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树达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生组成的全院性团体,非营利性校园组织。本协会接受院团委的领导。
第三条 本协会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核心精神,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探求适合当代青年志愿者的发展道路,将知识赋予到活动、工作中去,提升组织存在的价值。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组织一批有理想、有抱负、充满热情与爱心的青年共同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会的公益活动,推动校园乃至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培养青年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输送栋梁之才,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 协会的发展目标:把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建成湖南师范大学最优秀的分会组织,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机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之一。协会要成为一个充满理想、充满关爱的团体,一个能为他人提供帮助、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一个可供有志青年学习、提高、创业的大舞台。
第六条 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全校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整体安排,维护协会发起各方的合理利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4名,干事若干名。共同决定协会日常工作并实行下述职能:
(一) 决定协会重要活动计划,领导协会各小组开展工作。
(二) 奖励与惩罚。
(三) 修改协会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决定本协会成员的任免。
(五) 需要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协会每年通过院团员代表大会换届一次,新一届会长由院团委根据团员代表大会结果任命。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十条 凡是对青年志愿者协会充满热情、有浓厚兴趣,能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的树达学院在籍学生,有加入本协会意愿,经本协会批准即可加入。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