集团公司结合合理化建议,公布一些重点攻关项目刊登在集团内部报刊、网站、宣传栏,以征集措施与方案。
2、合理化建议受理
① 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在接到书面建议书后,对建议书以下内容填写不清的应退回重新填写:
A 建议事由及其作用、目的意义;
B 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理及存在缺陷的程度;
C 详细说明改进意见与具体办法,包括措施、程序及实施步骤;
D 阐述预期效果包括提高效率、简化流程、节约开支、增加销售、保证质量、创造利润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E 如果建议提案需集团公司在人力、物力、财务及时间上有较大的投入,需有投入产出分析报告及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的详细资料。
② 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改进内容,或不签具真实姓名者,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应作为异常情况汇报至主管副总裁,不再作为合理化建议进行审议。
③ 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收到建议书后,认为内容完全者,分两种情况处理:
A 建议提案明显合理,不存在实施风险,且投入成本较低的方案,可直接与实施部门沟通,然后报请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实施。
B 建议提案涉及内容复杂,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时间长,或专业性很强不能简单是别的,应提交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审定。
④ 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收到建议书必须在一星期内编号密封送审委会,审委会也应及时组织好评审工作。
⑤ 为避免审委会对建议人的主观影响偏见,在建议书未经审委会审定前,对建议人姓名进行保密。 ⑥ 审委会收受建议书后,经过评议,按评议结果进行区分处理:
A 提案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大,或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大,应予以否定,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退还建议人。
B 建议提案意见很好,评议时从总体上给予肯定,只是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做些调整修改将会更周密可靠,对这种情况应视为基本通过,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加以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讨论定稿,报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实施。
C 建议提案构思很好,但建议人缺乏可靠的论证,又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有公司组织进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
D 建议提案经审议确认合理、科学、有价值、理由充分、方案严谨,应立即向主管副总裁汇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3、合理化建议实施与效果评估的管理
① 经评委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案,经主管副总裁核准实施后,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 ② 实施部门在接到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实施后,需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③ 有些建议案的项目应分阶段实施,如技改项目,应进行试验性作业,待完全成熟后在进行全面推广和实施。
④ 方案的实施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列出实施进度表,报主管副总裁审批后组织好实施。
⑤ 有关部门要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若发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如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强实施的管理力度,若建议本身缺陷,则应果断停止,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⑥合理化建议是进行创新的活动,万一是实施失败,也不能对建议人加以责备,而应从中总结经验,特别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之处。
4、效果评审
① 每项建议案实施完毕,实施部门应根据结果,写出总结报告,实事求是的说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报审委会评审。
② 由审委会初步拟定奖励等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整理材料,上报主管副总裁审批后,给建议人颁发奖励。
③ 集团行政部(各事业部行政办公室)应做好合理化建议的统计记录及资料归档管理。
5、考核和授奖:
① 鼓励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人员将获得鼓励奖。
② 贡献奖:公司评审会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效果,要认真检查考核,可在实施部门上报的总结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组织评估复核。
③ 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奖金,各奖励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立即发放。
④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标准(此项应讨论后定)
A 所提建议不具备合理性的,不予奖励;
B 提出建议被采纳的,每人次奖励50元;
C 仅提出存在问题的建议,及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不具备可实施性的每人次奖励60元;
D 提出存在问题的建议且建议解决问题的方案被部分采纳的每人次增加奖励50—100元,被全部采纳的,每人次增加奖励100—500元。
E 建议被采纳且列为立项攻关的每人次奖励500元;
F 对因改善而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入或挽救公司损失的,按以下比例提取奖金:
a、年节约价值100万元以上,按1%计算;(10000元)
b、年节约或创价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按1%--1.5%计算。(5000-15000)
c、年节约或创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按2%--1.5%计算。(20xx-7500)
d、年节约或创价值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按2%--3%计算。(200-3000元)
e、年节约或创价值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按3%计算。(30-300元)
⑤ 上述奖励为一次性奖励,各档次的奖励不重复发放,且按最高项发放,奖励金额与提出建议的人数无关。
⑥ 相似建议即对同一项各有见解,如公司认为可取长补短全部采纳,可将二者合并为一,鼓励奖、贡献奖只发放一份;相同合理化建议只认同先提出者。
八、相关表单:
1、《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2、《贡献奖审核报批表》
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贡献奖审核报批表
第二篇: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总裁、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质量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员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二)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三)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四)年度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总结、评估及表彰。
总裁办作为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监督、反馈等日常工作。
四、合理化建议的范围界定
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
(一)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二)促使管理效率得到有效提升的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三)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四)现有产品性能、品质的改进;
(五)新产品技术革新、现有技术的改进;
(六)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
(七)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
(八)安全生产;
(九)增强企业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有助于企业文化建设及员工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十)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一)无实质内容、没有详细方案或改进办法,不可操作、不能实施的;
(二)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预期无效果效益的;
(三)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四)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五)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或计划内的。
五、实施程序
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填写提案表(见附表)。
(1)每月x日至10日,员工可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或者直接向总裁办提交建议提案。其他时间递交的提案转入下一周期进行评审。
(2)每月x日至15日,总裁办将搜集来的建议提案登记编号并整理分类,针对每一提案提出初步意见。对于不符合合理化建议范畴的提案,总裁办解释说明后予以退回。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
(3)每月x日至月底,评审委员会组织审议、鉴定,确定提案等级,出具最终评审意见和奖励意见,报总裁核准。
(4)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核准后的奖励意见支付奖金,确保奖励及时,达到应有的激励效果。
(5)总裁办跟踪提案落实情况,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评估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并将提案结果做成报告,报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公布实施。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加以落实。
六、提案等级划分及奖励办法
(一)提案依其创新程度以及效果、效益大小分为四级:
A级,具有很强的创新性、预期效益效果显著。对鉴定为A类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B级,具有较强创新性,预期效益效果较为显著。对鉴定为B类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C级,改良改善性的,预期具有一定效益、效果的。对鉴定为C类的,一次性奖励200元。
D级,预期有一定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的。对鉴定为D类的,一次性奖励50元。
(二)年度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且实施后为企业带来显著效益、效果的,或者提出多条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将在年终额外给予一次性重大奖励。
(三)提案改进结果最终形成了公司所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将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5000元。
(四)保留或未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上述标准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七、附则
(一)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有异议可向委员会申诉。
(二)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
(三)合理化建议奖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
(四)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五)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由总裁办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