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订本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定期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进行修订;
二、负责对全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种制度以及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
四、组织实施放射人员关于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五、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具体制度如下:
一、制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计划和总结;定期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进行定期修订。
二、定期召开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会议,定期对委员会成员进行
调整;讨论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计划和总结、放射人员职业危害控制等事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三、对全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督导落实。
四、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决定。
预防科在辐射安全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一、负责医院辐射安全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负责医院放射工作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负责医院辐射意外事件报告。
四、负责医院放射工作环境的监测及评估申请的办理。
五、负责医院放射工作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六、负责医院放射工作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七、负责医院职业危害岗位人员职业病鉴定申请。
人事科在辐射安全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一、负责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录用规章制度的制定。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