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行政大楼群体性和异常上访工作预案
为了维护区行政大楼正常的上访秩序,确保大楼内各部委办局的正常工作。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浙江省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党政机关分级受理制度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黄岩区处置行政中心群众异常上访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职责
保卫科和全体保安人员要切实维护区行政大楼的正常秩序,负责落实行政大楼安全保卫,遇集体上访时,应劝导他们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问题,及时迅速通知信访局及相关单位,报告上级领导,严格执行大楼保卫和门卫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大楼正常工作秩序。
二、处置对象
1、5人(含5人)以上集体上访人员。
2、在大楼门口聚集、滞留、吵闹、告状、下跪、静坐、打标语、拦截公务车辆,以及围堵、冲击区行政大楼等异常上访人员。
三、处置方法
1、门厅保安人员和保安经理应立即组织保安力量,及时报告保卫科,由保卫科指导保安人员将集体上访人员暂时劝阻在门厅以外,然后按区预案要求通知信访局,以信访局为主,保卫科协助,将上访人员劝导到信访局接待室或大楼临时接待室进行处置。
2、对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门厅保安人员应立即报告保卫科,由保卫科及时通报信访局,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同信访人员劝说引导上访人员。对不
听劝导,扰乱秩序坚持滞留行政大楼门口的集体上访人员,保卫科要立即通报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并协助公安干警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将集体访人员带至信访局接待室或大楼临时接待室。
3、如上访人员拦截公务车辆,保卫科组织力量立即将其劝离现场,确保公务车辆通行。
4、发现上访人员在大门口告状,张贴大小字报,保卫科应及时告知信访局,并立即予以收缴,如有反动内容的保卫科报告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协助进行处理。
5、出现异常上访者劝阻无效而继续在行政大楼聚集、滞留、吵闹、围堵、冲击的上访人员,保卫科应及时组织所有可组织的保安力量,并迅速报告信访局、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果断有效地加以处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