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关于公布中山街道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的通知

通 知

松府中办字[20xx]67号

关于公布中山街道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的通知

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中山街道15个居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20xx年换届选举中,经选民(居民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居委会组成人员,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陆金妹同志当选为五龙居委会主任;

王明强同志当选为花桥居委会主任;

徐 云同志当选为茸梅居委会主任;

谢赛音同志当选为北门居委会主任;

谭国灿同志当选为平桥居委会主任;

瞿纪秋同志当选为方西居委会主任;

唐翠莲同志当选为白云居委会主任;

李冬梅同志当选为南门居委会主任;

韩仁红同志当选为方东居委会主任;

费达忠同志当选为东外居委会主任;

宋尧春同志当选为夏家浜居委会主任;

郑 虹同志当选为蓝天一村居委会主任;

叶爱维同志当选为蓝天二村居委会主任;

韩永固同志当选为蓝天四村居委会主任;

顾慧杰同志当选为蓝天五村居委会主任;

杨忠财同志当选为五龙居委会副主任;

万向红同志当选为五龙居委会副主任;

徐玉龙同志当选为花桥居委会副主任;

李跃奇同志当选为茸梅居委会副主任;

高洪明同志当选为北门居委会副主任;

陆 瑛同志当选为平桥居委会副主任;

徐梅芳同志当选为平桥居委会副主任;

朱凤良同志当选为方西居委会副主任;

卫 东同志当选为南门居委会副主任;

王银华同志当选为方东居委会副主任;

王 禕同志当选为东外居委会副主任;

高金标同志当选为夏家浜居委会副主任;

王 芳同志当选为蓝天一村居委会副主任;

张彩虹同志当选为蓝天二村居委会副主任;

陈永顺同志当选为蓝天四村居委会副主任;

陈晓容同志当选为蓝天四村居委会副主任;

郭水花同志当选为蓝天五村居委会副主任;

朱关书同志当选为五龙居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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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关于举办二〇一一年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站长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丰台区20xx年社区居委会主任、

社区服务站站长培训班的通知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丰台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定于20xx年9月8日—9月9日举办丰台区20xx年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训人员:各街道主管主任、居民科科长,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请各街道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表》并保证准确。参加人员性别及民族务必填写无误。请于8月31日(周三)11:00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写完毕并发送至社会建设科电子邮箱:

二、具体培训安排:

1.报到时间:9月8日早8:30—9:00。

2.培训及报到地点:北京市蟹岛绿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国际会议中心报告厅。

三、培训要求:

1. 请各街道居民科科长(社区办主任)带队,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严格按照各街道上报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进行安排。

2. 由各街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安排车辆,统一

组织参训人员集体乘车前往培训地点(司机不安排食宿)。

3.各街道领队负责统一领取本街道学员房卡并分发,会议结束后由各街道领队于9日中午12点前统一将本街道学员房卡收齐后直接交给本住宿楼服务台。

4. 会议期间,各街道要对参会人员进行教育,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5. 由于培训中心住宿接待能力有限,学员入住楼号不同,以当天安排为准。

6.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携带《丰台区社区工作者继续教育记录手册》以便进行培训登记,另自带泳衣。

附件:1. 《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表》

2. 北京市蟹岛绿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交通图

3. 北京市蟹岛绿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导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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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芜政办[2004]21号

发布日期:2004-7-2

执行日期:2004-7-2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制定的《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二日

芜湖市城市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适应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要求,解决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规划建设问题,依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四有”问题的通知》(厅

[2003]31号),结合我市市区实际,现就社区居委会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要求及建设标准

(一)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般以1500户居民为一个社区,因自然地域形成的“地缘型”社区或相对封闭的“小区型”社区,其规模可以适当扩大或缩小。根据住宅小区规模的大小,可由若干个小区组成一个社区,规模较大的小区也可划分为若干个社区。新建住宅小区的社区居委会用房,应视社区组成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

(二)社区居委会用房是指社区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办公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社区警务、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和社区党员、离退休职工管理等用房。服务用房包括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娱乐等用房。 (三)20xx年新建或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开发商”)应根据小区建筑面积按相应无偿配套提供社区居委会用

房:3万平方米以下(不含3万平方米)的小区,按150平方米配套;3万至10万平方米(不含10万平方米)的小区,按300平方米标准配套;10万平方米至15万平方米(不含15万平方米)的小区,按500平方米标准配套;15万至20万平方米(不含20万平方米)的小区,按700平方米标准配套;2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其超出20万平方米的部分应参照上述标准增加社区居委会用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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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关于调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永清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

治保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力量,规范人民调解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于各社区的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治保委员会,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西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杨维芳

副主任:李育梅

委 员:汪莉 马粉琴 马会强

西关社区治保委员会:

主 任:杨维芳

副主任:成银福

委 员:张长征 汪接生 张维斌 夏小平 张泉水 马会强 李俊峰 孟庆平 李耀祥 陈忠祥 东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张西霞

副主任:张志明

委 员:乔秀芳 姚 龙 张金梅

东关社区治保委员会:

主 任:袁旭明 副主任:刘全有

委 员:赵德存 时志清 王青林 马纪明 段 毅 张志明 乔秀芳 陈学军 刘国庆 王彦宏 北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张俏兰 副主任:张惠珍

委 员:邵宝霞 王爱民 北城社区治保委员会: 主 任:张俏兰 副主任:张惠珍

委 员:邵宝霞 王爱民 汪国荣 史 成 城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任:毛爱珍 副主任:张君丽

委 员:陈秀梅 张顺菊 李桂霞

城南社区治保委员会: 主 任:王彦成 副主任:金爱平

委 员:张卫东 刘存强 马秀丽马秀丽 王宝兴 刘艳雄王惠芳 王惠芳 刘艳雄李照霞 李照霞 张奇芳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县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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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知识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知识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知识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知识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知识

社区居委会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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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武汉市 城市新建住宅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及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02]93号 (2002.4.5)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区

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及社区服务设施用房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市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01]9号)精神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我市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的目标,现就我市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居民活动及社区服务设施用房(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用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区,应由建设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的通知》(武政[1997]44号)规定的每500户无偿提供70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标准,设置社区居委会用房。社区居委会用房的设置在规划、建设安排上应当体现便于居民办事的原则。

二、 新建、改建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社区居委会用房的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三、 工程竣工后,规划行政和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未设街道办事处的地域由区民政部门,以下同)共同参与住宅区的综合验收工作。对民建社区居委会用房但挪作他用或未达到标准的,不得通过验收,必须在高速用房或补足标准后再行验收。

四、 住宅区经综合验收合格交付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社区居委会用房无偿交付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社区居委会享有使用和管理权,产权归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所有。

五、 凡20xx年12月31日前新建、改建住宅区工程没有规划建设社区居委会用房而且其住宅销售完的,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直辖市建设单位按本通知标准留出社区居委会用房;住宅已经销售完并实行了物业管理的,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建设和物业管理单位调剂、置换落实社区居委会用房。建设和物业管理单位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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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关于开展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工作的通知

内部明电 兰亚明 刘学本

签批 高 壮 发往 盖章 申奉澈 等级 特急 部委号 吉民电?20xx?31号 吉机号

关于开展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 到社区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 为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逐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结合全省社区居委会第七次换届选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从20xx年开始,全省将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城市(城镇)社区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实施“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主任助理”工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社区工

作者结构,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基层就业,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为提高社区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选聘数量

按照“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主任助理”的配备比例,20xx年,全省计划选聘1500名左右大学毕业生到省内各城区和县城镇社区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以后每年根据社区居委会缺额情况进行选聘。

三、选聘条件

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选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过各种处分,在社会上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社区事业,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

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选聘大学生社区干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组织考察、择优聘用办法进行。具体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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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暨第八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暨第八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

通 知

各总支、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暨第八届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贡委发?20xx?5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街社区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两委会换届选举既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更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程。对于我街依法推进基层民主自治进程,保障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和谐贡井,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街道及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搞好社区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确保社区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时间要求 社区两委会换届选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分别按照《中国共 产 党章程》、

《中国共 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选举社区两委会班子,真正把受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社区两委会班子。

社区两委会干部年龄,原则上新任的不超过50岁,继任的不超过55岁;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两委会其他成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继任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社区党组织班子中原则上要有一名女性成员,如没有女性成员的,在居民委员会选举时要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社区两委会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社区两委会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要有40岁左右的干部。鼓励和提倡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