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xx年劳动合同范本(六)——“违约责任与补充条款”部分

20xx年劳动合同范本(六)——“违约责任与补充条款”部分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4、甲方规章制度要求保密的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不仅应在乙方在职期间,而且在乙方离职(不论任何原因)后 年内仍应履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竞业限制的行业范围为 ;地域为 。竞业限制期间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月底前支付。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竞业限制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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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

1、乙方中标且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后,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履行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若未能按照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后,如若甲方对合作协议有额外要求,需征得乙方同意。

4、因甲方原因致使入住物业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有关入住条件,致使推迟入住或局部入住,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6、如若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致使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未能及时正常开展,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支付,限期仍未能成支付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收及/或解除本合同。

7、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①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

② 因甲方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③ 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中断、障碍和损失;

④ 其它由于甲方以及其它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服务工作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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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xx年x月x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xx〕3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已于20xx年x月x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二○○○年x月x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xx年x月x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三)有关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在人民法院审判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的问题中,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xx年x月x日公布“法函[1994]10号”、19xx年x月x日的“法复〔1996〕7号”、19xx年x月x日“法释〔1999〕8号”、20xx年x月x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四个司法解释,违约金的标准也从19xx年x月x日前的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变为19xx年x月x日----19xx年x月29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又变为19xx年x月30----20xx年x月x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 14.6%;最后变为20xx年x月x日以后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现在为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法函[1994]10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发[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法复(1996)7号参考了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256号的《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19xx年x月x日“法释〔1999〕8号”、20xx年x月x日“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均参照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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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论违约金

论违约金

班级:20xx4093 学号:20xx409311 姓名:武迪

论文摘要:所谓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或合同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因过错不能完全展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能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人们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实践中,由于我国《劳动法》未对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作出规定,地方性立法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又不够科学,使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运用对劳动者非常不利,由此人们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不利于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建议对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进行重新构建。

关键词:劳动合同;违约金;研究;

通过对我国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全面观察,我们发现,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比较棍乱。在形式上,有以绝对数表示的,也有用公式计算的。以绝对数衰示,即违约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xx元;用公式计算,即按未瓜行合同的年份数或月份数乘以每年或每月应支付违约金的基数,然后再得出实际播支付的连约金总板。违约金的数倾,少的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最高的可达几十万元不等。而绝大多数劳动者每月所褥的劳动报曰并不多,低的几百元,高的也就几千元。如果构成违约,对劳动者的经济压力较大。但是,《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间翅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违约金约定的环节墓本没有任何限制因t,即完全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由约定。同时,从违约金的约定情况粉,除非劳动者不想到用人单位工作,如要工作,那么违约金的约定基本上由用人单位单方面说了算。虽然约定的违约金条欺对劳动合同双方都适用,但约定情况对劳动者来说却往往不是自由的,用人单位可以利用制定游戏规则的机会,把不合理的违约金条软强加给劳动者。为规范违约金的约定行动,制约用人单位任意规定的不合理做法,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向题进行全面的探讨。《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统一了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劳动合同法》只允许劳动合同就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和服务期事项约定违约金,除前述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过于关注对劳动者的保护,对于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稳定劳动关系明显不利。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进行重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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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顺丰快件运单契约条款

1. 本契约于寄件人签署之日订立,立约双方须为顺丰速运网络中承运公司及寄件人。

2. 以下物品不予收寄:#5@p、有价证券、国家禁寄的刊物、首饰、护照、私人证件、单证、合同、批文、现金、私人信函、核销单、动物、药物、毒品、液体物品、仿制物品、产地来源不正确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易燃易爆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有关法律禁止邮寄的物品。

3. 寄件人须保证每票托寄物价值不高于20xx0元。托寄时本公司无审核托寄物的实际价值的义务。

4. 每公斤体积大于6000立方厘米的托寄物,若需经航空运输,起计费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长宽高/6000;若不需经航空运输,起计费重量的计算公式为:重量=长宽高/120xx。以上计算公式中,长、宽、高的单位为厘米。

5. 应有关司法、执法机关要求或出于安全需要,本公司有权对托寄物开封检查、核实。如发现托寄物属于不予收寄范围,本公司有权拒收或退回,并有权收取所发生的费用。

6. 寄件人如违反以下义务,应对因此造成的本公司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 寄件人必须如实申报托寄物内容,并准确、清楚地填写托寄物资料和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b) 寄件人须将托寄物妥善包装,易碎品更应加强内外包

装,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全运输。

7. 如约定由收件人付费的,寄件人可自寄件之日起7天内要求更改为由寄件人付费,并须向本公司支付每票20元的手续费;但如收件人已经支付运费的,则不可更改付费方式。

8. 若寄件人指定在仓库、物流中心、保税区、海关督管区、货柜码头等需要支付出/入仓费或排队等候的特殊地址收取或派送快件的,寄件人或其指定的付款人应承担出/入仓费及额外的附加服务费,附加服务费标准以本公司在官方网站上的公布价格为准。若本公司已垫付出/入仓费的,寄件人或其指定的付款人应当偿还代垫款项,除非寄件人在寄件时已明确指示若需支付出/入仓费则不予收取或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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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滞纳金是因逾期向国家缴纳各种费用而需额外缴纳的金钱。它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只能对逾期向国家缴纳费用的行为适用,因而只是违反行政行为的责任形式。

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金钱。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责任形式,只能对于违约行为适用,因而只是违约的责任形式。

滞纳金是行政管理的罚金,其具体适用的规定在各个行政法规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关于对逾期不交能源基金应如何加收滞纳金等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凡应交纳能源基金的单位,必须按税务机关确定的交纳期限及时办理交纳手续;对逾期不交的,当地税务机关除限期追缴应纳基金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款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而对违约金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中都有所规定。在《民法通则》违反民事责任一节中规定为:当事人可以在合同 1

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一章中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从上述几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滞纳金与违约金有着本质的区别,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违约金、滞纳金分别规定在不同的部门法中。违约金是平等主体间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滞纳金则是在行政管理中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的规定而承担的行政责任形式。

正是由于滞纳金不是民事责任形式,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中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据。因此民事案件当事人要求滞纳金这一主张就不能支持,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也是双方当事人对违约民事责任形式认识不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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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银行理财经理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法律规制

银行理财经理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法律规制

摘要:竞业限制违约金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不受其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同业竞争所造成损害的一种法定形式。这项制度的设立,旨在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然而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却滥用这一制度,通过设置天价竞业限制违约金来侵害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文章以曾因设置天价违约金而在媒体上造成轰动的银行业为关注领域,结合实践对该行业中银行理财经理一职的竞业限制违约金设置进行分析,寻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并对解决天价违约金问题提出设想。

关键词:竞业限制违约金;银行理财产品;自由择业权;商业秘密

20xx年末,招商银行向离职员工索赔天价违约金一案造成了不小的舆论轰动。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员工马某于20xx年x月离职,并转投同市另一家金融机构。此前招行与马某的劳动合同中带有竞业限制条款,规定马某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江西省内其他金融机构任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为350元/月(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违约金为离职前12个月包括工资、奖金等全部收入的10倍。马某离职前相关收入为24.7万余元,因此遭到招商银行索赔247万余元,后经劳动仲裁确定为相关收入的3倍,即74万余元。

本案引发了学界许多质疑。大部分的意见倾向于认为招行滥用竞业限制制度设置霸王条款,侵害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离职员工马某亦认为招行竞业限制条款应属无效,原因有二:①马某非高级管理人员,只是一般员工;②经济补偿金过低,而违约金过高。需要肯定得是,出于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用人单位可以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于法有据。但由于我国目前立法对竞业限制违约金条款的规定不够详尽,导致该条款的滥用成为可能。因此,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使竞业限制能够真正发挥其本来功效,已经成为亟需思考的问题。

本文仅对银行从业者中的一类特定人员——理财经理的竞业限制违约金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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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如何区别违约金、定金、订金、诚意金、佣金

如何区别违约金、定金、订金、诚意金、佣金 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偿付给守约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或幅度范围;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愿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或数额。而法学理论界又从违约金的法律后果将违约金分为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二种。支持补偿性违约金的学派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持惩罚性观点的学者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事先约定的对违约方进行的一种惩罚。 但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二者兼而有之,但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赔偿。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我们在签定合同时要对违约金作出明确的约定。尤其是在现在房产市场活跃、涨幅较大时期,购房者最好把违约金约定高一点。这样不仅对上家是一个约束,同时也使自己权益遭受侵害后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

定金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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