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病历质量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病历质量的提高主要在于科室的监控,医院的检查只是一种促进。而每位临床医技科室人员的责任心是提高病历质量的基础。为此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了病历质量控制总体方案。希望通过以下措施力图使我院病历质量有明显改观,结合我院病历质量评审标准,特指定病历质控方案如下:
1、各科室定期组织医护人员扎实学习《病历书写基础知识》并严格考核所学习相关内容。医院将检查各科考卷。
2、医院将召集各科室病历质控人员进行讨论、培训,力争使全院病历质量标准统一化。科室病历质控人员将按统一标准进行严格病历质控。
3、医院将分次进行住院及进修医师病历书写培训。
4、医院将反复组织《病历书写基础知识》考试,要求做到住院及进修医师人人过关。今后新入科进修医师必须通过《病历书写基础知识》考核。
5、医院将组织人员定期对出院病历进行抽查,查出问题将予以相应处罚。
6、实行院长及相关医疗质控机构定期与不定期医疗质量查房,以督察、提高在院病历质量。
7、每一季度抽取各临床科室一定数量出院病历进行评比。对优秀者予以奖励。
8、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节、假日时间
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9、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负责通知科室对其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
10、质控室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提问和随机抽查病历形式,指出存在的病历(报告)缺陷,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入医务科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11、不合格病历的控制
(1)未经科主任、护士长修改的病历不能入库。
(2)经病案管理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中,与围产期有关的疾病最有可能出现年龄逻辑上的错误,而导致统计数据错误。
(3)病历书写质量控制由医务部负责,病案室只提供所需病历。
第二篇:住院病历质量控制方案
住院病历质量控制方案
一、目的:提高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质控范围:临床各科室出院病历(病案)和在院病人架上病历(运行病历)。
三、质控程序
1、基础环节质量控制由科室质控小组对运行病历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环节质量控制,每月由院病历质控专家组到科室对架上病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室质控小组反馈。
3、终末质量控制,由医务部质控科组织每月病历质控人员按各科出院病人数10%-20%的比例进行质控检查,对各项内容量化评分、评级。检查情况按月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室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四、考核重点
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体现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
3、关系到医疗安全和病人知情同意权的内容;
4、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审批情况。
五、考核标准
(一)住院病历考核标准由医务部质控科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并在实际工作中持续改进加以完善。
(二)住院病历重大缺陷即单向否决标准如下:
1、以下项目直接扣11分评判为乙级病历
(1)无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2)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3)无有创操作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4)择期3、4级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
(5)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患者术后24小时内完成。
(6)无麻醉记录或缺手术记录。
(7)缺出院(或死亡)记录或未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8)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9)手术病例缺手术安全核查表。
(10)手术病例缺手术风险评估表。
(11)普通病人入院72小时内无医患沟通记录。
(12)危重病人入院12小时内无医患沟通记录。
2、以下项目直接扣该项目总分(25分)判为丙级病历:
(1)已输血病历无输血前九项检查,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病例无患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直接扣25分。
(2)无入院记录;或入院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或非执业医师书写入院记录,直接扣25分
(3)系拷贝行为导致的严重错误,直接扣25分。
(4)病历中有涂改或伪造行为,直接扣25分。
(5)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直接扣25分。
(6)对病历中严重不符合规范(严重违反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相关法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为),而本表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
3、以下项目直接扣该项目总分10分,为乙级病历。
(7)非患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10分)。
(8)缺术后连续三天的病程记录(10分)。
(9)无麻醉记录(10分) 。
(10)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患者术后12小时内完成(10分)。
(11)无术前小结 (10分)。
(12)无有创操作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本班内完成(10分)。
(13)入院后连续3天无相应的病程记录(10分)。
(14)所有医疗文书无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手写签名视为缺相应的的记录。
(15)医嘱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手写签名(10分)。
(16)医嘱涂改或打印医嘱出现手写医嘱内容(除医护人员签名及停止医嘱或执行医嘱时间)。
(17)病重病人入院12小时内无二线以上医师的诊疗意见(10分)
(18)病危病人入院当时无三线以上医师的诊疗意见(10分)
六、病历质量信息处理
(一)运行病历质量控制:
1、科室质控小组每周进行一次的检查(按运行病历的10%),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检查1份
运行病历必须根据《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分标准》第4版标准进行扣分,并填写《运行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质控表》,每月底将质控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做成质控报告,于下月x日前报医务科质控中心。(要求运行病历质控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医务科质控中心备案,一份科室备案保存。质控报告必须有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亲笔签名)
2、质控中心每月组织质控人员对各临床科室的运行病历进行1-2次质控检查(《住院病历书写
质量评分标准》第4版标准),对各临床科室存在的问题记录做成质控报告(要求运行病历质控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由医务科质控中心备案,一份由科室备案保存。质控报告必须有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亲笔签名),责成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二)终末质量控制
1、科室质控小组根据《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分标准》标准对每份出院病历(未交病案前)进行
质控检查评分,并填写《出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评审质控表》及评审出病历等级(要求一式二
份,一份附在病案首页前入病案保存,一份科室备案保存)。各临床科室必须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按时交接出院病历。
2、质控中心每月组织质控人员对各临床科室交到病案室的每份出院病历(根据《住院病历书写
质量评分标准》第4版)进行终末病历评分及评审出病历等级。根据《医疗质量奖惩制度》第4版有关规定对相应科室作出奖惩,并对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的科室实行重罚。
(三)督导检查反馈
1、各临床科室于下月x日前将科室所有医疗质控的情况统计报医务科质控中心。
2、质控中心不定期组织质控人员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各临床科室将落实情况填入《医疗质量督导检查反馈表》并签名后留医务科质控中心备案保存。
3、质控中心质控人员必须严禁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版及《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分标准》第4版标准对各科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评审,不允许出现超出或降低标准,也允许出现对不同科室使用不同的标准。
第三篇:质量控制计划及实施资料的范本
质量控制计划及实施资料的范本
1 目的
提供用来控制特性的过程监视和控制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过程和产品变差,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按顾客要求制造出优质产品。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产品的控制计划。
3 职责
项目小组负责制定样件、试生产、生产控制计划
4 工作程序
4.1 控制计划表的格式
4.1.1 如顾客未书面规定,控制计划采用APQP手册规定格式。
4.1.2 如顾客未要求提供控制计划,则控制计划可以适用于相同过程、相同原材料生产出来的同一系列的产品。当顾客有要求时,则须提供顾客具体产品的控制计划。
4.2 控制计划相应栏目应按如下要求填写和制定:
4.2.1 控制计划的分类:样件、试生产、生产
样件---对发生在样件制造过程中的尺寸测量、材料和性能试验的描述;
试生产---对发生在样件之后,全面生产之前的制造过程中的尺寸测量、材料和性能试验的描述;
生产---对发生在批量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过程特性、过程控制、试验和测量系统的综合描述。
根据适合的APQP阶段,选用不同的控制计划,在前面空格处打“ν”符号。
4.2.2 控制计划编号:填入控制计划编号,按《技术文件编号规定》填写。
4.2.3 零件编号/最新更改等级:产品图号/最新图纸日期。
4.2.4 零件名称/描述:产品/过程的名称和描绘。
4.2.5 供方/工厂:制定控制计划的公司/工厂的名称。
4.2.6 供方代码:顾客给定的识别号(代码),如顾客没有给定,则不填。
4.2.7 主要联系人/电话:负责控制计划的主要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2.8 核心小组:负责制定控制计划最终版本的所有人员姓名和电话。
4.2.9 供方/工厂批准/日期:控制计划由总工批准,填入姓名和批准日期。
4.2.10 日期(编制):首次编制控制计划的日期。
4.2.11 日期(修订):最近修订控制计划的日期。
4.2.12 顾客工程批准/日期:如必要,获取顾客工程部门的批准。
4.2.13 顾客质量批准/日期:如必要,获取顾客质量部门的批准。
4.2.14 其它批准/日期:顾客工程批准/日期:如必要,获取其它同意批准。
4.2.15 零件/过程编号:参照过程流程图。如果产品为多零件组合,应列出单个零件的编号
和它们的过程编号,对于每个零件、部件、系统应分别编制控制计划,最后再合成。
4.2.16 过程名称/操作描述:各过程(工序)的名称或说明。
4.2.17 制造用机器、装置、夹具、工装(生产设备):每一制造过程所用的机器、装置、夹具、工装(生产设备)。
4.2.18 特性编号:对每一过程中的产品特性和过程特性分别按顺序编号。
4.2.19 产品特性:产品的特点或性能。应列出特殊特性。
4.2.20 过程特性:与被识别的产品特性具有因果关系的过程参数(输入变量),如温度、压力、时间、流量等。
4.2.21 特殊特性分类:参见《特殊特性规定》。
4.2.22 产品/过程规范/公差:材料规范及各过程的制造规范、验收规范、过程参数规范。
4.2.23 评价/测量技术:所使用的测量系统,包括量具、检具、工具或试验设备。在使用一测量系统之前应对测量系统的偏倚、线性、稳定性、重复性、再现性进行分析,并改进。
4.2.24 样本容量/频率:取样时,相应的样本容量和频率。
4.2.25 控制方法:对每一过程如何进行控制的简要描述,通过对过程的有效分析可采用统计技术(如:控制图),检验(首检、自检、互检)记录等来对操作进行控制。如使用复杂的控制程序,在该栏中填入控制文件编号。
4.2.26 反应计划:为避免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操作失控所需要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一般由
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执行。在所有情况下,可疑或不合格的产品应清晰标识,并隔离和处理。
4.3 控制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4.3.1 控制计划制定完成经批准后,分发给相关部门。
4.3.2 对于系列产品的控制计划在发生下述情况时,技术部应评审和更新控制计划:过程更改;检验方法、频次等修订;过程不稳定;过程能力不足;对于顾客具体产品的控制计划,除在以上情况下需对控制计划进行评审和更新外,在产品有更改时也需要对控制计划进行评审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