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师德建设水平和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锻造德高业精、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我校认真学习垣曲县《关于评选表彰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的通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优秀师德标兵进行了严格评比,阳光操作,顺利完成了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由李校长任组委会主任,杨淑霞书记、赵亚春副校长任副主任,政教处人员任成员。另加教师代表5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责任明确,分工具体,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和标准条件,确保了评选人选质量。
二、 评选标准: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一线在职教师
2、教学上成绩突出、关爱学生,在学校师德建设中具有引领作用的教师,并在以下一个方面具有突出事迹:①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在减负和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成绩。②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突出的成绩和感人的事迹。③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④团结协作:对工作高度负责,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在组室、部门和条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突出。⑤魅力风尚:具有优秀的专业素养和突出的教学智慧,积极乐观,紧跟时代步伐,具有创新精神,得到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和崇敬;在教师中有影响力。
3、违反下列情况者不得推报为师德标兵候选人: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搞有偿家教;在各项活动当中出现安全事故。
三、评选程序
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能体现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严格程序,阳光操作。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