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关于xx等二位同志职务聘免的推荐函

关于xx等二位同志职务聘免的推荐函

xx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xx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推荐: xx同志为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xx同志不再担任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工作另行安排。

请你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有关手续,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0xx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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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综合办公室 20xx年6月8日印发 主办:组织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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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职务任命、晋升、免除审批单

职务任命/晋升/免除审批单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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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职务任免通知

XXX公司

职务任免通知

XXX字【2015】001号

公司各部门: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因公司工作需要,特作以下人事安排:

任命XXX同志为工程部经理;

任命XXX同志为工程部副经理;

任命XXX同志为行政部经理;

任命XXX同志为财务部副经理;

特此通知!

抄报:总经理办公室

抄送:工程部 财务部 销售部

XXX公司二0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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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20xx年17号文件关于罢免慎晓丽同志职务的通知

湖州市吴兴区杨家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件 杨社卫〔2011〕17号

关于罢免慎晓丽同志七里亭社区卫生服务站

站长职务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各服务站:

经调查,因个人工作行为不当等原因,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即日起:

罢免慎晓丽同志七里亭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的职务,并暂停其一切卫生服务行为。

20xx年17号文件关于罢免慎晓丽同志职务的通知

20xx年17号文件关于罢免慎晓丽同志职务的通知

20xx年17号文件关于罢免慎晓丽同志职务的通知

20xx年17号文件关于罢免慎晓丽同志职务的通知

20xx年17号文件关于罢免慎晓丽同志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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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职务 罢免 站长 通知 抄送: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杨家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 20xx年7月20日印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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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人事任免通知范文

  关于任命XX职务的通知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战略开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议决议,

  决定对以下同志进展新的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详细任命如下:

  任命同志 为(总务办/经营办)副主任,全面负责总务办/经营办管理工作,并兼任综合经营科科长一职,主持该部门的日常工作,执行及监视公司董事会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任命决定自之日起即开始执行,职务调整后,薪资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关于任命XX职务的通知

  各单位: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任命XX为XX部长,任期从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其职权为:

  特此通知.

  XX公司董事会

  xx年12月1日

  关于部分人事任免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开展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部分人事任免调整如下:

  任命***女士为总经理助理,免去***女士***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任命***先生为***分公司总经理,免去***先生****部门经理职务。

  以上任免调整自通知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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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同意李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同意李 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校:

为认真贯彻〈〈萧山区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各校提出“对缺岗的中层干部以民主推荐的方法进行选拔与调整”的要求,现经中心学校审定,同意下列任免名单:

李 萍同志任朝晖初中政教主任;

韩先策同志任朝晖初中办公室副主任;

童吾松同志任回澜初中办公室主任;

何明析同志任回澜初中办公室副主任;

张李锋同志任回澜初中教务主任;

胡永富同志任高桥初中政教主任;

陈国锦同志任高桥初中政教副主任;

陈 励同志任高桥初中教务副主任;

汤 瑛同志任体育路小学教导主任;

施建林同志任体育路小学教科室主任;

陈 青同志任体育路小学总务主任;

韩海英同志任人民路小学教导主任;

戴亚飞同志任人民路小学教导副主任;

徐华良同志任人民路小学教科室主任;

高国飞同志任人民路小学总务主任;

张 铮同志任劲松小学教导主任;

戴建莉同志任劲松小学教科室主任;

沈雁飞同志任劲松小学教导副主任;

王永忠同志任劲松小学总务副主任;

祝美芬同志任江寺小学教导主任;

鲁才法同志任湘师附小总务主任;

莫建忠同志任育才小学教导主任;

陈劲林同志任育才小学教科室主任;

陈彩娟同志任回澜小学总务主任;

王绿明同志任城西小学教导主任;

楼芬芳同志任城西小学教科室副主任;

袁国芳同志任市北小学教导副主任兼教科室副主任; 吕金红同志任城厢幼儿园教科室主任;

胡春菊同志任城厢综合高中教务主任。

免去:

金国平同志朝晖初中政教主任职务;

李 萍同志朝晖初中政教副主任职务;

韩先策同志朝晖初中总务副主任职务;

童吾松同志回澜初中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李峰同志回澜初中教务副主任职务;

韩国荣同志高桥初中政教主任职务;

胡永富同志高桥初中教务副主任职务;

盛 政同志体育路小学教导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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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的分析通知关于干部职务任免

词·清平乐

禁庭春昼,莺羽披新绣。

百草巧求花下斗,只赌珠玑满斗。

日晚却理残妆,御前闲舞霓裳。谁道腰肢窈窕,折旋笑得君王。

2、《关于干部职务任免的通知》

宝政人(2004)8号

关于王明祥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县发展计划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王明祥为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从20xx年2月12日起算。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日

[2004]宝委发[组]66号

关于孙金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党组:

经研究决定:

孙金泉同志任中共宝应县纪委驻县发展计划局纪律检查组组长、中共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xx年7月1日

宝计党组字(2004)1号

关于孙金泉同志拟任职务的请示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任孙金泉同志为中共宝应县纪委驻发展计划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请示当否盼复。

宝应县发展计划局

20xx年6月25日

宝政人(2004)35号

关于包瑞民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发展计划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包瑞民同志为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9日

[2004]宝委发[组]67号

关于史定龙同志免职的通知

中共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党组:

经研究决定:

免去史定龙同志中共宝应县纪委驻县发展计划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xx年7月1日

宝政人(2004)52号

关于朱长贵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发展计划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朱长贵为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挂职)。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xx年8月8日

[2004]宝委发[组]134号

关于李荣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党组:

县委决定,李荣同志任宝应县发展计划局工会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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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主任医师收药厂红包,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免除处罚

主任医师收药厂红包,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免除处罚

【案情简介】

穆某某担任深圳市某某医院主任医师,在20xx年9月-12月期间多次收受某药业公司的代表龚某某(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60000元,希望其能多开该公司生产的药品并促成医院多引进相关药品。后龚某某于20xx年8月因涉嫌其他商业贿赂案件被捕,在讯问期间将其向穆某某行贿一事向检察机关供述了出来。

【办案经过】

在侦查人员尚未采取行动时,穆某某便从朋友处收到了风声,经朋友推荐,来到大成律所上门咨询。马成律师团职务犯罪领域的专业刑辩律师耐心地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并一一解答了穆某某所提出的问题。穆某某对于团队律师在咨询过程中展现的专业水准和服务态度非常满意,遂当即提出了委托的请求。

在接受委托后,团队律师马不停蹄地为穆某某完善自首材料。在作好充分的准备后,穆某某首先向医院领导递交了相关的自首材料,随后在团队律师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顺利办理取保候审。随后,团队律师分别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向办案人员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在庭审阶段,发表了如下辩护意见:

1、穆某某有自首情节,且属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2、穆某某虽然收受了贿赂,但只是因为不好推脱被动接受,其接收的现金红包至今仍放在家中未予使用,其愿意退赃,积极悔罪,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3、穆某某的受贿金额并不大,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其本人是医院的技术骨干,故综合考量,建议对其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马成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穆某某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罪,但因仅属数额较大,且有自首,退赃、悔罪等情节,可免除刑事处罚。穆某某对马成律师团取得的辩护成果感到十分满意。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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