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广东省判后答疑规定20xx

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广东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细则》的通知

20xx年x月x日投稿人:张双全律师 点击:1851次

摘要: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广东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广东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

细则》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现将《广东省法院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若干意见》及《广东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立案二庭。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 章)

二○一○年x月x日

广东省法院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增加裁判的公信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根据我省再审审查和涉诉信访工作实际,提出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意见。

一、判后答疑工作是新时期人民法院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的审判目标,有效减少涉诉信访,意义重大,各级人民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判后答疑工作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便民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努力避免因答疑增加当事人负担。二是协作原则。上下级法院,相关审判部门,必须加强配合、分工协作,防止相互推诿、拖延。三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答疑过程中发现原裁判确有错误的,应主动依法予以纠正。

三、全省各级法院应当全面实行判后答疑制度。当事人直接向原审法院提出质疑的,原审法院应当及时予以解答。当事人申请再审可以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原审法院应当先进行判后答疑。当事人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上一级法院可以交由原审法院进行答疑。

四、全省各级法院的立案庭是判后答疑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上下级法院之间、本院各部门判后答疑工作的组织协调、答疑跟踪、情况统计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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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判后答疑申请书

判后答疑申请书

申请人….,又名….,男,生于19xx年8月25日,汉族,学生,公民身份号码:61xxxxxxxxxxxx。

法定代理人:…..,男,生于19xx年10月4日,汉族,农民,公民身份号码:61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县….中学

法定代表人:….,系该校校长。

被申请人:….,男,生于19xx年4月30日,汉族,学生,住….县….….村。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商….中级法院(2013)商中民一终字第00…号民事判决,申请判后答疑。

申请判后答疑事项:

一、申请人对法院对明显存在鉴定瑕疵的鉴定,不做分析,违反证据认定的原则,断然采信,申请人不服。 申请人身体遭受侵害,伤害程度需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程度。申请人一审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经商….中级法院委托,由各方确定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评定。蓝图司法鉴定中心按照鉴定规则,活体检查等鉴定过程得出合理公正鉴定结论---8级伤残。结论得出后,被申请人….….中学为逃避责任对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按照证据规则和民诉法被告对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应在确定时间缴纳重新鉴定申请,并支付重新鉴定的费用。可….县法院不顾诉讼规则还让受害人---申请人重复支付鉴定费用,重新进行鉴定。二次鉴定机构---西安交大司法鉴定中心明显违背鉴定规章制度,自认为鉴定鉴材不全还作出鉴定结论,将8级伤残变为9级伤残。申请人要问,二次鉴定是对方不服引起为什么费用由我方支付,不交费用的法律后果就是承认一次鉴定结论,可法院让受害人在此承担费用明显偏袒对方,决定做法和诉讼法公平原则相违背。二审法院明知二次鉴定存在问题为什么还要认定,为什么不传讯鉴定人员当庭询问,可见认定二次鉴定存在违反诉讼法关于鉴定结论认定的法律规定,请给予解释和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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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判后答疑申请书

判后答疑申请书

申请人:靖边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XXX,院长。

因靖边县人民医院与XX医疗损害纠纷一案,虽经两次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但依然疑点重重。基于此,申请人请求贵院就(2013)榆中法民二终字第00XXX号判决书的有关疑点予以解释或答复:

一、 关于证据问题。

1、榆林市法院系统为何不按照鉴定程序由双方选定鉴定机构,中院统一指定鉴定机构的依据和原因是什么?

2、鉴定书不依照病历作出分析和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3、对于存在明显缺陷的司法鉴定意见,贵院不允许申请人提出重新鉴定的原因和依据是什么?

4、临床医学认为臂丛神经损伤恢复期为两年,被申请人在损伤恢复期内的4个月内提出申请并作出伤残的依据或合理性何在?

二、 关于因果关系。

1、被申请人臂丛神经损伤与申请人的医疗损害有何因 果关系?

2、被申请人臂丛神经损伤与申请人的医疗损害有何因果关系的证据何在?

三、 关于赔偿问题。

1、残疾赔偿金和护理费取最高赔偿值的依据何在?

2、一审判决护理费为87元,二审改判107元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上述疑问,请予以答复。

此致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靖边县人民医院 时间20xx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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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判后答疑申请书

判后答疑申请书

判后答疑申请书一:判后答疑申请书

XX区人民法院: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判后答疑和规范申请再审立案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现申请人陈满现就马XX、周XX、周金X、周金X诉刘 XX、陈XX、张运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认可贵院(20XX)X民初字第01941号判决结果,特提出如下答疑申请:(西安王斐律师:电话 189xxxxxxxx;欢迎来电咨询、合作、交流!)

第一 关于本案诉讼时效问题的疑问。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诉讼时效应自人身损害发生之日即20XX年5月19日开始计算,期间并没有时效中断情况发生。本案起诉之日已过诉讼时效,申请人已书面递交关于时效的抗辩说明,法院为何对此抗辩不做回应,不做出任何审查认定?本案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时效方面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是什么?其次,贵院在判决书“经审理查明”部分中认定,20XX年1月18日周某虎死亡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法院作此事实认定依据的是什么?从原告提供的哪份证据中得到此认定?

第二 关于周某虎死亡原因问题的疑问。

周 XX于20XX年5月19日受伤,早在20XX年8月1日即好转出院,时隔8个月病情不见好反而死亡,死亡到底是之前的损害所致,还是另有原因?原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周某虎的真正死亡原因,就此认定死亡是由于之前损害导致,是否过于牵强?原告是否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在庭审中为什么不查明周某虎死因?法院最终认定周某虎的死亡与之前的损害具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三 关于申请人雇主身份认定问题的疑问。

本案所建房屋由房主张运过发包给刘XX,刘XX将砌墙工程分包给申请人陈XX,房屋上楼板时,申请人在人市介绍民工给刘XX。法院依据陈XX的砌墙分包事实和人市上介绍民工的行为,就认为申请人是周XX的雇主。申请人想问,法院认定雇佣关系中雇主身份的要件是什么?是工程受益人、管理人、和雇员报酬发放人呢?还是谁介绍的劳务谁就是雇主?本案认定申请人为雇主满足了哪些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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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判后答疑申请

判后答疑申请

申请人:董选民,男,汉族 19xx年3月6日出生,住白水县尧禾镇田家洼村三组。

申请人董选民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对白水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9日作出的(2013)白水民初字第0056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我认为判决是错误的。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2013)白水民初字第005666号民事判决书。

二、由请求被告停止侵权、退还非法占用的2.8亩土地并赔偿损失。

事实与理由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问题。这是首先应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的规定,农村家庭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第15条又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也就是,俗称的分田到户,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在此制度性,作为家庭成员之集合的农户,是承包经营权的唯一主体,单个家庭成员不能单独享有此项权利,故该诉讼争权土地属共有关系,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建立在所有成员自愿的基础上。本案中,申请人以个人甚或者以主户的名义私自对外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家庭其他成员同

意,事实上,其他家庭成员根本就不同意。根据《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当然是无效的。

(二)由于法庭对家庭和农户认识错误,认为在家庭承包关系上,家庭和农户同一主体,将户主的行为视为家庭成员共同意思的表示,对双方达成转让协议侧重于程序方面的考量(是否经发包方同意)忽视了实体方面即土地到底的使用权人都是谁、谁有权处分,这些人与土地的关系等等。

(三)法庭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错误,必然导致适用法律不当。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法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为此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地199条、第205条规定,恳请贵院领导能主持公道,作出停止侵权,退还土地、赔偿损失,早日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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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判后答疑申请书

判后答疑申请书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县城关镇牛王庙村一组与张**、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经过**县法院与贵院两级法院开庭审理,申请人对于基本事实、判决依据有一些疑问,现请求贵院就(20**)商中民一终字第00127号判决书的疑点予以答复。

贵院判决认为:“张**系未成年人,其父的户口不在该组,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原审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给付张志哲一半征地补偿款并无不当。”

申请人对于该判决,有几点不明:

1、张**是否系未成年人与他能否享受与其他村成员同等待遇有何关系?原审既然认定张志哲是该组村民,具有成员权益,为什么不能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2、张**父亲户口在哪是否影响张**的该村成员权益?为何贵院会因为其父户口不在该村而判给付一半征地补偿款?

3、贵院的判决从何处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4、贵院认为的“公平原则”体现在何处?张**本就是该村村民,依法享有成员权益,这一点贵院在判决书中已经明确,判决只享有其他成员一半的补偿款是否能够体现公平?

5、原一审的判决法律依据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纪要》,贵院维持了原判,请贵院解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纪要》的性质?能否作为判案的依据?

申请人对于以上问题存在疑问,请求贵院能一一答疑,并请求贵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决,还申请人公道,彰显司法公正。

此致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〇**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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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判后答疑规定

上海法院司法为民具体措施指引30条(全文)

作者:上海法院 发布时间:2009-01-08 10:06:15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审判工作中全面落实好为民、便民、利民举措,根据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上海法院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起诉受理阶段

1、“一站式”服务。立案接待大厅分设窗口,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审查、材料收转、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案件查询、办理公示催告和上诉事项等系列服务。

2、立案。法院提供从立案到缴费“一条龙”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常规案件一般做到当场审查、当场立案。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准许其口头起诉;当事人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弱的,法官应主动释明,加强立案指导;当事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法官可上门立案;对追索“三费”人员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民生案件优先立案,并启动立、审、执快速通道。偏远地区当事人可向全市各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提起诉讼,就地立案。立案窗口设立午间值班制度,急当事人所急。

3、网上立案审查。凡一审普通民事、民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可通过上海法院网(包括各法院的互联网站)申请网上立案审查。法院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预约当事人办理手续。当事人还可通过上海法院网下载常用诉讼文书格式。

4、法律咨询。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可在立案大厅免费取阅或通过多媒体了解各类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证据指南、缴纳诉讼费标准、案件流程图示、各类案件审理期限等。也可通过电话、窗口接待等进行咨询和查询。法院还可为当事人提供公证、鉴定、工商登记、法律援助等部门的地址、电话等,为其办理相关事务提供方便。

5、 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到立案接待大厅要求办理、咨询诉讼或相关事务时,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其办理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材料,或不予办理的理由;对材料不全的可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补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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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判后答疑制度材料

法院案件判后答疑制度的八项建议

作者:黄文民 发布时间:2013-12-16 15:03:57

判后答疑制度是指案件宣判后,当事人或近亲属对裁判有异议、疑问并来访,由法官就裁判的内容及其法律适用情况向当事人作出解释、说明的一种司法制度。扶绥县人民法院自20xx年建立判后答疑制度以来,通过该制度有效地行使释明权,提高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取得了积案零申诉、零上访、零再审、零信访的良好效果,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该院开展判后答疑工作三年来,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今后完善判后答疑制度,现提出以下八项建议:

一、建立网络判后答疑信息平台 完善判后答疑制度可依托现在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建设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建设的有利时机,可在裁判文书信息公开栏下设判后答疑信息平台,为当事人提出判后答疑申请及法官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提供便捷的条件。因为现代网络世界深刻地影响着整个社会,微博、微信等通讯传媒介质的迅速发展,网络购物,网络交友等生活方式的改变,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人们甚至在网上就可以观看庭审直播。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也开通了官方微博,实现与网民零距离的互动交流,使法院的工作融入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大潮流中,今后将可以实现至上而下的司法透明公开。因此,建立网络判后答疑信息平台,可以使对法院裁判有疑问的当事人免于劳累奔波,再次跑到法院进行咨询,既方便了当事人,也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来对答疑当事人的问题进行网上答复,节省出更多的时间办理其它的案件。20xx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点击按钮,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各高级法院裁判文书网正式联通,今后公众在网上可查询到裁判文书,并强调所有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都应该上网,实现四级法院联网。

因此,网络判后答疑信息平台的建立,能使法院的工作融入到整个社会中,倒逼法官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将极大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网络判后答疑信息平台的建设具体操作由各级法院的网络管理员负责,在本院的网页中增加网络判后答疑信息平台运行的窗口,从基层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垂直链接管理,在运行的判后答疑窗口中制作详细表格,供答疑当事人在网上填写答疑事项后发至法院的网络判后答疑专用邮箱,由网络管理员每天下班前负责打开邮箱,将接收答疑的问题转发至主办法官邮箱中,并及时告知主办法官,由主办法官进行答疑后,将答疑结果发回网络管理员邮箱中,再由网络管理员通过网络判后答疑专用邮箱答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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