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上诉人茶陵县潞水镇庙坪村民委员会、谭晓来与原审被上诉人茶陵县人民政府、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因履行林木、
林地权属行政确权职责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株中法行再终字第1号
行政裁定书
抗诉机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原审上诉人茶陵县潞水镇庙坪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件华,该村委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谭丈生,该村委会书记,?痢料亍痢琳颉痢链濉痢梁拧4砣ㄏ蓿喝怼?委托代理人刘普生,男。
原审上诉人谭晚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痢料亍痢琳颉痢链濉痢梁拧?委托代理人刘丰就,长沙正义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林志钢,长沙正义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法律工作者。
原审被上诉人茶陵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蒋湘晖,该县县长。
委托代理人谭菊运,男。
原审被上诉人茶陵县云阳国有林??法定代表人黄年华,该场场长。
委托代理人李爱文,××年××月××日出生,汉族,?痢料亍痢琳颉4砣ㄏ蓿喝怼?委托代理人吴宇波,男。
原审上诉人茶陵县潞水镇庙坪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庙坪村)、谭晓来与原审被上诉人茶陵县人民政府、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因履行林木、林地权属行政确权职责一案,本院于
20xx年4月15日作出(2008)株中法行终字第11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xx年12月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湘检行抗(2009)3号行政抗诉书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月27日作出(2010)湘高法行监字第5号行政裁定书,将本案指令我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本院于20xx年7月21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审上诉人茶陵县潞水镇庙坪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陈件华及其委托代理人谭丈生、刘普生,原审上诉人谭晚来及其委托代理人刘丰就、林志钢,原审被上诉人茶陵县人民政府及其委托代理人谭菊运、原审被上诉人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及其委托代理人李爱文、吴宇波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