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病人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须抢救病人
╱╲
医生立即采取措施 护士迅速配合准备 ↓
下达口头医嘱
↓
抢救完毕医生补记医嘱 ↓ 护士复述一遍确认后执行 ↓ 护士督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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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时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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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3.2.2.1
紧急抢救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医务科——3.2.2.1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护士复诵一遍 → 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 实施治疗护理 → 保留空安瓿 → 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 医生补开医嘱 → 护士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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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医嘱:(示例,5kg患儿)
11:42 大/中/小抢救 1次
心肺复苏术
胸外心脏按压(要签名)
复苏囊加压给氧(要签名)
1:10000肾上腺素 0.1mg/kg次 iv st
11:44 经口/经鼻气管插管 1次
11:47 1:10000肾上腺素 0.5mg/kg次 气管内滴入 st
11:52 1:10000肾上腺素 0.2 mg/kg次
11:57 1:10000肾上腺素 0.2 mg/kg次
若心率仍未恢复,可以此剂量5分钟重复一次
备注:中间可穿插其他药物液体,
如:碳酸氢钠(5%soda 3--5ml/kg+等量5%糖水稀释),
利多卡因(1mg/kg次)室颤时
输血医嘱:(输血前必须签同意书)
输前:抽血查输血前全套、交叉合血、定血型
预约同型所需血液制品(含名称,剂量) 备注:需开输血申请单以及红色三联单,晚间(20元)或白天(10元)紧急拿血需开派车费。
地米 0.3mg/kg iv 或 非那根 0.5mg/kg im (输血前半小时)
开始输血:
同型浓缩红细胞0.75u ivgtt 速度宜慢(浓缩红0.75u/袋相当于全血200ml)
同型浓缩血小板1.5u ivgtt 速度宜快,半小时到一小时输完(血小板1.5 u或3.0 u/袋) 输后:生理盐水 20 ml ivgtt 冲管
备注: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病人反应;血从血库拿回后就不能退,所以要在决定好要输血后方可去血库拿血。
腰穿医嘱:
腰穿前可适当镇静:水合氯醛/安定(及时开医嘱)
腰穿 1次
0.2%利多卡因 5 ml 局麻用
腰穿后开相关脑脊液检查
去枕平卧4--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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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施治疗护理保留空安瓿 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医生补开医嘱护士签名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瓿,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护理记录单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及时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再次核对后并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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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需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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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布力医院急诊抢救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在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二、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三、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四、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对危重病员,坚持“三先三后”(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传染病院。
十、死亡病员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在抢救室内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无主死亡病员的遗物应由两名值班护士填写财物清单,交由在班护士保管。死亡证
明填写应准确、全面。必须在确认遗体已送至太平间时方可发出死亡证明书,领取者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的关系。抢救室不接收外院转来的死亡病员,应由转送医院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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